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章程

儲蓍章程是指銀行辦理儲蓄業務所依據的規章和工作準則。中國現行的儲蓄章程是1980年5月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儲蓄章程》。共5章12條,規定了銀行舉辦儲蓄存款的宗旨、目的、政策原則,吸取資金的範圍和規定儲蓄利息的許可權,儲蓄存款的種類和各種儲蓄存款的性質、特點、存取手續、計息辦法以及銀行對儲戶的責任,儲戶應享有的權利、應遵守的規定等。

存款人將暫時不用或節餘的錢存入銀行或信用合作社的一種信用活動。銀行(信用合作社),按照存款人指定的存款種類、方式和期限,發給儲菁存單或存摺,作為存款憑證,儲戶以後憑存單或¥折到銀行支取儲蓄存款,並由銀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的儲蓄存款利率,付給存款利息。在中國,儲蓄主要吸收個人和互助儲金會的存款。一般分為定期儲蓄與活期儲蓄兩種。定期儲蓄又分為整存整取定期儲蓄、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本取息定期儲蓄和整存零取定期儲蓄四種.。並對儲蓄存款采或“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簾”的原則。②貨幣收入中沒有用於消費的部分。例如,存入銀行的存款、購買有價證券或保存在手中的現金,都稱為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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