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元陽縣委辦公室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元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元辦發〔2010〕142號)精神,設立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元陽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協調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加強起草元陽縣人民政府重要檔案和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重要講話的職責。
(三)加強調查研究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辦紅河州人民政府檔案、指示在我縣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元陽縣人民政府向紅河州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紅河州委、紅河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轉由元陽縣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和反饋工作。
(二)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元陽縣人民政府、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部門、單位請示元陽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元陽縣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重要檔案和重要會議文稿;負責起草或參與起草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和其它文稿。
(七)圍繞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對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調研;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現場辦公會等重大會議的前期調研、準備工作。
(八)組織協調元陽縣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課題的諮詢研究,對具有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和長期性的問題開展超前研究,為決策提供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九)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元陽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元陽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指導縣、鄉(鎮)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
(十)協助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元陽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根據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二)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元陽縣人民政府和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三)負責處理國內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及領導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辦理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指導全縣信訪工作。
(十四)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向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
(十五)負責全縣外事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工作。
(十七)負責元陽縣公務接待和駐昆明辦事處工作。
(十八)歸口管理縣檔案局。
(十九)承辦元陽縣人民政府和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設11個內設機構(股級)。
(一)秘書科
1.負責辦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級各部門下發的文電,辦理好各鄉鎮、縣直部門上報元陽縣人民政府涉及本科室業務方面的文電;
2.根據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的指示負責協調有關工作;
3.負責督促落實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
4.負責以元陽縣人民政府、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上報、下發的部分文電撰寫及各類文電的文字把關、公文規範工作;
5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場布置、記錄、紀要整理等會務工作;
6.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政府黨組和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以及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人事和統計工作;
7.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的講話材料;
8.辦理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科
1.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文電收發、分發、運轉、公文核稿、文印、清退、銷毀工作和電子印鑑、檔案管理;
2.負責公用報刊、雜誌的訂閱和各種郵件、報刊、雜誌的簽收、分發工作;
3.處理機要檔案交換站的日常工作;
4.指導縣、鄉鎮行政機關公文處理的有關業務工作;
5.負責管理縣級機關檔案交換站的工作;
6.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涉密和非涉密電子公文交換工作;
7.辦理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科
1.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辦公用房、住房公用部分的管理、公共設施的建設、維修、更換、保養工作;
2.負責辦理政府採購業務審批手續,固定資產賬目管理;
3.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大型會議的後勤接待工作;
4.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機關公務費、接待費、會務費及其它經費的申報、列支;
5.負責財務記賬、報賬、各種經費核算、結算、報表和統計工作;
6.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動車調控、車輛保險和車輛技術檔案、駕駛員安全教育等工作;
7. 負責發放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福利等工作;
8. 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會議室的管理、服務工作和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工作;
9. 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機關周圍環境的綠化、衛生、美化等工作;
10.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機關值班及安全保衛工作;
11.負責管理元陽縣人民政府機關辦公用品和其它雜事;
12.辦理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科
1. 按照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要求和統一部署,全面管理並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工作;
2. 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正確理解和掌握有關信息,收集、整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料,負責編輯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的《元陽政情》,為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及各部門、各鄉鎮提供政務信息服務;
3. 負責對全縣政務信息考核單位進行考核評價,指導、培訓、考核鄉(鎮)人民政府及元陽縣人民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
4.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的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的有關工作;
5.採集有價值信息和亮點信息,積極上報紅河州政務信息;
6.負責推進、協調和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7.協調及理順科內外工作關係;
8.辦理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車輛編制管理科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精神;
2.在公務用車編制管理領導小組領導下,對全縣公務用車進行全面管理;
3.負責全縣公務用車的審批、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對全縣公務用車編制、配備、購置進行管理和審核,對全縣公務用車的調配、劃撥、出售、報廢進行審核報批;
5.辦理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1. 負責督促檢查元陽縣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檔案、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做好上級政府、縣政府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並及時報告執行情況;
2. 負責對元陽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的任務進行分解,進行立項督查,跟蹤檢查,認真催辦,確保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並起草督查工作報告。
3.負責《政務督查》、《督查專報》、《督辦事項通知》、《四項制度工作簡報》等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
4.負責對雲南省、紅河州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報告;
5. 指導、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開展督辦督查工作;調查研究督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和完善督辦工作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措施、辦法和制度。
6.負責對元陽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決定由元陽縣人民政府執行的重要事項進行協調、交辦、督辦,並報告執行結果;
7.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有關紅河州、元陽縣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提案”的交辦工作;負責對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辦理建議和提案的督辦、催辦、檢查和考核工作。
8. 起草元陽縣人民政府向元陽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辦理建議工作情況的報告;起草元陽縣人民政府向元陽縣政協常委會通報辦理提案工作情況的通報。
9.負責領導交辦的重要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和回告;
10.負責組織有關專題會議,收集整理相關資料,起草會議紀要;處理領導交辦的日常業務工作,負責其批示件督辦回告;
11.嚴格按照規定的擬辦、批辦、催辦程式,及時辦理答覆對口聯繫部門主送元陽縣人民政府的請示、報告、意見;
12.負責四項制度實施的督促檢查工作;
13. 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重要督查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
14. 辦理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1.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料,組織重要政策出台前的調查、研究、論證,為元陽縣人民政府提供重要決策依據;
2.負責起草、審核元陽縣人民政府的法規性、規範性檔案及規定;
3.負責辦理元陽縣人民政府及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下發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徵求、綜合上報工作;
4.負責上報本級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審查各職能部門和各鄉(鎮)報送元陽縣人民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檔案,清理本級政府規範性檔案等工作;
5.監督、檢查各鄉(鎮)的行政執法工作。協調和聯繫鄉(鎮)與縣直各部門之間的行政執法工作;
6.承辦本級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和本級政府作為被告(或第三人)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辦理以元陽縣人民政府為賠償機關的行政賠償案件,協調指導全縣行政機關的行政賠償義務工作;
7.配合法務部門做好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8.承辦元陽縣人民政府、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紅河州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1. 承擔全縣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履行應急值班、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執行元陽縣人民政府的決定和指示,在其決定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後,通知並協調組織各有關部門和鄉鎮具體實施,保障綜合管理、通訊信息、物資保障、搶險救援等系統的高效運轉;
3. 負責組織編制《元陽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督促、指導各鄉鎮、相關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
4. 協調指導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並做好相應的督查工作;
5.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
6. 負責辦理紅河州人民政府、元陽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委員會的有關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7. 辦理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縣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1.負責全縣外事政策調研工作,及時向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提供決策建議、意見和材料;
2.負責元陽縣人民政府的禮賓接待工作;
3.積極為各鄉鎮、各部門牽線搭橋,為繁榮經濟服務;
4.開展對外宣傳,努力提高元陽縣的知名度,吸引外國(地)友人到元陽考察參觀、旅遊觀光和興辦企業;
5.負責向紅河州外事辦上報來元陽縣的外國人人數及活動情況;
6.承辦縣派出團組織的審批把關和人員出境(前)的培訓工作;
7.承辦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及紅河州外事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縣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
1.負責與中共雲南省委員會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及省級有關部門的協調和聯繫工作;
2.負責橫向經濟聯繫,提出開展橫向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的建議,做好引進資金、設備、技術、人才和拓展市場等方面的協調服務工作;
3.負責縣級領導及各鄉(鎮)、縣屬各部門領導的接待工作,承辦縣級部門及相關單位委託辦理的工作;
4.負責及時、準確地收集省內外重要經濟發展、政策動向、改革等重要信息,供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參考;
5.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元陽的對外宣傳工作,提高元陽對外知名度,促進元陽對外開放。
6.承辦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信訪局
1.代表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電,接待民眾上訪;
2.承辦省、州機關及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轉辦的信訪案件;
3.向有關部門、鄉鎮交辦、轉辦、督辦信訪案件;
4.協調有關部門接訪民眾;
5.檢查、指導、督促各鄉鎮、各部門的信訪工作;
6.負責處理元陽縣委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和全縣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縣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處中心與縣信訪局合署辦公,負責組織縣級矛盾糾紛調解成員每周一集中排查、研究糾紛問題;
8完成元陽縣委、元陽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4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

其他事項

(一)元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元陽縣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名義和印章。
(二)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一)元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元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元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