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規制下跨區域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研究

價格規制下跨區域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研究

《價格規制下跨區域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研究》是依託南京林業大學,由彭紅軍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價格規制下跨區域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研究
  • 項目類別: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 項目負責人:彭紅軍
  • 依託單位:南京林業大學
中文摘要,結題摘要,

中文摘要

近年來中國電煤供應緊張現象日顯突出,研究認為其根源在於電煤和電力價格規制下的價格雙軌制,而對於價格雙軌制下供應鏈協調機制以及價格規制合理性評價等方面的研究主要以定性分析為主。本項目基於煤炭需求的季節性波動,研究跨區域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以克服價格雙軌制衝突和物流能力制約,實現電煤穩定供應。首先分別研究跨區域直采和直供模式下,煤炭企業、電力企業組成的兩級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然後引入TPL系統,分別研究運力分配是否與電煤價格關聯的情形下,三級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綜合運用衝突理論、博弈論、隨機最佳化、動態規劃等構建理論模型,運用解析式方法、智慧型算法和計算機仿真相結合進行決策分析,以期得到價格規制下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設計和價格規制合理性評價的理論和方法,可以完善能源供應鏈最佳化、供應鏈中政府引導機制、供應鏈動態協調等相關理論研究,為制定合理的政府規制,協調電煤供應鏈運作提供決策依據。

結題摘要

近年來中國電煤供應緊張現象日顯突出,研究認為其根源在於電煤和電力價格規制下的價格雙軌制。本項目基於煤炭需求的季節性波動,研究跨區域電煤供應鏈動態協調機制,以克服價格雙軌制衝突和物流能力制約,實現電煤穩定供應。首先,在分析兩級生產與需求不確定性的統計特徵的基礎上,研究煤炭供應鏈最佳化運作、協調及應急均衡供應問題,提高煤炭企業供應鏈的效益,並實現煤炭均衡供應。考慮電力需求的不確定性、電煤和電力的價格規制,並分別考慮煤炭直供和直采兩種模式,在煤炭運輸無約束和煤炭運輸制約兩種情景下,構建博弈模型,研究我國煤電供應矛盾和煤電衝突的機理。設計帶有電煤供應短缺懲罰措施的電煤供應的長期契約,並通過隨機博弈模型的構建與求解,結合算例分析,得出以下結論:在電煤供應長期協調契約下,由於實現了電煤價格穩定,“煤電價格倒掛”的矛盾得以緩解,電力企業訂購電煤的積極性提高,電力供應短缺的機率顯著降低。設計並構建電煤調峰儲備機制,研究得出,調峰儲備機制下,煤炭需求旺季煤炭企業電煤的意願供應量明顯提高,電力企業訂購電煤和生產電力的積極性提高,電力供應短缺的風險降低。通過構建序貫博弈模型,研究雙重價格規制下,三渠道煤電供應鏈的跨期風險共擔協調機制。研究表明跨期風險共擔機制,能夠使得煤電供應鏈總利潤達到集成決策時的利潤水平。研究雙重價格規制下,三渠道煤電供應鏈的數量折扣協調契約和模型。研究表明,煤電供應鏈數量折扣協調機制,能夠提高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利潤,使得煤電供應鏈總利潤達到集中決策時的利潤水平。以具有供應突發性中斷風險的兩個煤電供應鏈為研究對象,設計煤電供應鏈鏈間應急援助契約,運用逆向歸納法構建並求解鏈間應急援助機制下兩煤電供應鏈序貫博弈模型。研究表明,鏈間應急援助機制能有效緩解煤炭供應突發性中斷的風險。研究由煤炭企業、TPL系統、電力企業組成的三級電煤供應鏈系統,構建TPL系統為主導方的電煤供應鏈動態序貫博弈模型,研究表明,當運力分配和物流價格與旺季電煤訂單滿足率和電煤價格掛鈎時,能夠有效解決旺季電煤價格過高和電煤訂單滿足率不足和煤電價格倒掛的問題,促進電煤的均衡供應。本研究完善能源供應鏈最佳化、供應鏈中政府引導機制、供應鏈動態協調等相關理論研究,為制定合理的政府規制,協調電煤供應鏈運作提供決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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