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儀表:紫外和可見光分光光度計,既可用於無機物分析﹐也可用於有機物分析﹐在藥物﹑金屬﹑礦物和水中污染物的分析檢驗中是一種很重要的分析工具。
如果逐漸改變射入物質的波長並同時記錄下該物質對每種波長光的吸收程度或透射程度﹐以波長為橫坐標﹐以吸光度(即指吸收程度)或透射率(指透射程度)為縱坐標描出連續的吸光度-波長(或透射率-波長)曲線﹐就是該物質在實驗波長範圍內的吸收光譜圖。根據光譜圖上吸收光譜的差異就可以進行定性分析﹐根據某些特徵波長處透射率或吸光度的大小就可以判定該物質的含量﹐即可進行定量分析。
圖 紫外和可見光分光光度計的原理方框圖 為紫外和可見光分光光度計的原理方框圖(吸收式光學分析儀器的原理均相同)。它通常包括 5個基本組成部分。穩定的光源﹕在可見光區用白熾光源﹐如鎢絲燈或碘鎢燈﹐紫外區用低壓氫或氘放電燈。色散器﹕有的儀器用稜鏡或光柵(見光柵測長技術)﹐簡單儀器可用濾光片。試液槽﹕透明的(如石英玻璃皿)容器﹐用以盛放試樣。檢測器﹕將吸光度或透射率轉變為易測的電量。記錄顯示儀﹕用以記錄光譜圖或顯示吸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