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標度是貨幣作為社會勞動的直接體現。貨幣本身作為一種商品,可以以自己為標準,與其他商品進行量的比較,而此時商品的價值形式就轉化為價格形式,商品通過貨幣進行表達的價值形式即為價格。
當貨幣執行價值尺度這一職能時,貨幣只需要以想像中的或是觀念上的形式存在就可以了,然而他的單位則必須依賴於現實中流通的貨幣。正是由於貨幣的價值尺度功能,使得人們可以將不同形式的商品先轉化為貨幣的價格形式,然後再與其他商品進行交換。貨幣本身作為商品也存在不同貨幣之間量的差別,因此人們為貨幣也制定了一個量的標準,即規定價格標準(有時亦稱價格標度)。制的是含有一定金屬重量的貨幣單位及其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