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債能力擔保亦稱“履行保證”或“債的擔保”。保證是指保證人向債權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履行或賠償損失的一種法律行為。我國經濟契約法規定,社會主義組織間的保證,由保證單位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保證人可以擔保全部債務的履行,也可以只擔保部分債務的履行。契約對保證範圍未作明確規定的,應推定為擔保全部債務的履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償債能力擔保
- 別名:履行保證、債的擔保
- 定義:保證人向債權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履行或賠償損失的一種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