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學和光子學環境試驗方法第12部分:污染

《光學和光子學環境試驗方法第12部分:污染》是2022年10月,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標準。

2023年5月1日,《光學和光子學環境試驗方法第12部分:污染》標準開始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光學和光子學環境試驗方法第12部分:污染
  • 外文名:Optics and photonics—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Part 12: Contamination
  • 標準號:GB/T 12085.12-2022
  • 實施時間:2023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編制進程,起草工作,標準歸口,

編制進程

2022年10月,《光學和光子學環境試驗方法第12部分:污染》標準發布。
2023年5月1日,《光學和光子學環境試驗方法第12部分:污染》標準開始實施。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寧波華光精密儀器有限公司、蘇州慧利儀器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唯視銳光電技術有限公司、江西鳳凰光學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雄博精密儀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知常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光學儀器研究所、上海理工大學、南京波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千欣儀器有限公司、重慶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教學儀器有限公司、麥克奧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南京東利來光電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梧州奧卡光學儀器有限公司、寧波永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湛京光學儀器有限公司、寧波舜宇儀器有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學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孔燕波、韓森、王蔚生、高波、姜冠祥、吳周令、馮瓊輝、張薇、王國力、華越、陳文、王國瑞、楊澤聲、洪宜萍、張韜、崔志英、鮑金權、胡森虎、李晞。

標準歸口

國家標準《光學和光子學 環境試驗方法 第12部分:污染》 由TC103(全國光學和光子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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