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烏爾禾區財政局是克拉瑪依市烏爾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根據國家、自治區、克拉瑪依市有關政策,組織制定全區財政、國有資產、財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制度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做好有關稅收法規和制度擬訂的基礎調研工作。
2.根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擬訂有關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區域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對全區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3.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審查、編制、批覆部門預決算,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和預算調整事項。
4.根據預算安排,擬訂財政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財政非稅收入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5.管理和監督全區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組織和監督財政預算的執行;執行地方財政收入入庫解繳辦法,代表政府管理、監督全區地方國庫資金的繳撥使用;負責財政專戶、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開設、撤銷等管理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執行全區統一規定的定額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建立和實施全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具體辦法;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參與全區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的研究擬訂;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擬訂全區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監督、檢查全區政府採購工作。
7.建立、完善區重大建設項目的籌資、投資、融資機制,拓展籌資、投資、融資渠道,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配合編制區級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方案,組織審核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決算。
8.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加強會計監督,規範會計行為,保障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組織實施各項會計核算制度;負責全區《會計法》執法檢查及會計規範化工作;負責全區代理記賬業務的審批工作。
9.執行全區國有資本金管理的有關管理辦法,研究擬訂國有股權管理辦法;負責實施企業績效評價、國有資本金營運監測;組織實施全區國有企業和國有預算單位的股權管理、清產核資、產權交易、資本金權屬界定、產權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管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調處產權糾紛,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決定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對評估結果的確認。
10.參與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配合實施經濟體制改革的各項措施。
11.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監督本區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徵收各項預算收入情況和單位財務執行情況;檢查重點行業和部門、重點稅源和納稅大戶,核查驗證稅收征管質量和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支出管理中的重要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12.負責財政幹部管理教育工作,制定財政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全區財務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13.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