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聯繫原則

價值聯繫原則亦稱“價值原則”。德國李凱爾特用語。價值指事物和現象的意義,價值原則即是用事物是否具有意義這一原則作為區分文化現象和自然現象的標準。是李凱爾特歷史哲學的基本原則。在《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中提出。李凱爾特認為,對文化現象的考察須從價值的觀點出發,撇開文化現象的固有價值,這些現象就成了自然現象。

歷史學家研究的歷史材料有很大的選擇餘地,但如何選擇歷史材料,即怎樣確定它們是否有重要意義,是不是本質的,其標準只能是它們是否與文化財富所固有的價值有聯繫。有聯繫,便是本質的、重要的、有意義的,反之則非。故“價值原則”又稱“價值聯繫原則”。價值與現實的聯繫有兩種,一種是價值附著於對象之上,使對象成為財富;另一種是價值與主體的活動相關,使這種活動成為評價活動。前者是理論的,後者是實踐的。兩者在邏輯上有原則區別。歷史學家的活動只涉及前者,即確定歷史事件在理論上與價值有無聯繫,或者說是不是本質的、是否有意義,而不是對歷史事件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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