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光山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光山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光山縣下屬行政機構,主要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疾病預防控制、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光山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上級單位:光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醫療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負責起草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通報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工作,負求兆槳驗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四)負責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指導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落實相應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糠端愚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
(八)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制度、機制。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組織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章,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探凝堡十一)組織落實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端格催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套達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組織指導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完善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要求,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導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六)承擔全縣保健工作巨觀指導和在縣內召開的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衛生保障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以及縣委保健委員會委託或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面的工作任務及相關事項。負責縣委保健對象重要醫療保健任務的協調和指導。
(十七)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股
(三)財務股
(四)規劃與信息股
(五)法制監督股
(六)衛生應急辦公室(掛光山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七)疾病預防控制股(掛愛滋病防治工作辦公室牌子)
(八)醫政醫管股(掛中醫與保健股牌子)
(九)婦幼健康服務股(掛基層公共衛祝整兆背生項目辦公室牌朵采員子)
(十)計畫生育指導股(掛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牌子)
(十一)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
(十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十三)科技教育股
(十二)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組織指導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完善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要求,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導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六)承擔全縣保健工作巨觀指導和在縣內召開的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衛生保障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以及縣委保健委員會委託或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面的工作任務及相關事項。負責縣委保健對象重要醫療保健任務的協調和指導。
(十七)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股
(三)財務股
(四)規劃與信息股
(五)法制監督股
(六)衛生應急辦公室(掛光山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七)疾病預防控制股(掛愛滋病防治工作辦公室牌子)
(八)醫政醫管股(掛中醫與保健股牌子)
(九)婦幼健康服務股(掛基層公共衛生項目辦公室牌子)
(十)計畫生育指導股(掛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牌子)
(十一)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
(十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十三)科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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