內地(內陸地區)

內地(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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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Mainland China或China Mainland),又稱內陸,在地理上是指距離海岸較遠的大陸內部地區,或沿海地區以外的大陸內部地區。通常將我國南部沿海以北的內陸地區稱為內地。規範的含義是 除了中國沿海地區、海南、香港澳門台灣外,中國內陸的稱呼。

與中國內陸各省份(非沿海省份)對應,即與廣東、海南、福建、浙江、江蘇等沿海省份相對。內地地區沿海地區邊疆地區港澳地區一起稱為中國大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地
  • 外文名:Inland
  • 拼音:nèidì
  • 範圍:大陸的內部,不包括沿海地區
  • 釋義:內陸地區
  • 注音:ㄋㄟˋ ㄉㄧˋ
  • 同義詞:內陸 腹地
  • 反義詞:沿海 海外
基本解釋,基本含義,引證解釋,

基本解釋

地理概念
1. [hinterland]∶相對海岸而言,指距離海岸較遠的大陸內部地區。相對沿海地區而言,指沿海地區以外的大陸內部地區。
內地 nèidì
2. [inland]∶一國或一地區的遠離大都市或文化中心的部分。
各種深奧的思想家們分別來自紐約市和內地引導這個美國人離開國外的大城市,到內地去,到鄉村小酒店和小旅店去。
3. [up-country]∶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內部
闌入內地。——清·邵長蘅《青門剩稿》
4. [landlock]∶內陸國或地方
5 [interior]∶[洲、國家或王國的]內陸部分
內地城市
6. [up-country]∶一國或一地區中心地帶
躺在那處的那個內地醫院裡
內地大壁爐
內地利益的代表們

基本含義

多種含意
地理名詞,即“內陸”,指內陸地區,距離海岸較遠,與 “沿海地區”相對。
內地
大中華地區有如下幾種用法:
(1)與中國內陸各市(非沿海省分)對應,即與廣東、福建、浙江、江蘇等沿海省份相對。
(2)與邊疆地區(如西藏、新疆)對應,如:國務院公報《西藏的民族區域自治》中表述,“中國歷代中央政府根據當時的交通通訊條件和西藏等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實際情況,對這些地區採取了與內地有所不同的管理方式。”
(3)與港澳地區對應。
援引《新華社新聞信息報導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2016年7月修訂)》第三十四條:“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為對應概念,“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弄混。
日本用語:
大日本帝國時期對日本本土的稱呼(日語:內地),與台灣、朝鮮半島關東州等屬於殖民地性質的“外地”相對。當時指稱的範圍包含南樺太、千島列島、北海道島本州島四國島九州島伊豆諸島小笠原諸島、南西諸島,以及以上的附屬島嶼。

引證解釋

1. 王朝京畿以內地區。
《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高祖子弟同姓為王者九國……皆外接於胡越。而內地北距山以東盡諸侯地。” 清 錢謙益 《河南按察司分巡河北道副使吳瑞徵授中憲大夫制》:“夫嚴猛非所以致理;然欲彈壓重鎮,控河北以衞內地,則亦非璅科巽輭之人所能辨也。”
2. 距離邊疆或沿海較遠的地區。
《後漢書·袁安傳》:“光武招懷南虜,非謂可永安內地,正以權時之筭,可得扞御北狄故也。” 宋 王讜 《唐語林·補遺四》:“節度之立,其初固止於沿邊十道耳。自安祿山之亂,則內地始置九節度以討之。” 清 李漁 《奈何天·擄俊》:“咱聞得內地的男子美貌者多,要擄一箇俊雅郎君,帶在身邊受用。”
3. 指國內。
林則徐 《擬諭英吉利國王檄》:“凡內地民人,販鴉片食鴉片者,皆應處死。”蔡東藩 《清史演義》第一回:“過了兩三年,奉天省內的旅順大連灣,被俄國租占了去,山東省內的膠州灣,被德國租占了去,膠州灣東北的威海衛,被英國租占了去,廣東省內的廣州灣,被法國租占了去,而且內地的礦山鐵路,也被各國占去不少。這便叫作國恥。” 老舍 《二馬》第五段五:“中國留英的學生也分兩派:一派是內地來的,一派是華僑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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