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建築一體化

光伏建築一體化

光伏建築一體化(即BIPV Building Integrated PV,PV即Photovoltaic)是一種將太陽能發電(光伏)產品集成到建築上的技術。光伏建築—體化(BIPV)不同於光伏系統附著在建築上(BAPV:Building Attached PV)的形式。光伏建築一體化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光伏方陣與建築的結合。另一類是光伏方陣與建築的集成。如光電瓦屋頂、光電幕牆和光電採光頂等。在這兩種方式中,光伏方陣與建築的結合是一種常用的形式,特別是與建築屋面的結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光伏建築一體化
  • 外文名: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
  • 英文縮寫:BIPV
  • 類型:新能源技術
  • 領域:新能源、建築
  • 學科:電氣工程、建築學
基本介紹,發展方向,結合方式,與建築結合,與光伏系統,種類,建築特點,優缺點,優點,問題,建築形式,建築設計,光伏組件性能,美學要求,結構性能配合,利用太陽能,有關要求,對蓄電池要求,對組件要求,對電池要求,逆變的要求,計量電錶要求,最新政策,示範工程,

基本介紹

光伏建築一體化,是套用太陽能發電的一種新概念,簡單地講就是將太陽能光伏發電方陣安裝在建築的圍護結構外表面來提供電力。根據光伏方陣與建築結合的方式不同,光伏建築一體化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光伏方陣與建築的結合。另一類是光伏方陣與建築的集成。如光電瓦屋頂、光電幕牆和光電採光頂等。在這兩種方式中,光伏方陣與建築的結合是一種常用的形式,特別是與建築屋面的結合。由於光伏方陣與建築的結合不占用額外的地面空間,是光伏發電系統在城市中廣泛套用的最佳安裝方式,因而倍受關注。光伏方陣與建築的集成是BIPV的一種高級形式,它對光伏組件的要求較高。光伏組件不僅要滿足光伏發電的功能要求同時還要兼顧建築的基本功能要求。“十二五”期間,將要創建200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除了公共機構外,商業機構由於用電量較大,參與節能的意願相對較高,而且具有資金優勢,也應該優先發展光伏建築一體化模式。
光伏建築一體化
“光伏之都”600路燈太陽能板安裝兩年成擺設
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打造的“千億太陽能光伏產業園”,在全球性產業寒冬的背景下,仍實現年產值近47億元,因此遭到質疑,並被曝“表演上班”、“利用光伏產業圈地”等事。被層層質疑覆蓋的興安,究竟是一個怎樣的地方?《法制日報》記者赴興安探訪,試圖揭開層層謎局。

發展方向

隨著《京都議定書》的正式生效,如何實現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成為全球最強的呼聲。中國作為開發中國家,能源消耗逐年以驚人的速度增長,而建築作為能耗大戶(已開發國家的建築能耗一般占到全國總能耗的1/3以上),其節能效益則變得尤其重要,BIPV因此成為21世紀建築及光伏技術市場的熱點。
據《2013-2017年中國光伏建築一體化(BIPV)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太陽光發電是21世紀科學技術的前沿陣地,世界各地的政府均支持太陽光發電事業;從國內來看,“十一五”時期,國家重點在北京、上海、江蘇、山東、廣東等地區開展城市建築屋頂光伏發電試點。到2010年止,全國建成約1000個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總容量5萬千瓦。預計到2020年,全國將建成2萬個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總容量100萬千瓦。
BIPV作為龐大的建築市場和潛力巨大的光伏市場的結合點,必將存在著無限廣闊的發展前景。可以預計,光伏與建築相結合是未來光伏套用中最重要的領域之一,其發展前景十分廣闊,並且有著巨大的市場潛力。
未來研究重點
建築物空氣溫度調節消耗著大量的能量。在我國,它要占到建築物總能耗的約70%。用空調機和燃煤來控制室溫不僅消耗能量,帶來外界的環境污染,而且並不能給室內人員帶來健康的環境(雖然暫時它是舒適的)。在太陽能用於採暖方面,除造價較高的被動式太陽房有一些示範型建築外,還沒有大規模的採用。主動式太陽能供能由於成本更高,與我國的經濟發展也是遠不相適應。因此,建築供能的主動與被動相結合的思想及太陽能與常規能源相結合的思想。按照房間的功能,採用不同方案的配合及交叉,這樣可以大大降低太陽能用於建築供能的一次投資和運行成本,使得整個方案在商業化的意義下具有可操作性。被動採暖與降溫的意義在於使建築本身能量負荷大大降低(節能率約70%),使其所要求主動供能裝置提供的能量大大降低。也就是說,它將對昂貴裝置的要求降低。另外,被動供能是巧妙利用自然條件的變化來調節室內溫度。我們認為,建築物內空氣溫度調節技術發展方向不應當是改變自然環境來滿足人的要求,而是應當儘量巧妙地利用並順應自然界來滿足人們對健康和舒適的要求。研究空調的目的應當是儘量減少人工環境,而不是相反。主動供能的意義在於保障建築室內的舒適性增加。在主動與被動供能相互配合組成供能系統的情況下,整套建築供能系統的設備性能將會提高,而尺寸和造價將會降低。
隨著新能源的不斷發展和城市節能減排、綠色環保需求的日益增加,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越來越成為太陽能套用發電的新潮流。

結合方式

根據光伏方陣與建築結合的方式不同,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可分為兩大類:建築與光伏器件相結合和建築與光伏系統相結合 。

與建築結合

建築與光伏的進一步結合是將光伏器件與建築材料集成化。一般的建築物外圍護表面採用塗料、裝飾瓷磚或幕牆玻璃,目的是為了保護和裝飾建築物。如果用光伏器件代替部分建材,即用光伏組件來做建築物的屋頂、外牆和窗戶,這樣既可用做建材也可用以發電,可謂物盡其美。對於框架結構的建築物,可把其整個圍護結構做成光伏陣列,選擇適當光伏組件,既可吸收太陽直射光,也可吸收太陽反射光。目前已經研製出大尺度的彩色光伏模組,可以實現以上目的,使建築外觀更具魅力.

與光伏系統

與建築相結合的光伏系統,可以作為獨立電源或者以併網的方式供電當系統參與併網時,可以不需要蓄電池。但需要與電網的裝置,而與併網發電是當今光伏套用的新趨勢。將光伏組件安裝在建築物的屋頂或外牆,引出端經過控制器與公共電網相連線需要向光伏陣列及電網並聯向用戶供電,這就組成了併網光伏系統。

種類

根據光伏方陣與建築結合的方式不同,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可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是光伏方陣與建築的結合。這種方式是將光伏方陣依附於建築物上,建築物作為光伏方陣載體,起支承作用。
第二類是光伏方陣與建築的集成。這種方式是光伏組件以一種建築材料的形式出現,光伏方陣成為建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光伏方陣與建築的結合(即第一類)是一種常用的形式。2008年奧運會體育賽事的國家游泳中心和國家體育館等奧運場館中,採用的就是光伏方陣與建築結合的太陽能光伏併網發電系統,這些系統年發電量可達70萬千瓦時,相當於節約標煤170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570噸。

建築特點

1. 能夠滿足建築美學的要求;
2. 能夠滿足建築物的採光要求;
3. 能夠滿足建築的安全性能要求;
4. 能夠滿足安裝方便的要求;
5. 能夠具有壽命長的優勢;
6. 具有綠色環保的效果;
7.無需占用寶貴的土地資源;
8.能有效地減少建築能耗,實現建築節能;
9.降低牆面及屋頂的溫升。

優缺點

優點

(1)綠色能源。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產生的是綠色能源,是套用太陽能發電,不會污染環境。太陽能是最清潔並且是免費的,開發利用過程中不會產生任何生態方面的副作用。它又是一種再生能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2) 不占用土地。光伏陣列一般安裝在閒置的屋頂或外牆上,無需額外占用土地,這對於土地昂貴的城市建築尤其重要;夏天是用電高峰的季節,也正好是日照量最大、光伏系統發電量最多的時期,對電網可以起到調峰作用。
(3)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技術採用併網光伏系統,不需要配備蓄電池,既節省投資,又不受蓄電池荷電狀態的限制,可以充分利用光伏系統所發出的電力。
(4) 起到建築節能作用。光伏陣列吸收太陽能轉化為電能,大大降低了室外綜合溫度,減少了牆體得熱和室內空調冷負荷,所以也可以起到建築節能作用。因此,發展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可以“節能減排”。

問題

雖然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有高效、經濟、環保等諸多優點,並已在世博場館和示範工程上得以運用,但光伏建築還未進入尋常百姓家,成片使用該技術的民宅社區並未出現。這是由於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存有幾大問題
造價較高
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建築物造價較高。一體化設計建造的帶有光伏發電系統的建築物造價較高,在科研技術方面還有待提升。
成本高
太陽能發電的成本高。太陽能發電的成本是每度2.5元,比常規發電成本每度1元翻倍。
不穩定
太陽能光伏發電不穩定,受天氣影響大,有波動性。這是由於太陽並不是一天24小時都有,因此如何解決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波動性,如何儲電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建築形式

可以說光伏建築一體化適合大多數建築,如平屋頂、斜屋頂、幕牆、天棚等等形式都可以安裝。
平屋頂,從發電角度看,平屋頂經濟性是最好的:1、可以按照最佳角度安裝,獲得最大發電量;2、可以採用標準光伏組件,具有最佳性能;3、與建築物功能不發生衝突。4、光伏發電成本最低,從發電經濟性考慮是的最佳選擇。
斜屋頂,南向斜屋頂具有較好經濟性:1、可以按照最佳角度或接近最佳角度安裝,因此可以獲得最大或者較大發電量;2、可以採用標準光伏組件,性能好、成本低;3、與建築物功能不發生衝突。4、光伏發電成本最低或者較低,是光伏系統優選安裝方案之一。其它方向(偏正南)次之。
光伏幕牆,光伏幕牆要符合BIPV要求:除發電功能外,要滿足幕牆所有功能要求:包括外部維護、透明度、力學、美學、安全等,組件成本高,光伏性能偏低;要與建築物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安裝,光伏系統工程進度受建築總體進度制約;光伏陣列偏離最佳安裝角度,輸出功率偏低;發電成本高;為建築提升社會價值,帶來綠色概念的效果。
光伏天棚,光伏天棚要求透明組件,組件效率較低;除發電和透明外,天棚構件要滿足一定的力學、美學、結構連線等建築方面要求,組件成本高;發電成本高;為建築提升社會價值,帶來綠色概念的效果。

建築設計

光伏組件性能

作為普通光伏組件,只要通過IEC61215的檢測,滿足抗130km/h(2,400Pa)風壓和抗25mm直徑冰雹23m/s的衝擊的要求。用做幕牆面板和採光頂面板的光伏組件,不僅需要滿足光伏組件的性能要求,同時要滿足幕牆的三性實驗要求和建築物安全性能要求,因此需要有更高的力學性能和採用不同的結構方式。例如尺寸為1200mm×530mm的普通光伏組件一般採用3.2mm厚的鋼化超白玻璃加鋁合金框線就能達到使用要求。但同樣尺寸的組件用在BIPV建築中,在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樓層高度,以及不同的安裝方式,對它的玻璃力學性能要求就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南玻大廈外循環式雙層幕牆採用的組件就是兩塊6mm厚的鋼化超白玻璃夾膠而成的光伏組件,這是通過嚴格的力學計算得到的結果。

美學要求

BIPV建築首先是一個建築,它是建築師的藝術品,就相當於音樂家的音樂,畫家的一幅名畫,而對於建築物來說光線就是他的靈魂,因此建築物對光影要求甚高。但普通光伏組件所用的玻璃大多為布紋超白鋼化玻璃,其布紋具有磨砂玻璃阻擋視線的作用。如果BIPV組件安裝在大樓的觀光處,這個位置需要光線通透,這時就要採用光面超白鋼化玻璃製作雙面玻璃組件,用來滿足建築物的功能。同時為了節約成本,電池板背面的玻璃可以採用普通光面鋼化玻璃。
一個建築物的成功與否,關鍵一點就是建築物的外觀效果,有時候細微的不協調都是不能容忍。但普通光伏組件的接線盒一般粘在電池板背面,接線盒較大,很容易破壞建築物的整體協調感,通常不為建築師所接受,因此BIPV建築中要求將接線盒省去或隱藏起來,這時的旁路二極體沒有了接線盒的保護,要考慮採用其他方法來保護它,需要將旁路二極體和連線線隱藏在幕牆結構中。比如將旁路二極體放在幕牆骨架結構中,以防陽光直射和雨水侵蝕。
普通光伏組件的連線線一般外露在組件下方,BIPV建築中光伏組件的連線線要求全部隱藏在幕牆結構中。

結構性能配合

在設計BIPV建築時要考慮電池板本身的電壓、電流是否方便光伏系統設備選型,但是建築物的外立面有可能是一些大小、形式不一的幾何圖形組成,這會造成組件間的電壓、電流不同,這個時候可以考慮對建築立面進行分區及調整分格,使BIPV組件接近標準組件電學性能,也可以採用不同尺寸的電池片來滿足分格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建築物外立面效果。另外,還可以將少數邊角上的電池片不連線入電路,以滿足電學要求。

利用太陽能

太陽能為保護環境創造了有利條件,於是許多建築學家巧妙利用太陽能建造太陽能建築。
1、太陽能牆:美國建築專家發明太陽能牆,是在建築物的牆體外側裝一層薄薄的黑色打孔鋁板,能吸收照射到牆體上的80%的太陽能量。被吸入鋁板的空氣經預熱後,通過牆體內的泵抽到建築物內,從而就能節約中央空調的能耗。
2、太陽能窗:德國科學家發明了兩種採用光熱調節的玻璃窗。一種是太陽能溫度調節系統,白天採集建築物窗玻璃表面的暖氣,然後把這種太陽能傳遞到牆和地板的空間存儲,到了晚上再放出來;另一種是自動調整進入房間的陽光量,如同變色太陽鏡一樣,根據房間設定的溫度,窗玻璃或是變成透明或是變成不透明。
3、太陽能房屋:德國建築師塞多。特霍爾斯建造了一座能在基座上轉動跟蹤陽光的太陽能房屋。該房屋安裝在一個圓盤底座上,由一個小型太陽能電動機帶動一組齒輪,使房屋底座在環形軌道上以每分鐘轉動3厘米的速度隨太陽旋轉。這個跟蹤太陽的系統所消耗的電力僅為該房太陽能發電功率的1%,而該房太陽能發電量相當於一般不能轉動的太陽能房屋的兩倍。

有關要求

把光伏器件用做建材,必須具備建材所要求的幾項條件:堅固耐用、保溫隔熱、防水防潮、適當的強度和剛度等性能。若是用於窗戶、天窗等,則必須能夠透光,就是說既可發電又可採光。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安全性能、外觀和施工簡便等因素。光伏建築一體化對光伏光伏系統及光伏組件具體有如下要求:

對蓄電池要求

對於併網光伏系統,由於不受到蓄電池容量的限制,並且有公共電網作為後盾,確定光伏方陣容量時,不必像獨立光伏系統那樣一定要經過嚴格的最佳化設計,只要根據負載的要求和投資情況經過適當計算就可決定。對於一般家庭使用,通常太陽電池方陣容量的範圍為1~5 千瓦。

對組件要求

與一般的平板式光伏組件不同,(BIPV)組件既然兼有發電和建材的功能,就必須滿足建材性能的要求,如:隔熱、絕緣、抗風、防雨、透光、美觀,還要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不易破損,便於施工安裝及運輸等。為了滿足建築工程的需要,已經研製出了多種顏色的太陽電池組件,以供建築師選擇,使得建築物色彩與周圍環境更加和諧協調。根據建築工程的需要,已經生產出多種滿足屋頂瓦、外牆、窗戶等性能要求的太陽電池組件。其外形不單有標準的矩形,還有三角形、菱形、梯形、甚至是不規則形狀。也可以根據要求,製作成組件周圍是無框線的,或者是透光的,接線盒可以不安裝在背面而在側面。

對電池要求

在獨立光伏系統中,光伏方陣要儘量朝向赤道傾斜安裝,與水平面之間的傾角要經過嚴格的計算,以達到光伏方陣輸出的極大性和均衡性。而在併網光伏系統中,只要考慮光伏方陣輸出的極大性即可。然而在實際套用中,往往因為要服從於建築物外形的需要,方陣可能會有各種朝向,傾角也可能從0~900 都有,這就需要光伏和建築設計師共同協商,兼顧的雙方的需要,妥善解決。

逆變的要求

太陽電池方陣所發出的是低壓直流電,要與電網連線,必須變換成220 伏、380 伏甚至更高電壓的交流,而且對於電能質量如:電壓、波動、頻率、諧波和功率因素等參數都有嚴格的要求。為了保證電網、設備和人生安全,還必須配備併網檢測保護裝置,如對於處理:過/欠電壓、過/欠頻率、電網失電(防孤島效應)、恢復併網、直流隔離、防雷和接地、短路保護、斷路開關、功率方向保護等都有明確的規定。所以逆變和控制器是併網光伏系統的關鍵設備。

計量電錶要求

家庭使用的併網光伏系統中,光伏方陣所發出的電能,主要供給用戶負載使用,多餘部分輸入電網,用戶負載所消耗的電能,也是由光伏方陣和公共電網共同供應。原則上可以用一塊電錶來進行計量,電網供電時電錶正轉,光伏方陣向電網饋電時電錶反轉。實際上由於各國政府對於開發利用新能源大多實行優惠政策,目前太陽能發電的上網電價要遠大於用戶的用電電價,常常用兩塊電錶來分別計量,所以有“買入”電錶和“賣出”電錶的區別。

最新政策

1、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2009年3月26日頒布)
2、關於支持加快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的政策解讀(財建[2009]128號,財政部2009年4月發布)
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1594號)
4、國家能源局於2013年11月26日發布有效期為3年的《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國能監管[2013]459號),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明確了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於光伏發電併網運營的各項監管責任,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和電網企業應當承擔的責任,從而推進光伏發電併網有序進行。正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監管,切實保障光伏發電系統有效運行,最佳化能源供應方式,促進節能減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力監管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
第三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辦法對光伏發電項目的併網、運行、交易、信息披露等進行監管。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行為,可以向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投訴和舉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應依法處理。
第四條 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和電網企業應當遵守電力業務許可制度,依法開展光伏發電相關業務,並接受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
第二章 監管內容
第五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和電網企業電力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實施監管。
除按規定實施電力業務許可豁免的光伏發電項目外,其他併網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應當申領電力業務許可證。持證經營主體應當保持許可條件,許可事項或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光伏發電電能質量情況實施監管。
光伏發電併網點的電能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確保電網可靠運行。
第七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配套電網建設情況實施監管。
接入公共電網的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電網改造部分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接入用戶側的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工程由項目運營主體投資建設,接入引起的公共電網改造部分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
第八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併網服務情況實施監管。
電網企業應當按照積極服務、簡潔高效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光伏電站項目接網服務流程,並提供併網辦理流程說明、相關政策解釋、併網工作進度查詢以及配合併網調試和驗收等服務。
電網企業應當為分散式光伏發電接入提供便利條件,在併網申請受理、接入系統方案制訂、契約和協定簽署、併網驗收和併網調試全過程服務中,按照“一口對外”的原則,簡化辦理程式。
電網企業對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免收系統備用容量費和相關服務費用。
第九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併網環節的時限情況實施監管。
光伏電站項目併網環節時限按照國家能源局有關規定執行。
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電網企業自受理併網申請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向項目業主提供接入系統方案;自項目業主確認接入系統方案起5個工作日內,提供接入電網意見函,項目業主據此開展項目備案和工程設計等後續工作;自受理併網驗收及併網調試申請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關口電能計量裝置安裝服務,並與項目業主按照要求籤署購售電契約和併網協定;自關口電能計量裝置安裝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組織併網驗收及併網調試,向項目業主提供驗收意見,調試通過後直接轉入併網運行,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若驗收不合格,電網企業應向項目業主提出解決方案。
第十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項目購售電契約和併網協定簽訂、執行和備案情況實施監管。
電網企業應與光伏電站項目運營主體簽訂購售電契約和併網調度協定,契約和協定簽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在契約和協定簽訂10個工作日內向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備案。光伏電站購售電契約和併網調度協定範本,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將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電網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與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簽訂併網協定和購售電契約。
第十一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電力調度機構優先調度光伏發電的情況實施監管。
電力調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規定,編制發電調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電力調度機構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電網安全穩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發電出力。
本辦法所稱危及電網安全穩定的情形,應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組織認定。
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應當遵守發電廠併網運行管理有關規定,服從調度指揮、執行調度命令。
第十二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電網企業收購光伏發電電量的情況實施監管。
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電網安全穩定的情形,未能全額收購的,電網企業應當及時將未能全額上網的時間、原因等信息書面告知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並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備案。
第十三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併網運行維護情況實施監管。
併網光伏電站項目運營主體負責光伏電站場址內集電線路和升壓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電網企業負責光伏電站配套電力送出工程和公共電網的運行、維護和管理。電網企業安排電網設備檢修應儘量不影響併網光伏電站送出能力,並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併網光伏電站項目運營主體。
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可以在電網企業的指導下,負責光伏發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和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光伏發電電量和上網電量計量情況實施監管。
光伏電站項目上網電量計量點原則上設定在產權分界點處,對項目上網電量進行計量。電網企業負責定期進行檢測校表,裝置配置和檢測應滿足國家和行業有關電量計量技術標準和規定。
電網企業對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應安裝兩套計量裝置,對全部發電量、上網電量分別計量。
第十五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電費結算情況實施監管。
光伏發電項目電費結算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以自然人為運營主體的,電網企業應儘量簡化程式,提供便捷的結算服務。
第十六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補貼發放情況實施監管。
電網企業應按照國家核定的補貼標準,及時、足額轉付補貼資金。
第三章 監管措施
第十七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與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光伏發電項目管理和監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機協作、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
第十八條 電網企業應向所在地區的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按季度報送以下信息:
1.光伏發電項目併網接入情況,包括接入電壓等級、接入容量、併網接入時間等。
2.光伏發電項目併網交易情況,包括發電量、自用電量、上網電量、網購電量等。
3.光伏電站項目併網運行過程中遇到的重要問題等。
併網光伏電站運營主體應根據產業監測和質量監督等相關規定,定期將運行信息上報,並對發生的事故及重要問題及時向所在省(市)的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報告。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根據履行監管職責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發電運營主體和電網企業報送與監管事項相關的其他檔案、資料。
第十九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可採取下列措施進行現場檢查:
1.進入併網光伏電站和電網企業進行檢查;
2.詢問光伏發電項目和調度機構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
3.查閱、複製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損毀的檔案、資料予以封存;
4.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條 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與電網企業就併網無法達成協定,影響電力交易正常進行的,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進行協調;經協調仍不能達成協定的,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裁決。
電網企業和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因履行契約等發生爭議,可以向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申請調解。
第二十一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社會公開全國光伏發電運營情況、電力企業對國家有關可再生能源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等。
第二十二條 電網企業和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違反本辦法規定,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電力監管條例》等追究其相關責任。
電網企業未按照規定完成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造成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家能源局負責解釋,各派出機構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擬定監管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

示範工程

世界各地出現了不少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建築物,中國也不例外,中國在借鑑國外已開發國家推行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技術經驗的基礎上,開始發展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建築物。
(1)上海的一些地標性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已經使用新能源系統,並注意與建築本身融為一體。如,在虹橋交通樞紐龐大的主體建築上,頂面和部分外立面均安裝了太陽能發電裝置,總量達6.5個兆瓦,竣工後,每年將為虹橋高鐵客運站提供650萬度清潔電力,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5000噸左右。
(2) 2003年,在北京市大興區建成了一幢建築面積達8000平方米的綜合利用新能源的生態建築示範工程,經過近一年的運行後,於2004年6月全面通過驗收,被專家評議為“我國第一幢綜合利用太陽能解決能源問題的建築示範工程”。該工程中“50千瓦大型屋頂光伏併網示範電站”是國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關項目。
(3)2004年,深圳建成目前亞洲最大的併網太陽能光伏電站,該光伏電站總容量1兆瓦,年發電能力約為100萬度。電站設計及安裝與深圳綜合展館、花卉展館等建築融為一體,堪稱國內綠色建築的典範。
(4)北京南站中,主站房屋面中央採光帶也採用了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該系統總發電量約320千瓦,可輔助解決車站的用電問題。
(5)中國首個彩色透光薄膜組件套用示範項目——天威薄膜光伏建築一體化項目順利通過國家級驗收。該項目三個建築安裝區域組成整體的光伏發電系統,並通過將太陽能發出的直流電逆變為380伏/50赫茲的交流電壓,併入公司內部電網,實現系統即發即用,就近使用。
上述光伏建築一體化建築的設計和建成,對於中國在更多城市建築中推廣光伏建築一體化的用能模式具有明顯的示範意義,對於廣大的農村地區推廣這種太陽能利用方式也具有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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