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鋒街道(長沙市天心區先鋒街道)

先鋒街道(長沙市天心區先鋒街道)

先鋒街道,隸屬於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先鋒街道成立於2012年7月,是原天心區大托鎮析置而來的三個街道之一。街道位於長沙市南大門,是長株潭一體化的融城核心區域,是長沙市“拓城興南”戰略實施的主戰場。街道現轄2個社區、1個集資辦、1個村,以及大托鋪機場區域,區域面積16.6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7萬人。捷運1號線和城際鐵路穿境而過,107國道、芙蓉南路、書院路、環保大道縱橫交錯,交通十分便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先鋒街道
  • 外文名稱:Xianfeng Subdistrict 
  • 行政區類別:街道
  • 所屬地區:長沙市天心區
  • 下轄地區:4個社區2個村
  • 政府駐地:長沙市新電路97號
  • 電話區號:0731
  • 面積:16.62平方公里
  • 人口:1.87萬
  • 方言:湘語-長沙話
  • 氣候條件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
  • 機場長沙黃花國際機場
  • 火車站:長沙站、長沙南站
  • 車牌代碼:湘A
  • 行政代碼:430103012
得名由來,建制沿革,行政區劃,嘉和社區,南城社區,先鋒集資辦,新路村,地理位置,職能職責,

得名由來

據傳轄區內曾建有先峯寺(在今叫鐵鋪灣的地方),是當時長沙南門外最著名的廟宇。先峯寺始建於晉代,重建於清鹹豐二年,由當地吳姓家族牽頭捐資建設併兼教學之用,後被拆毀。約1944年建立先峯鄉,其涵蓋現轄的先鋒村和新路村在內的周邊4個村,後幾經變化,併入大托鄉(大托鎮)直至2012年大托鎮撤銷。

建制沿革

2012年,天心區撤銷大托街道,析置為黑石鋪街道、大托鋪街道、先鋒街道。先鋒街道轄牛角塘社區、暮雲社區、融城社區、先鋒村、新路村等3個社區、2個村。(其中,牛角塘、暮雲和融城社區位於長沙縣範圍內。)
2013年9月,成立南城社區。
2015年,暮雲街道南托街道劃入天心區後,原在長沙縣境內的牛角塘、暮雲和融城社區劃入相應街道。
2016年4月,根據上級合併村工作建議方案,先鋒街道對轄區村、社區進行合併,合併後,下轄南城社區、嘉和社區、先鋒集資辦、新路村等2個社區、1個集資辦、1個村。

行政區劃

街道下轄南城社區、嘉和社區、先鋒集資辦、新路村等2個社區、1個集資辦、1個村。

嘉和社區

東與雨花區接壤,南至中意路,西與黑石鋪街道接壤,北至繞城高速。轄區單位有中建芙蓉和苑、中建芙蓉嘉苑、中建芙蓉工社、仰天湖中建國小、長郡湘府中學、省對外經濟貿易學校、長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路政執法大隊、鑫遠·湘府和城、融城時代廣場、金房·奧斯卡等。社區公共服務中心設在中建芙蓉嘉苑40號棟1樓,面積800多平方米。

南城社區

位於長沙城區的南端,因地理位置而得名。南城社區北起空軍干休所,南抵長沙防火裝備廠,東到中信凱旋藍岸,西至空十八師。包括天心經開區、先鋒街道辦事處、95214部隊、95333部隊、湘府中學、中信青園國小等多家單位;中信新城、陽光苑、韶峰星苑、山水嘉園、萬鑫嘉園等10餘個小區;以及天心經濟技術開發區內40多家企業。所轄面積2.75平方公里,現有居民11000餘人(含流動人口)。

先鋒集資辦

2016年4月,先鋒村採用撤村併入社區的模式,即撤銷先鋒村,將原村社會事務職能併入嘉和社區(社區服務中心設在中建芙蓉和苑內),成立先鋒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及黨支部(以下簡稱先鋒集資辦和集資辦黨支部)。先鋒集資辦位於長沙市南大門,全村總面積4.5平方公里,下轄17個村民小組、1055戶、3000餘人。村域內107國道、芙蓉南路、書院路、環保大道、果子園路縱橫交錯,交通十分便利。
2015年全村社會總收入3.767億元,財務收入1400多萬元,年度人平可支配收入23905元。有線電視入戶率、自來水入戶率、電話擁有率均達到100%,並且全面實行了農村合作醫療;自2002年起,對本村男滿65周歲,女滿60周歲的村民實行養老制度,每月發放60元生活補助費;2015年1月起,對全村村民按年齡段發放生活費和醫療補助。

新路村

所轄面積4000餘畝,現有780餘戶,2350餘人。下轄12個村民小組,設立12個黨小組共106名黨員。新路村位於長株潭中心段,107國道與芙蓉南路兩條主幹道橫穿而過,捷運一號線、長株潭城際鐵路沿村中心貫穿。北與先鋒村接壤,南與南托、暮雲街道接壤,西臨大托鋪軍用機場,東臨長沙理工大學雲塘校區。環村而繞、環村而建,村域內全部納入城區規劃建設,在工業園和街道工委的領導下。新路村經濟建設不斷發展,村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地理位置

先鋒街道位於天心區東南,北靠桂花坪街道,東接雨花區長沙縣,南鄰暮雲、南托街道,西連黑石鋪、大托鋪街道。

職能職責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政府的決議、決定、命令,並檢查督促落實,確保上級黨和政府在轄區內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2、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以及黨員教育工作,負責街道幹部的培養、考核、推薦工作。
3、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街道經濟、科技發展規劃,加強對街委經濟全面管理;指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和科技開發;發展第三產業,強化社會商業網點建設;最佳化投資環境,做好招商引資工作。
4、制定並執行街道財政預決算,加強街道國有、集體資產以及社區(村)的內部審計,監督街屬單位的財務活動;配合稅務部門搞好稅收征管工作,加強街道財源建設,增加街道的財政收入。
5、負責轄區內的城市管理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協調並落實轄區內的創建迎檢工作,協助做好城建、規劃、國土、綠化等工作。
6、組織領導協調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創文明城市、當文明市民系列活動,不斷提高居民民眾文明道德水準。
7、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人口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轄區單位和居委會的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積極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
8、負責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轄區內的法制宣傳教育,開展法律服務,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網路。
9、負責轄區內的民政工作,積極開展擁軍優撫和救災賑災活動,組織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計畫,為居民生活提供社會保障。
10、負責街道紀檢(監察)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負責轄區徵兵、民兵整組和預備役軍官授銜的初審工作。
11、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同時積極開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經濟和文化,豐富居民生活。
12、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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