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騰旗工商局

克什克騰旗工商局

克什克騰旗工商局,坐落在克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經棚鎮解放路北段,局內內設機構11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克什克騰旗工商局
  • 地址:克什克騰旗
  • 性質:政府機關
  • 局內內設機構:11個
機構簡介,機構編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職責,

機構簡介

克旗工商局坐落在克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經棚鎮解放路北段,局內內設機構11個,有辦公室、人事教育股、財務裝備股、法制股、公平交易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股、12315指揮中心、市場規範管理股、企業股、商廣股、紀檢監察室、信息中心;派出機構6個,有克旗工商局經棚工商所、克旗工商局達來諾日工商所、克旗工商局宇宙地工商所、克旗工商局土城子工商所、克旗工商局烏蘭布統工商所、克旗工商局物價檢查所;事業單位3個,消費者協會、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價格認證中心。

機構編制

克旗工商局現有在職人員79人,其中:本科29人、大專48人、中專2人,女職工15人,少數民族26人。
2007年,克旗工商局被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評為“第二屆人民滿意執法單位”,2008年被自治區黨委、政府、軍區評為自治區“文明單位”,同年被評為全市思想道德建設先進單位, 2000年以來連續多年被市、旗人民政府授予“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
物價檢查所被國家發改委授予規範化物價檢查所; 經棚工商所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先進工商所。
兩創活動中,克旗工商局被自治區工商局授予“先進旗縣工商局”,經棚工商所、達里工商所被自治區工商局授予“五好工商所”,土城子工商所、宇宙地工商所被赤峰市工商局授予“五好工商所”,物價檢查所被自治區發改委授予優秀物價檢查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
(2)依法管理各類企業和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定其登記事項,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註冊行為實行監督管理.
(3)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4)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監督檢查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依法對各類市場以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6)依法對食品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7)依法組織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8)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9)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10)制定商標發展戰略,宣傳貫徹商標法律知識,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11)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行為。
(12)負責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13)負責本局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評殘、財務、審計、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統計、信息、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14)指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的協會的工作。
(15)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政府授權及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①、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②、 負責系統及局機關的會議組織、綜合材料起草、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
③、 負責系統宣傳、調研、統計信息等工作。
④、 承擔旗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工作。
人事教育股
①、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人事工作。
②、負責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③、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工作。
④、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⑤、負責局局機關、派出機構的內部監督及目標管理的考核
財務裝備股
①、 負責本系統經費預算、決算及資產、裝備管理工作。
②、 負責本系統財務票據的發放與管理工作。
③、 負責本系統及旗局機關財務監督審計等工作。
④、 承擔旗局機關財務管理、醫療保險和住房公基金的管理工作。
法制股
①、負責組織系統工商執法監督,承擔或參與系統行政爭議、應訴、聽證和賠償工作。
②、承擔系統法制教育宣傳等工作。
③、負責本系統黨群工作。
公平交易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①、 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查處走么販么和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②、 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③ 、組織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
④、“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職責。負責受理消費者投訴、申訴工作;受理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它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的舉報,調解消費者權益爭議;負責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
⑤負責食品流通活動的監督管理。
市場規範管理股
①、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經營秩序。
②、組織市場專項治理。
③、負責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管理。
④、組織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⑤、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⑥、負責動產抵押登記和管理工作。
企業註冊管理股
①、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註冊工作。
②、核定註冊單位、個體工商戶、合夥私營企業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進行監督管理。
商廣股
①、受理轄區內商標管理和代理工作,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
②、負責廣告發布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廣告侵權及虛假行為。
紀檢監察室
①、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物價檢查所
①、負責監督執行價格政策和政府定價,負責本地區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認證工作。
②、組織重要農產品成品調查,協調處理價格爭議和開展價格信息服務工作。

機構職責

工商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的市場主體和市場經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其主要職責是:
1、受派出機關委託,辦理個人獨資、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的設立登記、變更、註銷和年度驗照工作;
2、對轄區內由派出機關登記管理的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在許可權範圍內或依據派出機關委託,查處違法違章經營行為;
3、依法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進行監管,組織開展質量檢查、快速檢測、信息公示;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自律制度、責任制度和索證索票、進銷貨登記台帳制度;
4、依法對轄區內的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商品展銷會、有獎銷售及拍賣活動、經紀人經紀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5、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辦理商標註冊、續展、轉讓和使用許可手續,並對其使用商標和商標印製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非法買賣商標標識、假冒商標和商標侵權行為;
6、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契約的訂立及履行,調解契約糾紛,推行契約示範文本,組織開展“守契約、重信用”活動,查處違法契約和契約欺詐行為;
7、對轄區內各類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8、依法對轄區內直銷活動和傳銷、變相傳銷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行為,及時上報派出機關進行查處;
9、依法開展消費維權,受理轄區內消費者投訴,及時調查處理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10、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並提供諮詢服務;
11、依據工作職責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完成上級工商機關和轄區黨委、政府交辦或有關部門需要配合的工作任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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