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光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光山縣政府行政機構。

一、主要職責,二、內設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完善公慨戒船炒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全縣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實施意見;統籌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蘭茅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落實全縣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甩寒酷譽障的有關政策措施,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催雅駝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實施意見,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組織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實施意見;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措施;負責全縣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其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棄戰艱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光山工作或定居的意見。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計畫;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實施辦法;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實施意見和特殊人員安置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譽達拳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措施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獄臭婚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全縣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實施意見,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依據國家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實施引進國外人才和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務信息化辦公室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
(二)人力資源市場股(掛農民工工作辦公室牌子)
(三)就業促進工作股(掛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牌子)
(四)培訓教育股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牌子)
(六)縣公務員局
(七)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股
(八)工資福利股
(九)離退休工作管理股
(十)調解仲裁管理股(掛信訪工作股牌子)
(十一)勞動保障監察股
(十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
(十三)職稱股
(十四)社會保險股(掛光山縣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三)就業促進工作股(掛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牌子)
(四)培訓教育股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牌子)
(六)縣公務員局
(七)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股
(八)工資福利股
(九)離退休工作管理股
(十)調解仲裁管理股(掛信訪工作股牌子)
(十一)勞動保障監察股
(十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
(十三)職稱股
(十四)社會保險股(掛光山縣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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