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授性病罪

傳授性病罪又稱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又賣淫、嫖娼行為

《刑法》第360條(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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