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兔子生活在“出走”與“歸來”之間。兔子從事魔力削皮公司推銷員的工作,當兔子下班回到家看到“亂成一團”的妻子和房間時,“覺得掉進了一個陷阱”。“她的頭髮稀疏了,使他忍不住常常想到下面的頭蓋骨。”兔子首次出走的原因,是厭棄懷孕的妻子珍尼斯,而首次歸來也是因為珍尼斯,兔子在產房外面等待分娩的珍尼斯時,甚至擔心她是否會死去。兔子再次出走還是因為妻子珍尼斯,由於珍尼斯拒絕與出走歸來的兔子同房,兔子因為負氣而再次出走。兔子的再次歸來還是因為妻子珍尼斯,珍尼斯在酒醉狀態下失手溺死了剛出生的孩子,兔子歸來的目的是想譴責妻子,然而眾人卻把譴責齊刷刷地指向兔子,導致了他的第三次出走。兔子的三次出走均指向同一個目的地——情人魯絲,而兩次歸來指向的也是同一個目的地——妻子珍尼斯。
創作背景
時代背景
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社會, 艾森豪時期,大工業時代即將到來。這是一個沉寂的時代, 毫無生氣的年代,同時也是一個孕育著新的變革的年代。美國乃至整個西方世界正經歷著一場精神危機。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陰影對人們的影響餘波未平。不少人感到空虛、苦惱、困惑和焦慮不安。
《兔子,跑吧》小說,描寫的時代背景是1959年3月—6月,表達了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人的生存困境。
人物介紹
哈里·安格斯特羅姆——“兔子”
美國青年哈里·安格斯特羅姆,26歲,在中學時是學校的籃球明星。兔子是一名極普通的廉價廚房用品推銷員。他具有幼稚、自私的人格,其婚姻狀況令人失望,一家人住在一套狹小的公寓裡,用的多半是妻子母親家替換下來的舊家具,汽車也是岳父為了維護自己的臉面,廉價賣給他的二手貨。他做出了許多不負責任的事情,受到社會的唾棄。
兔子與妓女魯絲共赴同居。後來,兔子的妻子分娩,兩口子又回到一起,但兔子的性慾爆發,令他再次離家出走,新生嬰兒卻在洗澡時意外地被淹死,葬禮後,兔子再去找情人魯絲,魯絲告訴他,她懷有身孕,兔子又跑了。
珍尼斯
兔子的妻子珍尼斯,懶惰、愚蠢、嗜酒如命,缺乏一個稱職的家庭主婦應有的品質。她跟丈夫的夫妻生活生活不夠和諧。整日盯著電視看無聊的節目。珍尼斯因為兔子反感她邋遢臃腫、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行為感到煩惱。
作品鑑賞
主題思想
主題思想之一:人類可以選擇生活在別處,而不是生活在當下
兔子之所以會從妻子處出走,導向情人魯絲一方,是因為妻子代表著他無法忍受的現實世界,情人是兔子逃避現實世界的理想所在。因為要供養懷孕的妻子和年幼的兒子,兔子不得不從事他極為厭惡的魔力削皮公司推銷員的工作,而他忍受現實得到的回報,卻是妻子歇斯底里的抱怨,和家中令人無法理解的雜亂;而情人則為兔子帶來了完全不同的生活,魯絲酷愛做飯,而且喜歡打理家務,兔子與她在一起,既不必去惱人的公司上班,又可以享受乾淨整潔的居家生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如果說情人象徵著理想,那么妻子就象徵著現實。情人與妻子的二元對立也就轉化為理想與現實的二元對立。兔子生活在理想與現實的游離狀態之中。
作者厄普代克,他想要表現的理想,在兔子身上的外化形式是情人,其內在意蘊卻是對上帝之國的復歸,即對樂園的追尋,從而求得內心的平靜,這就是人類自被逐出伊甸園後一直孜孜以求的東西。人類對樂園的追尋有一條明晰的主線——追尋形形色色的理想國,即地上樂園,其中“自由”是眾多永存的理想之一。
故事的結尾,兔子既沒有與情人魯絲結合,也沒有與妻子珍尼斯複合,而是投入了人為構造的自然懷抱中,“兔子大步穿過街道,那裡有某種令他愉快的東西;他毫不費力地從一種甜蜜的惶恐中掙脫出來,腳步也變得越來越飄然、敏捷和輕盈”。兔子沒有依據理想選擇魯絲,也沒有復歸現實選擇詹妮絲,而是選擇了介於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自然。將理想、現實這對二元對立體置於人類尋找樂園的語境中,理想即指“復樂園”,現實即指“失樂園”,那么厄普代克在兔子身上的探索,就變得明晰起來了。厄普代克使兔子在對樂園的追尋中,既不指向“復樂園”,也不指向“失樂園”,而是轉向人為的自然,即選擇了兩者之間,這種做法體現出一種十分深刻的解構意圖。
樂園——伊甸園的隱喻,將自然分成兩個層次,低的層次就是上帝對挪亞的諭示中所預言的,一個被人類主宰與剝奪的自然,高的層次,則是上帝在伊甸園中對亞當的早期訓示中所說的,人類在本質上所從屬的自然,而伊甸園的故事,則預示了使人類回到這個高層次,得到拯救。厄普代克筆下的兔子,選擇的顯然是前者,人類沒有得救,也沒能尋回樂園,但是人類也沒有喪失希望。正如厄普代克所做的,人類不是非要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做出二選一,人類可以選擇處於兩者之間,即生活在別處,而不是生活在當下;或者說生活在“非在場”的在場中,否定在場的在場性,奔向在場的不在場性。這便是解構的魅力。
主題思想之二:信仰危機
兩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社會繁榮景象的表面難以掩蓋其下的新的尖銳矛盾。舊的價值體系被拋棄,原有的文化、倫理、宗教無法在如此混雜的新形勢下給人們以指導和安慰。
傳統的基督教在現代人的生活中,已失去了原有的作用,而淪為腐化的代表。儘管人們依然可以看到教堂的存在,休息日去教堂做禮拜,但是現代人已經越來越無力理解現代社會的秩序與生存的意義。在《兔子,跑吧》中,神父就是世俗化的基督教的代表。作為一名基督教新教的神父,他本身就對自己所宣揚的宗教教義懷有諸多疑惑。主人公哈里在初次的出逃中,遇到神父與之握手之時,感到神父的手就如同一個熱烈的擁抱一樣熱切而有力。一時間,哈里害怕這雙手永遠都不會再鬆開了,他感到被困住了,這裡的神父所代表的宗教已經不能使哈里感到溫暖和安心,相反,變成了哈里想要逃離的世俗力量的一部分。在以後的交往中,神父倒更像是一個處理社區內家庭瑣事的社會工作者。其實,神父的內心深處,感受到了哈里對一個遙遠的上帝的追求,和某個瞬間哈里所表現出來的追求的狂熱,這也正是神父為什麼喜歡與哈里在一起的原因。哈里所追求的上帝的狂熱,完全超出了神父本人對自己所宣揚的基督教義的熱衷,因此,從哈里身上,他重新感到了宗教的感召力量。但是,哈里所追求的上帝,又與他所認識的上帝如此不同,他本能地感到作為一名神職人員,自己被深深地冒犯了,作為一種自衛,他要戰勝哈里,把哈里拉回到現實的生活中來。可是這種努力,最終隨著哈里在該小說結尾的再一次出走而徹底失敗。艾神父的悲劇在於追隨了一個世俗化的上帝,正如神父自己心中也十分清醒認識到的,他所追隨的是一個抽著雪茄的上帝。一個看似人們大眾的一員,他不能夠擔當人類精神導師的重任。
一線曙光——上帝就是上帝:通過哈里這個小人物,面對信仰危機和生存狀態,作者似乎在告訴世人,唯有也只有對超驗上帝的絕對信仰,人類才能在現實的信仰危機中找到一絲安慰和曙光,才有足夠的勇氣去擁抱未來,因為未來永遠都意味著絕對真理與上帝的啟示在人間的降臨。
作者其筆下的主人公兔子,也堅持相信一個超驗的上帝的力量。兔子對基督教的強烈信仰和對超驗的上帝的那份執著也正是作者本人的生動寫照。宗教對主人公兔子的影響無處不在。兔子出走與追求的動因,一部分是他從電視中看到的“上帝想讓每個人成為他自己”。哈里虔誠地聆聽上帝的聲音,並付諸行動。而每當他處於惶恐之中時,教堂的形象就會出現在他的面前。當他第一次從家中逃離,與羅斯同居在一起時,他久久凝視教堂的窗戶,希望越過這扇窗戶,真正從落位其中的基督教中,找到他生活中所缺失的元素。但是,當哈里最後一次出逃的時候,以前曾使他獲得過精神安慰的教堂,已成為一個黑洞,如同哈里所經過的黑暗的森林、街道一樣,成為哈里抗拒的現實的一部分。該小說結尾,儘管世俗的基督教令人失望,哈里對一個超驗上帝的信仰從未改變過,所以在女兒死去之後,他又向神父提及他們曾經談論過的存在於所有事物背後的強大力量,而神父卻認為,這個強大力量並不以像哈里那樣狂熱信仰的方式而存在。哈里除了依然相信自己內心的直覺,和一個超驗的上帝外,已經對其他的一切都失去了信仰。他別無出路,只有繼續自己的精神求索之旅。其實,即使是他自己的直覺也經常處於極端混亂的狀態中。
藝術特色
音樂創作結構
在《兔子,跑吧》小說中,作者借鑑了古典音樂創作的結構形式。《兔子,跑吧》分為三大章節,在第一章開頭一個大空格之後,文中又出現了四個小空格,每個小空格後為一節,共五節,到兔子將高爾夫球一擊命中第一章結束;第二章從“斗轉星移,歲月流逝。”兔子在史密斯夫人的花園做花匠開始,共分出13小節,一直到珍尼斯淹死女兒結束;第三章從聽到小寶寶淹死的噩耗開始,用五小節將全書結束。第一章和第三章都是用了五小節的篇幅,篇幅基本相等,這樣基本上達到了一種結構上的平衡。第一章敘述速度相對較慢,第三章敘述速度為中速,第二章分節最多,分為13個小節,內容也相對較多,這部分速度最快,情節紛至沓來,時空不斷跳躍,形成一種快節奏敘事。這三部分的敘述速度快慢有序,富有節奏感,從而形成了一種音樂創作的結構形式。
此外,故事在向前推進的過程中作者還偶爾注入回憶,這些注入的回憶一般都很短,只是概括性敘述,這樣短小概括性的回憶敘述放慢了整部作品的速度,從而調整了敘事節奏,同時也豐富了人物歷史。如珍尼斯剛出場不久,在和兔子鬥嘴生氣走進廚房後,陷入了短暫性的回憶,概括性地回述了他們戀愛時的美好時光,這短暫的回憶與現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同時也增進了對人物的了解,放慢了敘事節奏。再如兔子在走到父母家的路上時展開的回憶,通過一些具體事例簡略清晰地築起了他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居所的歷史。作者在作品中通過對形式結構的巧妙安排和回憶的插入,使整部作品具有了音樂創作的結構形式同時還極具節奏感。
蒙太奇拼貼手法
故事被分為若干場景,用蒙太奇拼貼手法展現出完整的故事情節:場景1,籃球場,兔子與孩子們打籃球;場景2,兔子家中,兔子與妻子的爭吵;場景3,路上,兔子的第一次逃跑;場景4,餐館,兔子與托瑟羅及魯絲共進晚餐;場景5,魯絲的公寓,兔子與魯絲同居;場景6,俱樂部,兔子和埃克利斯打高爾夫球;場景7,史密斯夫人的花園,兔子作為園丁在此工作;場景8,兔子家中,兔子因妻子生產返回;場景9,路上,兔子的第二次逃跑;場景10,墓地,兔子因女兒溺亡返回;場景11,小樹林,兔子的第三次逃跑;場景12,魯絲公寓,得知魯絲懷孕,兔子第四次逃跑。
在每個場景中,厄普代克又運用長鏡頭對人物進行細緻刻畫。場景1中,主人公“兔子”出現在籃球場上,展示出優雅、嫻熟的球技。舉投之間,讀者看到他對目前作為謀生手段之工作的無奈、為之所縛的痛苦,及與球融合在一起時的灑脫。籃球“使得他精神振奮”,使得他從一種“長久的抑鬱中解脫出來”。球勾起了他對過去自己作為籃球明星受人敬仰、尊敬的無限追憶,而這種英雄高大形象的正面描寫,更加凸顯了“逝去”的傷感,預設了該小說的基調——過去美好時光及作為英雄優越感的喪失。而後,讀者跟隨兔子回到家中,目睹了家中的凌亂和醉酒妻子的慵懶,兔子一下子又被從剛剛燃起的希望中拽回到了現實。理想、現實的衝突燃起了兔子逃跑的內驅力,暗射了令人窒息的無意義現代生活。接下的十個場景以兔子的逃跑為主線,以螺旋向下的漩渦為運動方向,在轉移與細化中展示出現實和理想間的矛盾。
12個場景不是斷裂的,由因果邏輯聯繫在一起。在場景1中,籃球激起兔子的責任感及自我實現願望,他奔跑回家去承擔自己作為丈夫和父親的職責,但家中的一團糟迎頭給他澆上一盆冷水。逃離現實、追尋理想致使他在無底的漩渦中奔跑。在偶然的片刻,他似乎接觸到了所謂的理想,如場景5、6、7,尤其在場景7中,史密斯夫人的花園無論對兔子,還是魯絲都像是伊甸園,在此,他們享受著愛情的滋養,不為塵世所擾。然而,無論兔子多么努力奮爭,他絕不能掙脫社會文化體制及命運看不見大手的掌控,最終不得不回到現實。兔子的奔跑(場景3、9、11、12)位於理想和現實的分界線上,代表著他無盡的掙扎。
光線、色彩渲染
該小說通過光線、色彩語言辭彙渲染氣氛、情緒,表現人物性格,使讀者的心臟伴隨著人物命運的沉浮而不斷悸動。場景1中,籃球場上的主色調是“天藍色”,清新、明快,充滿希望,表達兔子內心的“平靜”與“鎮定”。然而,隨著他踏進家中門廳,便“沒有了陽光”,頭頂上的一盞燈,“在大白天裡閃出灰濛濛的亮光”。在驅車逃往南方的途中,不斷增多的燈光增添了兔子的緊張感,也映襯了他的恐慌心理。在與魯絲第一次會面中,他把魯絲比作“一條綠色大魚”,魯絲的公寓是“綠色的世界”。和魯絲在一起,兔子重獲新生,自由、安全、舒適、平靜、希望,都融入綠色之中。
教堂是《兔子,跑吧》中的重要意象,擁有著複雜的暗含。在與魯絲過夜的第一個晚上,兔子透過窗戶看到對面灰色肅穆的教堂“圓形花窗內的燈還亮著,構成了一個紅、紫、金色的光環,在城市的夜裡,這光環猶如在現實中鑿開的一個孔,透出在下屆搖曳著的玄奧絢麗的光芒”。灰色的教堂象徵森嚴的社會道德體制,但它仍不能完全掩蓋斑駁陸離的色彩。生活中,紅色象徵生命、真誠、激情,紫色象徵華貴、嫻靜、莊嚴,黃色則象徵榮譽和快樂。這個象徵意義深遠,魯絲雖為妓女,兔子也是有婦之夫,他們的姘居是非正義的,然而從人性出發,他們之間的關係是純潔的、真實的,他們的性愛,象徵自由與生命力,是對社會道德體制的抗爭與反叛。但是這種抗爭是無果之花,第二天清晨,當兔子仍沉浸在溫馨之中時,“教堂里傳來洪亮的鐘聲”,象徵社會文化體制——宗教、道德、家庭、權力、金錢,宣告了他們的幸福只是曇花一現,盛開的同時也預告了凋零。
可視語言與心理描繪
在《兔子,跑吧》中,讀者通過兔子的行為、幻覺、夢境及矛盾性格洞悉其思想和內心世界。
1、行為動作中的心理
主人公的動作“奔跑”,展示了其複雜的內心世界。不能忍受嗜酒的妻子和凌亂的房子,兔子撒腿逃跑;小女兒的出生和溺亡兩次把兔子帶回家中,歸來本是為了擔負責任,而自尊的傷害使他再次逃離。作為現代社會中的一個小人物,兔子沒有金錢、權力、社會地位,唯一擁有的是一顆謙卑的心。他試圖逃離骯髒的囹圄,保護自己潔淨敏感之心,然而逃離又使他陷入負罪感之中。兔子的奔跑迴蕩著他的焦慮、挫敗感和異化感。同時,他也利用奔跑的方式點燃內心的希望。在該小說的結尾,他“從一種甜蜜的惶恐中掙脫出來,腳步也變得越來越飄然,敏捷和輕盈,於是,他跑了起來。他跑啊,跑啊,跑”。讀者從兔子的行為動作,感受到他在絕境中令人窒息的痛苦與惶恐,體會到他在奔跑中追求自由的美好願景。
2、幻覺和夢境中的心理
厄普代克還藉助幻覺和夢境映射兔子的心理。在跟魯絲過夜的第一個晚上,兔子做了個“緊張的夢”,他夢到冰櫃裡“一團冰冷的東西是活的”,母親對妹妹的斥責及妻子珍尼斯的哭泣,還有自己恐懼的尖叫。凍的意象顯現出在哈利潛意識中,出於自己對妻子的背叛及自己職責的逃避而產生的不安、恐懼、罪過感。
在高爾夫球場,兔子把球桿幻想成妻子珍尼斯和情人魯絲。他把“又輕又細,可在他手裡卻似乎不易掌握”的鐵頭球桿當作珍尼斯,而木頭球桿當成魯絲,“她戳呀戳呀戳得太深把土都戳了起來,草皮撕開了,露出一個粗糙的褐色裂口,一大塊土給戳了起來”。顯然,兔子在妻子與情人,純真與墮落,社會職責與自我享樂,無助與憧憬的撕扯下幾近分裂,複雜、憤怒的情感在現實中被掩蓋起來,只有在自己的幻覺中肆意放縱、發泄。
詞語意象
兔子:身手敏捷,又生性敏感多疑,經常一走了之,主人公和兔子的性格一模一樣。當主人哈里公遇到困難時,就像兔子一樣一走了之。而哈里Harry這個詞,在英語中含有“折磨、騷擾、驅趕、恐懼”之意。“安格斯特羅姆” (Angstrom)源於丹麥語“Angst”,意為“焦慮、不安、痛苦、煩惱”,該詞具有存在主義哲學的識別標記。而作者在思想上,深受丹麥19世紀哲學家基爾凱郭爾和瑞典神學家卡爾·巴斯的影響。基爾凱郭爾曾用“Angst”來描寫人對生存空虛的恐懼。厄普代克用心良苦地用名字暗示了主人公的生存狀態。脆弱渺小的兔子拋妻棄子,採取不妥協的逃跑方式與強大的社會現實抗爭。哈里只是處於生存恐懼之中的驚慌失措的兔子。他焦慮不安、驚恐多疑,同時又無能為力。
作品評價
《兔子,跑吧》不僅是一部經典小說,還是一場才華的優雅表演。
作者簡介
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美國作家。1932年3月18日,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雷丁。逝於2009年1月27日。父親威斯利·厄普代克是位中學數學教師,母親琳達·格雷斯·厄普代克是位作家。在厄普代克13歲的時候,全家遷移到普拉威爾的農場。在那裡,他度過了孤獨的少年時期。但也正是這份孤獨,激發了厄普代克少年的想像力以及逃離孤獨的欲望。他在母親的鼓勵下,開始了文學創作。
高中畢業的時候,厄普代克因為喜歡世界上最古老的幽默雜誌《哈佛妙文》,所以選擇進入了它的所在地——哈佛大學,1950年在哈佛大學攻讀英文系,入校後開始為《哈佛妙文》寫作,後來進入該雜誌作編輯。開始時寫一些卡通類文章,不久即轉入詩歌與散文創作。
1954年,厄普代克大學畢業,榮獲了“最優等”的拉丁文學位榮譽,同時還獲得了諾克斯獎學金到英國牛津大學學習一年。1955年從英國回來後,他成為了《紐約客》雜誌的一員,寫作評論、詩歌、短篇小說與文學評論。自此,厄普代克開始以寫作為生。
作品有:《兔子,跑吧》(Rabbit Run,1960)、《兔子歸來》(Rabbit Redux,1971)、《兔子富了》(Rabbit is Rich,1981)、《兔子歇了》(Rabbit at Rest,1990)所組成的“兔子”四部曲,《夫婦們》、《馬人》、《政變》、《恐怖分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