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遞評價法

傳遞評價法基本上還是評分法,但它使用的因素與傳統的評分法不完全相同,法國的許多企業和專門研究部門都在使用依據這種方法制定的測評方案。

這種方法是由經營管理一家大汽車公司的米羅克斯(Milox)博士在50年代發明的。
該方法基於這樣一種假設:工作是一個工人和他的環境不斷交換信息的過程。工人們得到信息,信息指導他們工作--信號--通過處理信息對信號做出反應--回答(反饋)。一個崗位越有技術,它獲得、處理和傳遞的信息就越多。在測定崗位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和信號之後,米羅克斯小組採納了以下5個基本因素:
1)知識;
2)工作方案的準備;
3)實行和遵守;
4)“相關的”動作;
5)“判斷性”動作。
因為“判斷性”動作影響工作進程的不同強制力,所以該因素已趨向於被更具體的因素所取代。這種方法是在法國得到最普遍使用的方法之一,其變型之一是雅迪里愛(Jardtier)和盧普(Lupe)設計的。他們採用了13種與信息傳遞有關的因素,每個因素被分成較多的等級,權重的確定則是基於對標準工作崗位的分析。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因素不偏袒任何一類工作人員。所選擇的因素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工人可同樣公平的適用。這種方法較好的與法國現存的崗位分類制度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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