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托弗·哈頓(1540-1591),爵士,伊莉莎白一世的寵臣。24歲入女王衛隊,儀表堂堂,善舞,獲31歲的女王恩寵,他32歲任衛隊長,37歲任王室副總管,48歲任牛津大學校長。
律師事務所克里斯托弗,
律師事務所克里斯托弗
克里斯托弗(1925~ )Christopher,Warren,美國國務卿(1992~)。出生於美國北達科他州。1949年畢業於美國史丹福大學,獲法學士學位。後曾在美國最高法院、洛杉磯奧梅爾維尼-邁爾斯律師事務所工作。
甘迺迪政府期間,出任對日貿易談判代表,主持對日本的紡織品談判。1967年擔任詹森政府法務部副部長。1977年出任J.卡特政府副國務卿。1985年任奧梅爾維尼-邁爾斯律師事務所董事長。1992年任柯林頓政府國務卿,負責美國對外事務。克里斯托弗是資深外交家、談判高手和外交政策執行者。卡特曾授予他美國文職官員最高獎勵“自由勳章”。他曾幫助卡特政府說服參議院批准巴拿馬運河條約。1979年代表美國政府前往台灣,通知台灣當局中美建交事宜。1992年在洛杉磯事件中,擔任調查洛杉磯市警察毆打黑人羅德尼·金一案的民事委員會負責人,成功地解決了這一震動全美的騷亂事件。1993~1994年期間,穿梭於中東各國,促使巴以雙方坐到談判桌前,達成解決中東和平方案。在外交政策方面,他主張促進美國經濟安全,獲得更廣闊的國際市場,減少美國外債負擔,保持強大防務力量,鼓勵支持集體安全機構。提倡全球性民主革命,主張加強亞太合作,一直到1996年,他主張要特別重視同中國的關係,強調柯林頓政府只承認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繼續依照中美三項公報所闡明的原則處理中國大陸和台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