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與超越:中國司法變革源流

傳統與超越:中國司法變革源流

《傳統與超越中國司法變革源流》是2006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方立新。本書共分為三篇,第一篇:傳統司法解析——權能與文化。第二篇:傳統司法的轉型——嬗變與躑躅。第三篇:當代我國司法的進路——守望與超越。

基本介紹

  • 書名:傳統與超越:中國司法變革源流
  • 作者:方立新
  • ISBN:7503668318、9787503668319
  • 頁數:231頁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年12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 版次:第一版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分為三篇。
第一篇:傳統司法解析——權能與文化。本篇以始於秦漢、延續數千年的傳統司法為藍本,從司法權性質、司法主體、司法宗旨等方面全面剖析了我國古代司法的特徵和效用,指出以刑為主的法律體面全面剖析了我國古代司法的特徵和效用,指出以刑為主的法律體系造就成以刑審懲罪為中心的司法體制與程式制度;民刑不分、律(刑)學獨盛的知識體系造就了司法者知識技能地褊狹,加之閉隘的農耕經濟阻礙了社會分工,無法刺激司法職能的擴展,使傳統司法綿亘千年,而難有質的突破;請罪為主、懲辦為要的審判理念,使刑事司法技能有所增進,卻終困缺乏理性啟導與職業支撐而陷於君主專制主義的泥沼,往復循環。
第二篇:傳統司法的轉型——嬗變與躑躅。在延續百年的司法轉型中,本篇擇取清末、民國和共和國三個重要時段所推展的性質迵異、效用各別的制度變革的史實,重在分析其在解構傳統司法,催生和塑造現代司法中各自所居的不同位置,及其關聯。指出以救亡自保為目的,被動、倉促、短暫的清末修律所推展的司法改革,開啟了傳統司法的近代轉型,其歷史進步性應當肯定。
第三篇:當代我國司法的進路——守望與超越。當今我國的司法改革,應當在洞察前人得失的基礎上,承前啟後、繼往開來;應當立基於民主政治,信守法治國家理念,高揚人權保障旗幟,堅持職業化之途,踐行獨立、公正、理性、開放的司法理念;應當針對司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認真把握國情特色,將禁絕刑訊、不枉不縱,維權解紛、注重調解,擴張訴權、增強制約,完善三大訴訟程式作為當務之急。

作者簡介

方立新,浙江海寧人,1958年生。現任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律系黨總支書記。1982年1月畢業於杭州大學歷史系,留校任教。1983年至1984年7月,參加法務部委託中國人民大學舉辦的助教進修班學習;1987年11月至1988年10月赴聯邦德國基爾大學法學院訪問學習;後就讀於華東政法學院,獲碩士、博士學位。主要社會兼職: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比較法研究會事理,浙江省地方立法專家庫成員,杭州立法學會副會長,杭州市人大立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兼職律師、仲裁員。先後為本科生和研究生開設:外國法制史、司法原理、比較司法制度和人權法等課程。並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浙江大學學報》等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獨立或合作出版的著作、教材十多部。

圖書目錄

序言
一、關於選題
二、研究方法
第一篇 傳統司法解析——權能與文化——秦漢至明清大時段為視野的考察
一、司法權:性質上是專制皇權的附庸,形式上與行政完全重合
二、司法主體:具有國家功底及一般公共事務管理知識的行政官吏
三、司法宗旨:除逆懲暴、以刑去刑、禁絕犯上作亂
四、簡短的結論
第二篇 傳統司法的轉型——嬗變與躑躅
一、傳統司法的解體:清末司法革新
二、現代司法的構築:民國司法的創製與演化
三、現代司法的重構:共和國司法的創立
第三篇 當代我國司法的進路——守望與超越
一、司法職能與價值取向的再定位:以人權保障為中心
二、擇優選能、寧缺毋濫:信守職業化之途
三、完善三大訴訟程式,全面提升司法品質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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