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教育社會學

傳統教育社會學(educational sociology),亦譯“規範教育社會學”或“教育的社會學”。教育社會學的早期形態。存在於 20 世紀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產生的主要標誌是美國社會學家與教育學家戴維·斯內登的《教育的社會學綱要》(1917)和史密斯的《教育的社會學導論》(1917)的出版、美國 1923 年“教育的社會學研究會”的成立、佩恩 1927 年《教育的社會學雜誌》的創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統教育社會學
  • 外文名:educational sociology
研究內容,美國教育社會學家布魯克弗認為在工業社會中有七個方面:(1)教育促成社會進步的途徑;(2)教育目標的社會基礎;(3)社會學的教育套用;(4)如何以整個社會化歷程來達成教育目的;(5)影響個人經驗的一切社會關係;(6)教育的社會功能;(7)學校內和學校與社區的社會互動形態。1928 年,美國社會學家安吉爾對教育社會學的早期形態提出批評。此後,許多學者認為,教育社會學的早期形態過分強調套用性,相對忽視理論性和科學性,不利於教育社會學的發展,也不利於這一領域的研究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於是,教育社會學的另一種形態——新興教育社會學開始勃興。1955 年,布魯克弗出版美國歷史上第一部以“Sociology of Education”命名的教育社會學著作, 1963 年,美國《教育的社會學雜誌》易名為《教育社會學雜誌》,美國社會學會“教育的社會學研究會”改稱“教育社會學研究會”,標誌著教育社會學的早期形態消逝。英國教育社會學家弗勞德和哈爾西較早對教育社會學的兩種形態作了區分,認為教育社會學的早期形態研究的是社會學知識的教育套用,目的是供教育研究人員和實際工作者參考。新興教育社會學沒有使社會行動規範化的旨意,研究的新主題:(l)教育制度本身的結構和功能;(2)教育活動所產生的社會關係,包括教室和學校的社會心理和社會測量。普理察 1973 年也對教育社會學的兩種形態作了區分,認為教育社會學的早期形態是教育研究的一個領域,以此平衡教育心理學和教育哲學的影響力,有益於教育問題的解決,而新興教育社會學是社會學的一支,其功用在於借用社會學方法,獲得理論知識。教育社會學早期形態的不少研究取向(如解決問題)是新興教育社會學所無法取代和避免的。進入 20 世紀 70 年代,都市化、青少年等問題對教育的衝擊,使不少學者轉而主張教育社會學應從教育著眼,以社會學知識為工具來分析和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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