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畫,顧名思義。就是使用光來繪畫的現場表演,在黑暗的環境中,畫家用手上的光筆在畫幕上描繪出夢幻般的唯美畫面。畫幕上的光會顯現一段時間,然後慢慢消逝。正因為會消失,所以人們會嘗試著努力的記住它,才用永遠的留在心靈記憶中。光畫最早由日本表演畫家和平人代發明,只不過在綜藝節目出現的早而被發現而已。更在作品中融入自己的人生感悟,形成了自己獨有的光畫特色。我國光師的光畫的作品,除了帶給人們異乎尋常的視覺享受以外,更是蘊含豐富的哲理在作品之中,令觀者賞心悅目,回味無窮。 如果說油畫是白晝的樂園,那么光畫將是黑夜的心靈樂園。
背景是一塊綠色留光型螢光板,畫者手中的是一支LED高亮小型手電筒。螢光板被照射後由於光強的差別會有不同的留光亮度和留光時間。所以畫者可以通過手電筒的遠近、手掌的對光的遮擋,手電筒的方向來營造夢幻的感覺。同時由於螢光板的留光時間不會很長,所以畫出來的畫就會自動慢慢淡去。最後那個人型其實就是利用相機閃光燈達到的效果。由於螢光的光強其實很微弱,所以最後開燈的時候就什麼都看不到了,實際上還能維持一兩分鐘。
美國《生活》雜誌社攝影師Gjon Mili拍攝畢卡索用光的線條作畫的系列作品,一直以來是光畫作品的經典。當快門洞開,光源在並非瞬間的黑暗中移動成像,一切皆有可能!光畫攝影打開的是繪畫與攝影完美融合的一條通道。光畫攝影表現的不再是景物影像,而是一種主觀構想的光移動圖案。”引自宋崗《影像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