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傅之官為宮廷大官,其職責是培養君主或太子在政治和社會生活中所需要的品德、知識和才幹。而在後宮內,則挑選適宜的女子來承擔保育和教導太子的生活事宜,也有專設之職,這就是“備三母”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備三母
- 性質:歷史
- 出自:《禮記?內則》
- 朝代:周
歷史記載,制度發展,
歷史記載
據《禮記?內則》載,西周國君世子(太子)出生之後,就要從後宮妃妾之中挑選“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姆,皆居子室。他人無事不往。”這就是說,擔任世子(太子)的子師、慈母、保姆居於“後宮”,分擔母后的部分職責,統稱為“三母”,與出入宮廷的師、傅、保正相對應。據鄭玄解釋,“三母”的職責範圍分工是這樣的:“子師,教示以善道者;慈母,知其嗜欲者;保姆,安其居處者。”這就是說,子師負責世子行為規範的教育,慈母負責世子衣食及其他生活需要的供給,保姆負責世子居室的安置料理。“三母”均陪同世子居住在專門的宮室中,承擔全部培育世子的生活管理書務,他人無事不往。鄭玄認為,《禮記?內則》中已表明,世子九歲之前的教育,皆由子師、慈母、保姆擔任。
制度發展
除“三母”之外,還要從大夫之妾或士之妻中選擇乳母以哺育世子。被選中的乳母,一般都得離開自己的丈夫,不能與丈夫同居,因為同居會使乳量減少,不能滿足世子乳兒吃奶的需要。乳母哺育世子至三歲斷奶,然後出宮,國君要給予厚賞、封贈,有的被封為君、夫人,其待遇十分優厚。
宮廷中擇“三母”教養世子的作法也影響到士大夫家庭,只是規格逐次下降。據鄭玄注曰,大夫家“但以庶母為慈母,而兼子師、保姆之事”。庶母即父之諸妾,兼“三母”之職而不再分工。士以下的家庭,則“妻自養其子”。如同胎教一樣,中國古代也重視“乳母之教”的重要性。清代張伯行輯《國小集解》說:“凡生男女,自赤子以至長大,皆當隨時教訓。而教從母始,乳母之教,所系尤切。”張伯行認為乳母是否賢德,關係甚大,因此古代對選擇乳母十分謹慎,他提出古人選擇乳母的原則是:寬、裕、慈、惠、溫、良、恭、敬等,這實際上是《禮記?內則》所述的擇“三母”的標準,即將“備三母”的目的和要求集於乳母之身。這也是西周宮廷教育的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