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賬價格是指資產的購入價和負債承擔的交易價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入賬價格
- 含義:購入價和負債承擔的交易價格
- 類型:入賬
- 意義:更好的管理
企業購銷,小企業購銷,
企業購銷
(一)商品購進的入賬價格
商業企業購進的商品,不論是用於國內銷售或供應出口,均按取得商品時所支付的價稅款扣除按規定計算的進項增值稅金的數額,作為商品購進入賬價格,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從生產單位購進,按生產單位的出廠價(銷售價)作為商品購進的入賬價格。
2.收購免稅農副產品,按購入農業產品的買價扣除按規定計算的進項增值稅額後的數額作為商品購進的入賬價格。
3.委託外貿部門代理進口商品,按實際支付外貿部門的全部價稅款扣除按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作為商品購進的入賬價格。
4.進口的商品,按進口商品國外進價(到岸價)加上關稅、消費稅後作為商品購進入賬價格。如按離岸價計算,則按離岸價加到岸前運費、保險費計算。
5.委託加工商品,按加工過程中實際成本作為加工成品入賬價格。包括原材料、加工費和加工稅金。
6.從國內其他企業或系統內各企業購入的商品,以實際支付的批發價或調撥價作為商品購進入賬價格。
(二)商品銷售的入賬價格
商業企業商品銷售的入賬價格,應是出售商品的價格,按不同銷售對象可分為以下幾種:
1.批發價,是指商業批發企業直接供應給單位和個人的批量商品,按批發價作為銷售入賬價格。
2.零售價,是指零售企業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數量零星商品,按零售價扣除增值稅作為銷售入賬價格。
3.協商價,是指商業企業採用浮動價、批量作價,按實際開票價作為銷售入賬價格。
4.批零兼營企業應視供應對象數量多少分別採用批發價或零售價。
小企業購銷
1.商品購進的入賬價格
小企業購進的商品,均按取得商品時所支付的價稅款扣除專用增值稅發票上註明的稅額,作為商品購進入賬價格,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以及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不計入商品的實際成本,應作為進貨費用,直接計入當期營業費用。具體為:
(1)小企業從國內購進的用於國內銷售或用於出口的商品,以進貨原價作為其採購成本。購進的商品所發生的進貨費用,包括購進出口商品到達交貨地車站、碼頭以前支付的各項費用和手續費,均作為當期損益,列入營業費用。
(2)小企業進口的商品按進口商品的國外進價和進口環節的各種稅金(不包括增值稅)作為實際入賬價格。
進口商品的國外進價,一律以到岸價格(CIF)為基礎。如對外契約以離岸價格(FOB)成交的,商品離開對方口岸後,應由我方負擔的運雜費、保險費、佣金等費用,計入商品的進價;商品到達我國口岸目的港後發生的費用計入營業費用。收入的進口佣金沖減進價,不易按商品認定的,沖減營業費用。
(3)小企業委託其他單位代理進口的商品,其採購成本為實際支付給代理單位的全部價款。
(4)小企業收購的免稅農副產品,其實際成本為支付的收購價款扣除按規定計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後的數額。
(5)小企業委託其他單位加工的商品,按加工過程中實際成本作為加工成品入賬價格。包括原材料、加工費和加工稅金。
2.商品銷售的入賬價格
小企業商品銷售的入賬價格應是出售商品的價格。主要有以下幾種:
(1)批發價。
是指從事商品批發的小企業將商品銷售給零售企業或其他企業的價格。
(2)零售價。
是指從事商品零售的小企業將商品銷售給個人或集體消費者的價格。
(3)出口商品的入賬價格,一律以離岸價(FOB)為入賬基礎。
如按到岸價(CIF)對外成交的,在商品離境後所發生的應由我方負擔的以外匯支付的國外運費、保險費、佣金(包括明傭和暗傭)和銀行財務費等,以紅字沖減收入。不易按商品認定的累計佣金收支,列入營業費用。出口商品發生的對外理賠,應以紅字沖減收入。
小企業在確定商品銷售收入時,不考慮各種預計可能發生的現金折扣和銷售折讓,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財務費用;銷售折讓在發生時直接沖減當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