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應急管理局

儋州市應急管理局

儋州市應急管理局是儋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儋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儋州市應急管理局
  • 隸屬:儋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市應急管理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等政策規定、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研究推進應急管理改革。
(三)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聯合應急預案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推進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銜接駐軍和武警支隊參與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全市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颱風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提出重大災情的損失評估、救助、補償、撫恤、安置等善後建議以及公民參與全市性應急處置表彰獎勵建議,管理、分配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各種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海洋預報減災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觀測、預報、海洋災害應急處理工作。
(十八)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市減災委員會、市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級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颱風、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負責提出全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使用。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勘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協助市應急管理局做好海洋預報減災、漁船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其運行的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辦公室。負責局日常運轉、財務工作,承擔局黨委有關日常工作,承擔公文審核,文電收發、運轉,文印、檔案管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信訪等工作,承擔重要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綜合管理,指導本系統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局黨建、群團、紀檢監察、政風行風、婦聯、創衛、工會等工作,組織協調扶貧工作;負責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實施和公務員管理,承擔幹部考核、任免、監督、獎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調配、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離退休幹部和直屬單位人員調配等工作;負責全市相關行業領域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起草有關重要檔案和文稿;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統籌協調、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排和使用,監督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管理。
二、應急指揮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值守、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值班工作,承擔相關專網、機要設備管理以及文電接收、轉送工作;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以及舉報信息的辦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警和災情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市級災害指揮部綜合性工作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的災害應急處置有關工作;組織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局應急指揮平台建設、運行管理,指導市政府有關部門,各鎮政府和農場應急值守和指揮平台管理工作,回響支援鎮政府負責的災害應急處置,銜接駐軍和武警支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鎮政府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救援社會動員工作;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調查評估科
工作職責:負責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組織起草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有關法規規章草案;依法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和執法綜合性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組織開展普法工作;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綜合性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相關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事故結案等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相關事故查處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調查評估綜合性工作,綜合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行政執法等安全生產統計和事故統計認定工作;負責協調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
四、綜合救災減災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海洋立體觀測網的建設和運行,協助發布海洋預報和災害警報,指導海洋災害預報、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協助發布海洋災害公報,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擬訂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準備、回響和現場處置工作;指導協調地震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地震和地質災害調查評估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風險監測預警、綜合防災減災、物資保障和外事合作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導協調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運行管理;組織建設市級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指導鎮政府防災減災工作,協同開展防災減災科普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統計、核查和損失評估工作;牽頭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負責救災款物採購、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綜合防災管理科
工作職責:組織、協調、監督、指揮、管理全市防汛、防風、抗旱工作;指導編制江河、水庫和城市防洪預案,指導有關部門制定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負責擬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江河和水庫防洪調度方案,對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實施防汛統一調度;組織指導風水旱的防災救災、防洪搶險工作,負責防洪應急項目計畫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防汛防風抗旱物資儲備、管理、應急調度;參與防汛防風抗旱相關資金管理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工作;參與防汛防風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和信息網路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重大水旱災害和防禦颱風調查評估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風水旱災情統計,協助災情信息發布和通報;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防治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匯總分析森林火險、火災信息;擬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依法承擔火災調查處理(或調查評估)有關工作,負責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企業新建、改建及擴建進行安全審查;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三同時工作;協調職責範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負責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安全經營許可證的審核頒發工作;配合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方面民眾舉報、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七、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市安委會辦公室)
負責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建築、農業、水利、林業、電力、特種設備、民爆、旅遊、教育、郵政、電信、體育、氣象等有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巡查和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和領域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安全生產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並協調實施,推動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重點工程、應急避難設施項目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標誌等服務機構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負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直屬單位

儋州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
(一)負責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日常執法監察,依法對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二)負責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察執法。
(三)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企業工程項目(煤礦除外)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情況進行監察執法。
(四)負責對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察執法。
(五)負責對企業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監察執法。
(六)負責對企業負責人、班組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及企業其它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執法。
(七)負責對企業執行安全生產監察指令情況的督察,依法對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生產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並視情節輕重依法進行處理。
(八)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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