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元陽縣委員會 元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元陽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元發〔2015〕19號),設立元陽縣交通運輸局,為元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整合劃入原元陽縣交通局的職責、原元陽縣建設局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
(二)加強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法制交通建設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管。
(三)繼續探索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建設,按照部、省、州行業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逐步融合地方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四)根據國家、雲南省、紅河州、元陽縣的規定,需要取消、下放、承接、增加、加強的其他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元陽縣實際,研究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指導意見。
(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元陽縣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物流發展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公交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農村公路、橋樑、碼頭等建設。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工程建設、工程造價、工程質量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市場和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和航道產權。
(五)承擔轄區內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責任。按照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國家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中的交通戰備工作。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養護。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違章案件。
(六)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科技的開發、推廣和套用工作。
(七)協調上級交通垂直管理單位和相關企業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八)承辦元陽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元陽縣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元陽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設2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辦公室(含財務審計、人事)
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機要、政務信息、督辦、宣傳、扶貧、固定資產管理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起草工作報告、會議材料和綜合性檔案等;負責後勤、接待、對外協調、會務、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
制定交通運輸財務會計、資產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監督組織實施;指導系統內財會工作,監督、審計行業內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融資、信貸等籌融資管理工作;承擔預決算、政府採購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本系統內審工作;對本局及所屬單位經濟契約簽訂、對外投資、國有資產處置、設備更新等重要經濟活動進行監督;配合辦公室做好機關內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的審核、報批、統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及職工學習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含法規安全科、運輸管理科、基本建設管理科、管理養護科)
組織編制全縣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公路、水路、客運站場、水庫碼頭基礎設施的規劃;負責本縣行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審核工作;審核、上報、全縣交通運輸公路、水路各項年度計畫及數據統計;負責交通運輸項目的儲備、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資金計畫的落實與監督;負責工程清欠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科技的開發、推廣和套用工作;承擔國防動員中有關交通戰備的工作。
負責擬訂有關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指導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道路運輸、交通行政執法的政策、法規;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普法、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穩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承擔城鄉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和監督實施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制度、標準和運營規範;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站場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客運行業的指導和審核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涉外運輸工作;按規定負責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
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地方交通基本建設的行業政策、規章及實施細則、辦法;組織和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基本建設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實施辦法;按照公路、水路建設的基本程式,負責報批施工圖設計、施工許可、工程變更設計;負責招投標管理、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程交、竣工驗收;負責指導地方公路建設工作。
擬訂公路、水路管理養護實施細則,負責審核地方公路養護年度計畫及統計,統籌安排和參與監管公路養護資金;指導、監督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監督養護計畫執行和養護質量;負責安排公路災害防治和搶修任務;負責申報公路養護大中型改造維修工程項目;監測和協調其它幹線路網運行。
人員編制
元陽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一)元陽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元陽縣發展和改革局、元陽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元陽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元陽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配合協調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元陽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並負責公路、水運行業管理,編制專項規劃,組織項目建設實施及運營安全管理。
(二)元陽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元陽縣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負責,元陽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元陽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由縣水務局牽頭的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三)元陽縣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元陽縣地方公路管理段人員編制16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2名,工勤技能人員編制4名;元陽縣測量隊人員編制23人,其中,管理崗人員編制1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20名,工勤技能人員編制2名;元陽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人員編制7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編制5名,工勤技能人員編制2名;元陽縣地方海事處人員編制4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工勤技能人員編制1名。其機構、職責維持不變。
(四)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附則
(一)中共元陽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中共元陽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元陽縣委構編制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