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元寶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元委辦發[2010]16號),組建元寶區文化旅遊局,並掛丹東市元寶區文化旅遊局牌子,正科級建制,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寶區文化旅遊局
- 元委辦發:[2010]16號
- 職責調整:將區教育局承擔的文化藝術
- 主要職責:研究擬定文化藝術、旅遊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將區教育局承擔的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及旅遊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實施的相關職責整合劃入區文化旅遊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藝術、旅遊、文物、新聞出版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文化藝術、旅遊、文物、出版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文化藝術、旅遊、新聞出版的產業政策,推動文化藝術、旅遊、新聞出版的產業政策,推動文化藝術、旅遊、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旅遊設施建設。
(三)歸口管理全區性重大藝術活動,指導文藝創作與生產,積極開展民眾文化活動,扶植藝術品種;歸口管理全區文化市場,負責音像製品發行、銷售等各類文化經營項目的審核或審批,指導文化稽查工作;歸口管理全區文物、博物、公共圖書館、藝術教育、少兒文化、電影工作。
(四)負責我區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
(五)負責組織區域內旅遊資源普查及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旅遊資源開發建設規劃;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設計開發工作;負責全區旅遊重點工程招商引資工作。
(六)培育和完善全區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和合法權益。
(七)負責區域內旅遊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劃分與初評區域內旅遊區(點)質量等級,組織區域內三星級以下旅店的星級初評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旅遊行業教育及培訓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文化旅遊局機關人員編制2名(均為行政編)。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