僦櫃納質錢是唐宋時,政府對都市中收費代客保管金銀財物的櫃坊所徵收的賦稅。僦櫃,即櫃坊中所設的保管櫃。唐時商業繁榮,城中富商巨賈,為了財物的安全和避免搬運麻煩,常將錢物儲存櫃坊。存戶需用時,可出帖或用信物向櫃坊支領,並付一定的費用。政府對櫃坊徵稅,規定以收費總額的四分之一為稅額。
《舊唐書·盧杞傳》:“以僦櫃納質錢,積錢貨、貯粟麥等,一切借四分之一,封其櫃窖,長安為之罷市。”建中 (780—783) 時這種繁重的苛稅,因官府勒索過甚而衰落。宋代仍有設僦櫃的櫃坊,櫃坊成為游手無賴銷熔銅錢和賭博的場所,官府常加取締。櫃坊業務至元代已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