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麟街道

兆麟街道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兆麟街道辦事處位於道里、南崗、道外三區交匯點,哈爾濱市委所在地,是哈爾濱市政治、經濟、文化、商貿、金融,旅遊中心地帶,區域面積0.84平方公里,13條街路,人口32313人(201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兆麟街道
  • 行政區類別:街道
  • 所屬地區:黑龍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 人口:32313人(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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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況

兆麟街道辦事處內設機構7個,機關幹部、職工30人,其中黨員25名。街道黨工委下設4 個社區黨委,1個非公企業黨委、36個黨支部,有自管黨員696名。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區創建和諧社區的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爭創全國和諧社區為目標,認真觀察落實道里區總體部署,全面實施我街品牌和環境兩大戰略,全力打造稅源建設、人居環境、核心保障3個工程,真抓實幹、攻堅克難、與時俱進、創新發展,爭創和諧社區建設取得了可喜成果。幾年來,兆麟街道辦事處始終堅持“圍繞上級要求轉、圍繞百姓訴求轉、圍繞企業困難轉”的工作方針,推動了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2007年全街實現財政收入5685萬元,2008年實現財政收入5727萬元。 自2006年我街道開展爭創國家和諧示範街道、社區活動以來,先後榮獲省級文明單位,省級經濟普查工作先進集體,省愛國衛生運動先進單位,市民政工作先進集體,市街道社區先進黨組織,市平安示範街道,市先進團組織,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先進集體,市信訪工作先進集體、道里區創新獎、提名獎等40多項榮譽稱號。

街道概況

兆麟街道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東北部,轄4個社區。

歷史沿革

1946年建買賣街公所,1948年改稱買賣街政府,1973年成立兆麟公社,1982年改兆麟街道。1985年末,兆麟街道是中共哈爾濱市委所在地,轄區東以濱洲鐵路線與道外區分界,西至兆麟街與尚志街道為鄰,南至霽虹街與經緯街道相接,北至森林街與史達林街道毗連,面積0.79平方千米,居民9337戶33405人,轄22個居委會,342個居民小組,辦事處駐田地街32號。1996年,面積0.8平方千米,人口3.4萬人,辦事處駐田地街,轄以序數命名的19個居委會。2000年五普人口20654人。2012年12月12日,辦事處辦公地點搬至兆麟街21號。

街道工作

街道領導班子現有成員7名,街道黨工委書記1名,專職副書記2名,辦事處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武裝部長1名。街道辦事處內設機構為四科一室、一所、一經濟指導中心,即黨政綜合辦公室、財政經濟指導科、文教衛生科、社會事務管理科、城市管理科、勞動保障事務所、經濟發展指導中心。2003年11月辦事處新班子組建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艱苦奮鬥、勇於創新、穩工活商”的工作思路為指導,堅持“三個文明”一起抓,使全街的各項事業都有了長足的發展。連續十三年被市委、市政府樹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標兵單位;連續多年被區委、區政府評為經濟工作優勝單位、先進街道黨工委、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等榮譽。為實現區委、區政府“南優北拓”的戰略構想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社區管理

隨著新小區交付使用,適時成立和調整社區規劃布局,新成立城興、天城、春城社區居委會,使街道社區居委會達到15個。兆麟街道通過夯實社區建設基礎、促進居民自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重點,社區建設呈現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推進社區“一站式”服務平台建設。擴大實行“敞開式辦公、零距離服務”工作覆蓋面,汪董、飛虹、鳳凰等3個社區完成“一站式”服務大廳建設。全街道社區100%實行了“一站式”服務。2009年東城、興裕、金馨、宋詔橋獲評市級和諧示範社區。至此,街道共有3個社區被評為省級和諧示範社區,11個社區被評為市級和諧示範社區。城區建設有序推進,打造環境幽雅、宜居宜業的“品質新城”。狠抓企業“退二進三”地塊“推倒重來”的難得機遇,鼓勵重建項目出精品、求特色。一年來,累計完成盛世天城等新建工程建築面積128000平方米,完成區目標任務200%。實行“整體化”“退二進三”,積極回響區委關於中心城區工業企業“退二進三”戰略,召開動員會,組織轄區內有條件企業實施“退二進三”,對占地面積較小的工業企業建議走聯合開發建設的路子。一年來,共有隆興集團等地塊共120餘畝土地成功掛牌、摘牌,用於商業、居住等項目開發。

2010年代碼

230102001:
~001 111省報社社區
~002 111索菲亞社區
~003 111柳樹社區
~004 111森林社區

街道辦事處職能

(1)負責起草街工委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工作計畫,總結及以街工委名義上報下發的檔案,並做好檔案和印鑑管理工作。代表街道與駐區單位簽訂綜合治理工作責任狀,履行對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指導、協調、監察工作。
(2)負責黨的基本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工作。
(3)負責科級及以下幹部的管理、考核工作和後備幹部選拔培養。
(4)根據街工委工作安排,負責協調、督辦婦聯、共青團、工會等群團工作。
(5)負責並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對直屬單位、轄區內安全防火、安全生產工作。
(6)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對違紀案件提出處理意見,並上報街工委。
(7)負責起草辦事處工作計畫、總結及以辦事處名義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並做好印鑑的管理工作。
(8)負責綜合督辦、協調各職能科室工作。
(9)負責機關內安全保衛、值班值宿編排、車輛使用、機關工作秩序、衛生、房產及各種公用設施、公用物品等總務工作,並負責機關幹部的文化活動和生活福利工作。
(10)負責人事勞資、文秘、信訪、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11)宣傳貫徹省、市、區關於市政建設、市容衛生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街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辦法。
(12)根據職責負責轄區內市容衛生、攤區管理,指導駐街單位搞好行業衛生,組織清掃人員搞好三類以下街路、民廁、垃圾處理、污水窖設施和居民庭院的衛生管理。
(13)負責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三類以下街路、居民庭院及轄區內的綠彩化工作。
(14)負責轄區內攤區及臨時交易點的管理,履行工商、物價的監督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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