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後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審查經典判例評析》是2005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宿遲。
基本介紹
- 書名:入世後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審查經典判例評析
- 作者:宿遲
- ISBN:9787801982742
- 頁數:403
- 定價:48.00元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4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與司法審查制度相關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訴訟大量增加,並引起廣泛關注。作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由於轄區獨特的地理位置,使他們負責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的一審審判工作。可以說,每一個判決的作出,都是反覆斟酌、慎重研究的結果。判決給產業界及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造成了相應的影響。為此,我們將此類訴訟較有代表性的部分案件編為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例專集提供給大家。本書可供智慧財產權審判及行政執法工作者、代理人、權利人民權利使用人、智慧財產權糾紛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高等院校研究人員和廣大師生參考使用。
目錄
專利行政糾紛案
案例1 何謂“一事不再理”原則
——原告婦健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僑鳳公司等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 審級損失的司法審查原則和標準
——原告通用電氣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發明專利複審行政糾紛案
案例3 合議組組成人員及其變更事項的告知是保證當事人充分行使迴避請求權的程式原則
——原告鄭懿芬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香港永貿洋行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 當事人在侵權調處程式中陳述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無效程式中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原告中新浩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寶安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 公證書的法律效力認定
——原告百步奔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胡本和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6 對公證證據真實性的推翻要慎重
——原告石家莊閥門一廠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三人石家莊市閥門三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7 對同一事實的相反證據應採信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作為確認法律事實的依據,
——原告斯達克瑞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青島恆源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8 間接證據的證明效力及證明標準
——原告華標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萬盛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9 證明外觀設計專利在申請日前公開銷售的事實需要完整的證據鏈
——原告鳳凰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鑫舒樂公司、冶建科達公司、億利達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0 公開出版物的判定
——原告朱招寵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傑高公司等
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1 非公開出版的產品樣本不能作為專利無效程式中的對比檔案
——原告僑泰電力設備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固力發電器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2 公開出版物及其舉證責任的確定原則和標準
——原告順德富華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廣州番禺公司實用新型專利行政糾紛案
案例13 專利複審委員會在行政訴訟中應負舉證責任
——原告於春國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中強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4 在審理專利行政案件過程中如有必要人民法院可以調取證據
——原告林新添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黃朝宗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5 主張案件事實與商業慣例有出入者當負舉證責任
——原告宏福家具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大豪興利家具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6 如何認定當事人在無效程式中提交外文證據譯文的義務
——原告健威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PDD公司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7 重複授權的認定及其司法審查標準
——原告濟寧無壓鍋爐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舒學章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8 提出分案申請應慎重
——原告王治陽訴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服視為未要求本國優先權行政糾紛案
案例19 跳躍性地合併權利要求並不必然導致缺少必要技術特徵
——原告新生金瑞昌陽傘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福太陽傘工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0 無效審查程式中對專利檔案的修改須依照規定進行
——原告張占平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摩托羅拉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1 對新修改《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四、六十六條的理解
——原告曹達株式會社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江蘇省農藥協會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2 專利法中產品的界定
——原告菘日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王春友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3 特定技術特徵是判定專利單一性問題的依據
——原告郭壽森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發明專利複審行政糾紛案
案例24 實用新型專利不保護產品的製造方法和材料
——原告中強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協誠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5 修改超範圍責任應自負
——原告西雷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格瑞得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6 申請日前的技術培訓破壞專利的新穎性
——原告田敬華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陳國卿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7 申請日前對專利進行的非保密狀態實施構成使用公開
——原告阮蔚文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建築研究院等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8 對是否構成牴觸申請的審查應當涉及在先申請的全文內容
——原告初文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遼寧盼盼集團有限公司實用新型專利宣告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9 技術方案已被現有技術所涵蓋的專利喪失新穎性
——原告肇洪家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威海醫用製品總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0 專利的保護範圍以權利要求記載的內容為準
——原告飛利浦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方捷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1 對權利要求的修改文本進行合法性審查是進行創造性評判的前提
——原告奧力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俞晟實用新型專利撤銷行政糾紛案
案例32 專利獨立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並不必然是現有技術
——原告恆星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邵文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3 單純材料替換的產品不受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
——原告陳勝益等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寶華製品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4 僅由材料替換帶來的改進不能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
——原告金龍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王復生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5 應當全面理解對比檔案給出的技術啟示
——原告金壇市助劑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蔣店化工廠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6 實用新型創造性的評判標準應與發明創造性的評判標準有所區別
——原告中銳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張明亮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7 判斷創造性應當以權利要求書所體現的技術方案作為範圍基礎
——原告趙東紅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南通衡器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8 未記載在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在創造性評判中不予考慮
——原告人民機器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紫宏機械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9 顯而易見的技術方案不具有創造性
——原告陳國亮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地質勘察院等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0 對現有技術進行簡單疊加的組合發明不具有創造性
——原告陳亞雲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實用新型專利複審行政糾紛案
案例41 行政機關對其認定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
——原告步步高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索尼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2 判斷與外觀設計專利相同或相近似的在先設計必須充分公開
——原告公牛複合材料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中華汽車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3 外觀設計專利視圖應反映外觀設計產品本身的形狀
——原告仙遊電機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友誼電器廠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4 成套產品還是一件產品
——原告中標公司等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維卡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5 設計空間對外觀設計專利相近似性判斷的影響
——原告威達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超力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6 圖案及色彩在外觀設計相似性判斷中的作用
——原告年豐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郭兄弟公司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7 產品的非通用外觀應作為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近似的因素
——原告SEB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新愛德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8 整體與局部在外觀設計相似性判斷中的作用
——原告本田株式會社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黃岩公司等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9 外觀設計中的整體與局部
——原告李日政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萍鄉市龍驤瓷廠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0 外觀設計專利相近似判斷標準的把握
——原告菲利浦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楊偉江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1 外觀設計專利的相近似性判斷原則
——原告俞文娟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菲利浦電子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2 如何判斷常規的幾何圖形在外觀設計專利中相近似的問題
——原告三A集團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上海宇琛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3 產品設計風格和產品上附著的招貼畫不是外觀設計保護的範圍
——原告新世紀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安吉爾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4 外觀設計新穎性的判斷
——原告林紅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源安堂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5 酒瓶外觀設計相近似性的判斷方法
——原告馬尼奧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威斯諾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6 如何對電錶箱類產品進行外觀設計近似性判斷
——原告東村電器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華達玩具廠、粵能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7 與在先權利相衝突的外觀設計專利應被宣告無效
——原告北京椰風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南山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商標行政糾紛案
案例58 商標行政案件中是否應採納新證據
——原告海尼根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泰中公司商標異議複審行政糾紛案
案例59 轉讓註冊商標不當的行為不應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
——原告廣東黑天鵝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哈爾濱黑天鵝集團公司商標行政糾紛案
案例60 爭議商標的實際使用狀態不是衡量其與在先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法定要素
——原告元和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農業銀行商標撤銷行政案
案例61 兩商標主體部分近似應認定為兩商標近似
——原告龍霸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帝王公司商標異議行政糾紛案
案例62 具有其他含義的地名商標應予以保護
——原告紅河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紅河經營部商標撤銷行政糾紛案
案例63 僅被較多用於企業名稱的標識不足以構成地理標誌
——原告林麗貞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永和大王公司等商標行政糾紛案
案例1 何謂“一事不再理”原則
——原告婦健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僑鳳公司等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 審級損失的司法審查原則和標準
——原告通用電氣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發明專利複審行政糾紛案
案例3 合議組組成人員及其變更事項的告知是保證當事人充分行使迴避請求權的程式原則
——原告鄭懿芬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香港永貿洋行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 當事人在侵權調處程式中陳述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無效程式中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原告中新浩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寶安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 公證書的法律效力認定
——原告百步奔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胡本和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6 對公證證據真實性的推翻要慎重
——原告石家莊閥門一廠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三人石家莊市閥門三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7 對同一事實的相反證據應採信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作為確認法律事實的依據,
——原告斯達克瑞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青島恆源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8 間接證據的證明效力及證明標準
——原告華標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萬盛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9 證明外觀設計專利在申請日前公開銷售的事實需要完整的證據鏈
——原告鳳凰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鑫舒樂公司、冶建科達公司、億利達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0 公開出版物的判定
——原告朱招寵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傑高公司等
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1 非公開出版的產品樣本不能作為專利無效程式中的對比檔案
——原告僑泰電力設備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固力發電器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2 公開出版物及其舉證責任的確定原則和標準
——原告順德富華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廣州番禺公司實用新型專利行政糾紛案
案例13 專利複審委員會在行政訴訟中應負舉證責任
——原告於春國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中強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4 在審理專利行政案件過程中如有必要人民法院可以調取證據
——原告林新添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黃朝宗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5 主張案件事實與商業慣例有出入者當負舉證責任
——原告宏福家具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大豪興利家具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6 如何認定當事人在無效程式中提交外文證據譯文的義務
——原告健威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PDD公司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7 重複授權的認定及其司法審查標準
——原告濟寧無壓鍋爐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舒學章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18 提出分案申請應慎重
——原告王治陽訴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服視為未要求本國優先權行政糾紛案
案例19 跳躍性地合併權利要求並不必然導致缺少必要技術特徵
——原告新生金瑞昌陽傘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福太陽傘工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0 無效審查程式中對專利檔案的修改須依照規定進行
——原告張占平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摩托羅拉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1 對新修改《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四、六十六條的理解
——原告曹達株式會社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江蘇省農藥協會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2 專利法中產品的界定
——原告菘日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王春友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3 特定技術特徵是判定專利單一性問題的依據
——原告郭壽森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發明專利複審行政糾紛案
案例24 實用新型專利不保護產品的製造方法和材料
——原告中強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協誠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5 修改超範圍責任應自負
——原告西雷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格瑞得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6 申請日前的技術培訓破壞專利的新穎性
——原告田敬華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陳國卿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7 申請日前對專利進行的非保密狀態實施構成使用公開
——原告阮蔚文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建築研究院等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8 對是否構成牴觸申請的審查應當涉及在先申請的全文內容
——原告初文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遼寧盼盼集團有限公司實用新型專利宣告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29 技術方案已被現有技術所涵蓋的專利喪失新穎性
——原告肇洪家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威海醫用製品總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0 專利的保護範圍以權利要求記載的內容為準
——原告飛利浦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方捷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1 對權利要求的修改文本進行合法性審查是進行創造性評判的前提
——原告奧力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俞晟實用新型專利撤銷行政糾紛案
案例32 專利獨立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並不必然是現有技術
——原告恆星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邵文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3 單純材料替換的產品不受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
——原告陳勝益等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寶華製品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4 僅由材料替換帶來的改進不能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
——原告金龍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王復生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5 應當全面理解對比檔案給出的技術啟示
——原告金壇市助劑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蔣店化工廠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6 實用新型創造性的評判標準應與發明創造性的評判標準有所區別
——原告中銳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張明亮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7 判斷創造性應當以權利要求書所體現的技術方案作為範圍基礎
——原告趙東紅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南通衡器廠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8 未記載在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在創造性評判中不予考慮
——原告人民機器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紫宏機械公司實用新型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39 顯而易見的技術方案不具有創造性
——原告陳國亮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地質勘察院等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0 對現有技術進行簡單疊加的組合發明不具有創造性
——原告陳亞雲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實用新型專利複審行政糾紛案
案例41 行政機關對其認定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
——原告步步高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索尼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2 判斷與外觀設計專利相同或相近似的在先設計必須充分公開
——原告公牛複合材料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中華汽車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3 外觀設計專利視圖應反映外觀設計產品本身的形狀
——原告仙遊電機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友誼電器廠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4 成套產品還是一件產品
——原告中標公司等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維卡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5 設計空間對外觀設計專利相近似性判斷的影響
——原告威達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超力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6 圖案及色彩在外觀設計相似性判斷中的作用
——原告年豐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郭兄弟公司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7 產品的非通用外觀應作為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近似的因素
——原告SEB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新愛德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8 整體與局部在外觀設計相似性判斷中的作用
——原告本田株式會社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黃岩公司等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49 外觀設計中的整體與局部
——原告李日政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萍鄉市龍驤瓷廠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0 外觀設計專利相近似判斷標準的把握
——原告菲利浦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楊偉江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1 外觀設計專利的相近似性判斷原則
——原告俞文娟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菲利浦電子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2 如何判斷常規的幾何圖形在外觀設計專利中相近似的問題
——原告三A集團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上海宇琛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3 產品設計風格和產品上附著的招貼畫不是外觀設計保護的範圍
——原告新世紀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安吉爾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4 外觀設計新穎性的判斷
——原告林紅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源安堂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5 酒瓶外觀設計相近似性的判斷方法
——原告馬尼奧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威斯諾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6 如何對電錶箱類產品進行外觀設計近似性判斷
——原告東村電器廠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華達玩具廠、粵能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例57 與在先權利相衝突的外觀設計專利應被宣告無效
——原告北京椰風公司訴被告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南山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
商標行政糾紛案
案例58 商標行政案件中是否應採納新證據
——原告海尼根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泰中公司商標異議複審行政糾紛案
案例59 轉讓註冊商標不當的行為不應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
——原告廣東黑天鵝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哈爾濱黑天鵝集團公司商標行政糾紛案
案例60 爭議商標的實際使用狀態不是衡量其與在先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法定要素
——原告元和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農業銀行商標撤銷行政案
案例61 兩商標主體部分近似應認定為兩商標近似
——原告龍霸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帝王公司商標異議行政糾紛案
案例62 具有其他含義的地名商標應予以保護
——原告紅河公司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紅河經營部商標撤銷行政糾紛案
案例63 僅被較多用於企業名稱的標識不足以構成地理標誌
——原告林麗貞訴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永和大王公司等商標行政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