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蘇柯爾克孜州民政局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州民政局

指責為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克州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克孜勒蘇柯爾克孜州民政局
  • 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州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克州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研究擬訂全州退役士兵(含士官)、復員幹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以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復員退伍軍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指導全州接收安置工作和全州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訓、就業工作;指導全州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機構和軍供站建設與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克州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三、貫徹執行自治區社會救助規劃相關政策,擬定全州社會救助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農村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州性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依法對全州性社會團體和州內跨縣(市)社會團體、基金會、州直各部門審查批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州內所設機構進行登記管理、年檢和執法監察。
五、擬定全州救災減災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統一發布;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承擔克州減災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六、擬定全州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
七、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和鄉(鎮)級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全州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調處州內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負責全州地名管理工作。
八、擬訂全州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州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承辦克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克州民政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訪等工作;指導和監督自治區及克州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等工作。
對口自治區民政廳辦公室(政策法規宣傳處)、規劃財務處、人事教育處(社會工作處)。
二、救災救濟福利科
負責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克州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因災損毀房屋恢復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自治區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及克州救災物資採購和儲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州內救災捐贈。
對口自治區民政廳救災處。
三、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科
擬訂全州婚姻、兒童收養、殯葬管理辦法;指導各級婚姻登記和殯葬服務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建設公墓的審批;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管理服務機構的管理。
對口自治區民政廳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社會事務處(救助管理處)。
四、區劃地名和基層政權建設科
組織實施全州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政策和辦法;負責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和鄉級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初審上報工作;組織編制全州行政區劃圖;組織、指導州地級、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州地級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和爭議調處;組織、指導編制全州及各級行政區域界線詳圖和標準畫法圖;審核克州內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組織、指導地名規劃工作和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
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組織城鄉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對口自治區民政廳區劃地名處、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
五、優撫安置科
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擬訂全州退役士兵(含士官)接收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復員退伍軍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處理復員退伍軍人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擬訂全州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經濟收入家屬遺屬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
對口自治區民政廳優撫安置局、退伍軍人協調處(自治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處。
六、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對口自治區民政廳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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