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勒德·溫斯坦萊

傑勒德·溫斯坦萊,英國革命時期掘土派領袖,空想共產主義者。生於蘭開夏郡威根。內戰初期在倫敦經商,1643年破產後移居薩里郡。1649年1月出版《新的正義的法律》一書,開始論述社會經濟問題,提出“土地公有”口號。4月親自參加和領導掘土派農民在聖喬治山開墾荒地,建立墾殖區。同年發表《真正的平等派舉起的旗幟》、《英國被壓迫的窮人的宣言》等文,認為上帝與大自然渾然一體,發揮古希臘唯物主義哲學的“四元素說”,反對土地私有,要求消滅階級不平等,提出勞動價值學說,抨擊長老派共和國的專制統治。1650年4月其墾殖活動被終止。1652年發表《自由法》,系統地提出改造社會的主張:以自由使用土地為基礎,建立“真正自由的共和國”,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和按需分配,學校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共和國的管理制度以法律為基礎,公職人員由民選產生並受人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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