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威爾遜》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創作的一部長篇小說。該小說講述了一個離奇的故事:一個只有“十六分之一”黑人血統的女奴羅克珊為了有“三十二分之一”黑人血統的兒子逃脫奴隸命運,把主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兒子在搖籃里掉包。於是,她後來的主人湯姆是她真正的兒子,而主人的小孩尚布則淪落為奴隸。湯姆在優越環境中長大,不學無術,還染上了賭博的惡習。為償還賭債,他不斷扮成女孩子在鎮上偷竊。在偷伯父的錢時,不小心被發現,他竟對養育他十多年的伯父下了毒手,“毫不猶豫地把刀全部刺了進去”,然後換上衣服連夜逃走。就在法庭審判的最後時刻,學過法律的威爾遜用指紋術發現了事實真相,將湯姆繩之以法,並恢復了尚布的白人身份。
反抗異化,追尋理性,是馬克·吐溫在《傻瓜威爾遜》中要表達的主題。馬克·吐溫不僅洞悉了當時美國社會的弊病,形象地描繪出人被異化的可悲狀況,而且試圖給出以理性對抗異化的解決辦法。他成功塑造的威爾遜形象,是改變不合理的社會現實的主體力量。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傻瓜威爾遜
- 外文名稱:Pudd'nhead Wilson
- 文學體裁:長篇小說
- 作者:馬克·吐溫
- 首版時間:1894年
- 作品字數:120千字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人物介紹,作品鑑賞,主題思想,藝術特色,作品評價,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故事發生在美國密蘇里州的一個蓄奴小鎮。羅克珊是道生碼頭鎮白人波賽·德利斯科爾家的女黑奴。她看起來和白人沒有什麼兩樣,但體內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統卻決定了她的黑奴身份。同樣的命運落在羅克珊兒子的身上。雖然和主人家的少爺湯姆一樣長著藍眼睛和淡黃色的捲髮,而且體內有著三十二分之三十一的白人血統,但按照當時的習俗,他依然算是黑人。這個孩子從出生之日起就注定了黑奴的卑賤身份,連姓氏都不配有,只被稱為“小書僮”。
當兩個孩子尚在襁褓之中時,羅克珊暗中實施了掉包計,把兩人從裡到外全部調換了過來。於是,本為黑奴的“小書童”以白人公子的身份長大,而正宗的家業繼承人則以黑奴的身份伺候那位假公子。在溺愛和寵慣中長大的假湯姆小時候就脾氣乖戾,成年之後更是胡作非為,賭博行竊樣樣拿手。一天,假湯姆懷裡揣著偷來的印度寶刀,溜進伯父德利斯科爾法官的密室準備行竊,不意驚醒了老人。
當老人大呼救命時,假湯姆一刀戳向他的心臟,隨即棄刀而逃。後來,一直被鎮上人稱為“傻瓜”的白人律師威爾遜憑藉多年收集的指紋資料,斷定法官為假湯姆所害,救出了被陷害的一對義大利連體兄弟。在破案過程中,威爾遜順藤摸瓜,揭穿了羅克珊隱藏多年的換嬰秘密。
作品目錄
第一章 | 綽號“傻瓜”的來歷 | 第十二章 | 屈里斯科的奇恥大辱 | |
第二章 | 屈里斯科饒恕了他的奴僕 | 第十三章 | 面對險境湯姆驚慌失措 | |
第三章 | 羅克珊耍了個絕招 | 第十四章 | 羅克珊力主湯姆必過自新 | |
第四章 | 兩個調換娃的不同生活習慣 | 第十王章 | 盜賊行竊 | |
第五章 | 一對孿生兄弟轟動小鎮 | 第十六章 | 羅克珊被賣到大河下游 | |
第六章 | 風光占盡 | 第十七章 | 法官影射 | |
第七章 | 神秘女郎 | 第十八章 | 羅克珊發號施令 | |
第八章 | 湯姆絞盡腦汁 | 第十九章 | 預言應驗 | |
第九章 | 湯姆少爺錯失良機 | 第二十章 | 兇手氣焰囂張 | |
第十章 | 神秘女郎露真相 | 第二十一章 | 悲慘的下場 | |
第十一章 | 傻瓜有了就發現 | 第二十二章 | 尾聲 |
(目錄參考資料)
創作背景
在19世紀的美國,一個獨特而且尖銳的社會問題就是白人和黑人的種族衝突。近兩個世紀以來,黑人一直是美國廉價勞動力的來源,這種勞動當然屬於“異化勞動”的範疇。由這種異化勞動帶來的不僅是傳統意義上工人階級和資本家關係的異化,資本主義社會中金錢對人和人的關係的異化,還有黑人和白人之間的種族異化。馬克·吐溫在《傻瓜威爾遜》中,展現的正是以異化勞動為根源的金錢和種族主義對人的異化。作家創作該作品時,南北戰爭早已結束,但是黑人的命運並未扭轉,他們只是獲得了“象徵性的自由”。作為具有批判精神的作家,馬克·吐溫對這種不公正的社會現象進行著沉痛的思索。在《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中,他成功塑造了一個正面的黑人形象吉姆。那時作者還很樂觀,希望正在成長起來的年輕一代能夠擊敗上一代,徹底改變黑人的生存狀況。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社會閱歷的增加,作家深切認識到社會的複雜和黑暗,對年輕一代的希望也化為泡影。作者試圖為社會開出一劑藥方,恢復正常的人道的生活秩序。這個方子,就是在《傻瓜威爾遜》中以威爾遜、指紋術和法律為象徵的理性。
人物介紹
戴維·威爾遜
威爾遜有著蘇格蘭血統,出生在紐約,受過大學教育,還在一家法律學校修完了研究生課程。儘管他窮困潦倒,有時似乎也喪失信心,但是他卻從不肯同流合污,遇事能夠堅持自己的道德價值觀念。
他到偏僻的小鎮是為了發展他的法律業務。這樣有學問、有志氣的年輕人,卻因為他剛到鎮上說的一句不落俗套的玩笑話,就得到了持續20年之久的“傻瓜”稱號。得不到當地人的信任,他的業務自然無從開展,只有偶爾做一些測量和核對賬簿的工作來維持生計。在鎮上,他幾乎沒有朋友,很少和人來往。這樣,從地域身份來講,威爾遜是個“外來者”,從他在鎮上的生活來講,他是個“局外人” 。正是這種雙重的“局外”身份給了他充裕的時間來研究他的“指紋術”,這在偵破德列斯考爾法官命案時發揮了決定性作用。威爾遜在他大量的閒暇時間裡,收藏周圍人的指紋,把指紋印在他隨身攜帶的玻璃板上,記下“姓名、日期和‘左手’等字樣”。
羅克珊
黑奴羅克珊的皮膚實際上比一些白人還要白,因為她身上只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統,但她還是照樣被視作黑奴買賣和奴役,她那一分黑竟然壓住了十五分的白。
羅克珊善良、富於同情心和犧牲精神,白人把她當成牛馬役使,但她卻始終保持著人的感覺、人的尊嚴,即使聽說主人要把她和孩子賣掉而絕望得打算自殺時,也要先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她也有智慧膽量,她果敢機智地搞了一出“狸貓換太子”的把戲,從而徹底改變了自己孩子的奴隸命運。
作為母親,羅克珊也不得不提防兒子下毒手,但是最後她還是被母愛沖昏了頭腦,因而陷入了最令人寒心的陷阱。她為了幫兒子還清賭債,自願再一次賣身為奴,她只有一個要求,要兒子別把她賣到“大河下游” 。但這個冷血動物對母親的報答是,恰恰就把她賣到那個地獄般的可怕地方去,而且還故意串通買主來欺騙她,傷透了母親的心。
“湯姆”
羅克珊的兒子僅有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統,他與主人家的兒子同時出生,長像也很難分辨出來。調包後的假少爺“湯姆”,他是上流社會中紈絝子弟的典型代表。他從小在驕縱和揮霍中長大,蠻橫而又無用。當他的白人“父親”去世後,他又靠著他的“伯父”——膝下無子而又富有的法官的恩寵度日。他不缺少受教育的機會,但他成長的環境對他影響更大。有多少錢財也滿足不了他在外面尋歡做樂的欲望,為了還賭債,他在小鎮裡男扮女裝大肆偷盜,直到最後情急中殺死他的“伯父”,導致事情敗露。
這個不爭氣的兒子在兩方面給羅克珊以沉重的打擊,一是他在成為白人後對母親的肆意奴役和蹂躪;二是母親眼看著兒子被白人社會所腐蝕,墮落成“人渣”後又無可奈何的失敗感。
“湯姆”卑鄙無恥,一點也沒有良心。當他從羅克珊嘴裡得知自己的真實身份後,絲毫沒有骨肉之情,而是冷酷地從利害關係上考慮對策。
瓦蘭特·德·錢伯斯
“錢伯斯”是白人主子和黑人奴僕所生的混血兒,他勇敢、忠誠並且心地善良。“錢伯斯”作為一個黑人根本沒有接受正規教育的機會。他在自己的身份恢復之後,依然善待羅克珊這個偷換了他的貴族身份讓他遭受了無數痛苦的“母親”。“湯姆”和“錢伯斯”兩人的身份被互換了23年。
作品鑑賞
主題思想
《傻瓜威爾遜》主題思想:通過揭示人類日益嚴重的異化現象,抨擊美國的種族歧視政策。
在《傻瓜威爾遜》中,馬克·吐溫描寫了兩種強大的異化力量——金錢和種族主義對人身心的摧殘。在《傻瓜威爾遜》中,在資本主義私有制和以種族主義為基礎的異化勞動的背景下,整個社會變得死氣沉沉,不論是白人還是黑人都喪失了人的主體性,人性受到嚴重壓抑。
馬克思認為,“對工人來說,勞動的外在性質,就表現在這種勞動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屬於別人的。他的活動屬於別人,這種活動是他自身的喪失。”這是勞動者的自我異化。羅克珊是潘賽·德列斯考爾家的女奴,從皮膚根本看不出她是個黑人,因為她只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統,但也就是因為這“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統,她的命運必須被別人掌握,她不僅受著主人的盤剝,而且遭受著整個社會的剝削。年輕時,她為主人忠心服務,她的勞動成果卻完全被主人占有,甚至剛剛生完孩子就得下床幹活,沒有片刻的休息和自由。在她自由的那幾年,她辛勤地工作,不斷地攢錢,希望能在年老體弱時有所依靠。可是她存錢的銀行破產了,她的勞動所得再次被吞噬。這個情節雖然是一筆帶過,卻折射出資本主義經濟的剝削實質。以羅克珊為代表的黑人創造了大量社會財富,但是這些財富卻反過來成為壓迫和侮辱他們的力量。這正是馬克思“異化勞動論”的形象說明。在以異化勞動為基礎的社會中,人無疑也被異化了。
羅克珊的異化還體現在心理狀態的異化上,這是更深層次的異化。在《傻瓜威爾遜》中,最可怕、最直接的異化力量是種族主義。作為黑人,羅克珊潛移默化地接受了“白人優越論” 。當她和黑奴約斯帕鬥嘴時,她嘲笑約斯帕是“漆黑骯髒的下流坯”,還要讓他的主人把他“賣到河的下游”。當她聽說湯姆不敢和義大利人決鬥時,她竟氣急敗壞地認為湯姆的怯懦是他身上的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統在作祟:“那是你身上的奴隸坯才使你這樣窩囊。你的三十一份是白的,只有一份是黑的,那可憐的小小一份才是你的‘靈魂’,那不值得挽救,就連剷出來拋在溝渠里也不配”。黑人對種族偏見的認同是以失去自身民族身份為代價的。這種意識領域內的異化影響深遠,危害巨大,使黑人從蓄奴制的受害者無意中成為維護蓄奴制的同謀。
“錢伯斯”是最值得同情的形象。最初他並不懼怕“湯姆”,想要和“湯姆”爭取平等地位,面對“湯姆”的欺凌他出於本能奮起反抗。但是他的反抗遭到了老主人殘忍的鞭笞,在主人的斥責和毒打下,他逐漸默認了他的奴隸地位,“屈從一切地忍受湯姆的虐待”。這是在暴力壓制下的異化。最可悲的是,當他恢復白人身份後,他並沒有獲得新生,而是變得更為悲慘:“他不會讀,也不會寫,他說的話是黑人住區的最粗俗的方言;他的步伐,他的姿勢,他的態度,他的舉止,他的笑容,都很卑俗而粗野;他的風度是黑人的風度,金錢和優美的衣服都沒法彌補這些缺陷,也沒法把他們遮蓋住;它們只會顯得格外的刺眼,格外的可憐。”
羅克珊和“錢伯斯”的共同特徵是命運操縱在別人的手中。羅克珊為了給兒子自由身,冒著生命危險使了掉包計,但是最終沒能逃出種族主義的捉弄;而“錢伯斯”是種族主義異化力量下最可悲的犧牲品,無論是黑人身份還是白人身份都不是他自由選擇的結果,他完全被剝奪了選擇的權力,在無意識中成為邊緣化的他者。這隱含著作家對造成這種非人生活的根源的控訴。
人與人關係的異化
人與人關係的異化具體表現在人際交往時善良與誠信的完全喪失。“資本主義制度下,人的群體關係惡化,人們的相互關係失去了道德義務感和情感特徵,從而變得靠單一的經濟利益來維持。所有的人際關係都基於物質利益。”小說中最畸形的關係是羅克珊和湯姆之間的異化關係。羅克珊是“湯姆”的奶媽,也是他的生母。但是,作為“湯姆”小時候真正的教育者,這個昏庸的媽媽卻沒有盡到一點母親的責任。“羅克珊具有豐富的生活知識,日常工作幹起來很老練,但是在另一方面,她卻是個溺愛的糊塗媽媽。”她完全放縱“湯姆”的任性和暴力傾向,這為日後“湯姆”的目中無人和專橫跋扈埋下了可怕的種子。她對“湯姆”的縱容不再是母親對兒子的溺愛,而是奴隸對主人的無限服從,這是種族主義思維對羅克珊母子關係的異化。當年老體衰的她再次回到兒子身邊時,她急切地希望得到兒子的經濟援助和精神安慰,然而等待她的是一場肆意的凌辱。
為了未來生活的保障,她逼迫兒子就範,給他提供行竊的訊息,促使他再去偷,教他討好老法官, 以獲得遺產的繼承權。此時的她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母親,而是利慾薰心的魔鬼,她將追逐金錢的靈魂附在“湯姆”身上,引他走向地獄的深淵。因此,先是種族主義的威脅,後是金錢的誘惑,最終使羅克珊的愛淪為墮落的愛。“湯姆”幼年生活優越,既有“父親”撐腰,又有羅克珊縱容,自小就盛氣凌人,養尊處優。
對於一塊長大的奴隸“錢伯斯”,“湯姆”動輒拳打腳踢,毫無憐憫之心。“湯姆”對從小撫育他的羅克珊,也無半點溫情。當“湯姆”得知自己的真實身份時,對母親完全沒有點滴的尊敬與愛戴,他甚至想殺死母親。“湯姆”在乎的只有他的白人身份和地位。當可憐的羅克珊為了給兒子還賭債自願賣身為奴時,她惟一的請求是不要把她賣到“河的下游”,可是毫無人性的“湯姆”為得到更多的錢,也為了徹底擺脫羅克珊的控制,竟背信棄義地違背了母親惟一的心愿。不僅如此,當羅克珊不堪忍受奴隸主的殘暴虐待逃回來後,“湯姆”還起誓答應幫助奴隸主找回羅克珊。羅克珊給他講自己被奴隸主鞭打的痛苦場面時,“湯姆”不但沒有顯出絲毫同情,而是滿心不樂意,暗自埋怨羅克珊“完全不顧母性的本能”,跑到這裡給他帶來“無法挽救的麻煩”,並且盤算著把羅克珊“大膽地送出去”。在這裡,本來偉大的母子之愛,已被徹底扭曲了,“湯姆”和羅克珊彼此互為工具,暗自較量,其關係是冷冰凍的物化關係。至於白人和黑人之間,更是只有赤裸裸的主奴關係。自詡“厚道”的德列斯考爾因為家裡丟了兩塊錢而大發雷霆,讓黑奴們招認誰是小偷,不然就把他們全都賣到“河的下游” 。
在小鎮上還有一位“‘維吉尼亞第一家’的人物,具有不可輕視的才幹”,這位人物就是“湯姆”的父親。儘管該小說中沒有明確交代他的作為,但是對羅克珊母子而言,他是個不負責任的男人。對於羅克珊來說,這個男人既沒有給她愛情也沒給她婚姻,只不過把她當做一次洩慾的工具。沒有出嫁的女人生下私生子,從傳統道德來看是有悖道德的。但是,對這件事,無論是主人還是鎮上的人都絲毫沒有表示道德譴責或者非議,可見這種事情在當時是司空見慣的。對主人而言,孩子的父親是誰不重要,關鍵在於他有黑人血統,因而可以成為主人的財富。“拿婦女當做共同淫樂的犧牲品和婢女來對待,這表現了人在對待自身方面的無限退化。”在陶蓀倫丁鎮,白種男人和黑種女人沒有情感溝通,沒有道德約束,只有純粹的性的欲求。
至於“河的下游”的奴隸,他們的生活更是慘不忍睹。羅克珊被賣到南方的種植園時,監工在天不亮的時候就逼她出去工作,直到一片漆黑的時候才停工。儘管這樣她還是挨了不少鞭子,因為她乾的活沒法比得上那些最強壯的人。一個“大約10歲光景”“生了病的可憐的黑人小女孩”,因為同情羅克珊,讓監工“拿起掃帚柄那么粗的棍子在她的脊背上打了一頓,她倒在地上,又叫又嚎,在土裡滾來滾去,好像一隻被打得殘廢了的蜘蛛。”這種非人的待遇完全摧毀了奴隸的身心健康。
理性的對抗
老法官被害後,兩個到鎮上旅遊的義大利人最先出現在犯罪現場,而作為兇器的刀正是他們的,而且他們與老法官有過節,還曾經決鬥。由於各種跡象都顯示出老法官的死與義大利人有關,於是陪審團認定命案是其中一個人幹的,另一個則是同謀。但是,威爾遜注意到兇器上留著的指印不是義大利人的,因而懷疑兇犯另有其人。此前威爾遜多次發現湯姆家有個陌生女郎,因而他回家後日夜核對鎮上姑娘或婦人的指印,但是一無所獲。就在法庭最後審判的前一晚,自以為萬事無憂的湯姆來到威爾遜的工作間,像往常那樣嘲諷威爾遜的“傻瓜”工作。在他拿起印著露克姍指紋的玻璃板時,他留下了自己的指紋。憑著多年的經驗,威爾遜一下子就注意到這個指紋與兇器上的指紋剛好一致。剎那間,威爾遜感覺他發現了事實的真相:“‘我’真傻,只想到是一個女孩子乾的,竟沒有想到是一個穿了女孩子衣服的男人”。不過快意是短暫的,他發現湯姆在5個月大和7個月大時的指紋與他12歲和剛才留下的指紋完全不相符,他絞盡腦汁也理不出頭緒。經過一個鐘點的休息,他豁然開朗,不但確定了真正的兇手,而且還澄清了一個23年前的冤案。
理性精神的產生與發展,是與人類自身誕生與發展同步的。馬克·吐溫正是試圖用理性精神來對抗異化。他把威爾遜設定為一個具有科學信念和理性精神的“現代知識分子”,將他刻畫為“流亡者和邊緣人,業餘者,對權勢說真話的人”。可以這樣認為,威爾遜不僅是具體的人物形象,還是與生活封閉、思想僵化的小鎮相對應的參照系,一種象徵科學和理性的話語符號。他堅韌的品格、特立獨行的做事方式,他具備的法律知識、堅定的價值信念,都是理性精神的表現。
最後他用指紋術揭露了事實真相,好人得到平反,壞人遭到報應,正顯示了理性對異化的勝利。但是作者也深知,理性精神並不能完全消除異化。正如小說結尾顯示的,恢復白人身份的“尚布”生活尷尬,被賣到河的下游的“湯姆”的命運可想而知,羅克珊的“笑聲也不再在世界上出現了”,異化造成的悲劇將繼續蔓延。
藝術特色
偵探小說手法
馬克·吐溫以深沉、辛辣又不乏幽默的筆調諷刺和揭露像瘟疫般盛行於美國的投機、拜金狂熱及暗無天日的社會現實與慘無人道的種族歧視是其作品最鮮明的特徵。
《傻瓜威爾遜》是其對偵探小說手法的最明顯的部分套用。該小說主要講述了傻瓜威爾遜偵破了德利斯科爾法官被殺案,並由此揭發了德利斯科爾法官家發生的黑奴和白人嬰兒調包案。
原來德利斯科爾法官弟弟家的黑奴羅克珊因為害怕自己的黑奴兒子被賣掉,就把他同主人家的白人小孩在搖籃里掉了包,由此不但改變了兩個小孩的命運,還因為假白人湯姆的劣性造成了偷竊案和兇殺案的發生。這個故事發生在鄉間——密西西比河密蘇里州的一個碼頭小鎮,並且主要兇案發生在德利斯科爾法官家的別墅里。威爾遜既是整個故事的線索人物,又充當了案件的偵破者。
《傻瓜威爾遜》開篇指出威爾遜熱衷於思想領域出現的一切新鮮事物,總要在家裡用心鑽研,進行實驗。手相術就是他最愛的嗜好之一。另外還有一項嗜好,他根本沒有說出它的名稱,那個沒有名稱的嗜好是研究指紋。
他通常要求人家把手指頭伸到頭髮里搔一下,從而使手指上沾上一層薄薄的天然油,然後將依次將每個指頭的指印按在一塊塊玻璃片上,並分別註明人名和指印留下的日期。他不僅只是簡單地收集指印,還做得更加專業化,常把指頭留下的複雜而細緻的指紋描繪出來,並用儀器放大。正是因為這一嗜好,他收集過真假湯姆小時候兩套指紋,這成為之後破案最有利的證據。
德利斯科爾法官被殺後,威爾遜封鎖了現場,並把兇器刀柄上的指紋仔細研究了一番,發現那把刀雖然是嫌疑犯呂吉兄弟的,但刀把上的指紋卻不是他們的。於是他根據之前的一絲線索追蹤,檢查了所有他收集的指紋,發現假湯姆小時候的兩套指印有出入,這引起了他地注意,因為“每個人從搖籃到墳墓,身上都帶著某些天然的標記,這些標記永不走樣,也不會跟別人的標記混淆起來”,指紋就是這樣一種標記,每個人都不一樣。
但在19世紀社會裡,這可謂是一種新說法。所以為了讓法官和陪審團信服,威爾遜還在法庭上當場做了試驗,證明了他的指紋說。正是套用了指紋取證,威爾遜成功地將真正的兇手——假湯姆繩之以法。
因為這種偵探手法在《傻瓜威爾遜》小說中的運用,使得該小說雖是一部嚴肅小說作品,卻帶有偵探小說的韻味。
幽默的藝術
馬克·吐溫結構小說,善於別出心裁地構思出一些奇特、曲折、巧妙的故事情節,通過這些情節描寫出主人公不平凡的生活遭遇,從而揭示出具有重大社會意義和現實意義的主題。《傻瓜威爾遜》是馬克·吐溫精心結構出來的著名作品,顯示了他在藝術結構上的匠心。
《傻瓜威爾遜》運用黑人小孩與白人小孩相互掉包的不平凡手法,描寫出他們地位變換以後各自的處境和遭從而揭露封建專制對人民的殘酷壓迫和美國的種族歧視。
假少爺“湯姆”這個人物的生活道路不乏喜劇性因素,他的身份變換本身可以挖掘出許多笑料,但是在對這個人物的諷刺性描寫中,嚴肅的思考使讀者不能簡單地一笑了之。比如當假少爺剛剛得知自己是冒名頂替者時,他的從來不會思想的腦子卻翻騰著意義頗為深刻的念頭。他感嘆老天爺為什麼要做出白人黑人這兩種人來,白人黑人之間的差別為什麼這么大,黑人又到底有什麼錯,要叫他生出來就活受罪。他第一次模模糊糊地體會到,黑人的命運是多么悲慘呀。顯然,這話的意思是作家要叫所有白人都設身處地想想,而不僅僅是對湯姆這個具體人物的嘲弄和諷刺。
《傻瓜威爾遜》中對小鎮上那些所謂德高望重、地位優越的人物雖然著墨不多,但是或隱或顯都表達了作家嘲諷揶揄的態度。小說一開始先是似乎以恭敬的口吻對鎮上受尊敬的人物一一介紹,然而逐漸呈現在人們面前的卻是一些老眼昏花的平庸之輩。比如那位一直被人傳誦、幾乎被奉為道德楷模的“上校”,竟然就是假少爺的親生父親。難怪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羅克珊驕傲地告訴她的兒子,“你的父親是最著名的世家,這鎮上再也找不出一個象你出身這么高貴的了,你儘管抬起頭來,愛抬多高就多高。”
當義大利兩兄弟要在小鎮上競選議員時,受假少爺的挑撥,老法官決心阻止他們當選,便在集會上充分發揮了漫無邊際、嬉笑怒罵的美國式誇張手法。先是口若懸河地給這哥倆扣上一連串帽子,說他們是冒險家,江湖騙子,冒充貴族的理髮匠,失去了同伴猴子而玩不成把戲的流浪歌手,這一個接一個的嘲諷引得全場觀眾哄堂大笑。然後法官卻突然靜默,等全場鴉雀無聲後,才把最致命的毒箭拋出,他以冷冰凍的、暗示的語氣告訴大家,這兄弟倆曾是殺人兇手,他們聲稱丟失了寶刀,但等到要再謀殺什麼人時,他們的刀劍自然就會出現。
這種先揚後抑的方式收到了出奇的效果,直到法官走到台下後,聽眾們還楞在那裡一聲不響,玩味那句奇怪而兇險的預言,很快,這句話就傳遍了全城。結果,本來勝利在望的兩兄弟,被這美國式的攻擊搞得聲名狼藉,一敗塗地。
作品評價
《傻瓜威爾遜》中對這種基於膚色和血統的種族觀進行了質疑和嘲諷。通過設定換嬰情節,作者巧妙地進行了文本的黑白互換的種族試驗,通過真實呈現白人湯姆的尷尬結局,闡明了“教養決定一切”的觀點。
馬克·吐溫在該小說中對於種族概念的處理確實不同一般,“其手法微妙到讓他身後近一個世紀的批評家感到難以琢磨。”
——吳蘭香(東南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
作者簡介
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年—1910年),原名薩繆爾·蘭亨·克萊門,美國著名小說家、作家、著名演說家,19世紀後期美國現實主義文學的傑出代表。主要作品有《哈克貝里·芬歷險記》,《湯姆·索亞歷險記》,《競選州長》,《百萬英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