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農民

偽農民

義烏市一些公務員為“當農民”,把戶口遷到農村。原來,他們看中的是農村戶口所附帶的征地補償費、集體經營分紅等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偽農民
  • 地點:義烏市
  • 對象:一些公務員
  • 目的:農村戶口所附帶的征地補償等利益
現象,產生原因,懲戒辦法,評價,2010年年度新詞語,

現象

在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為公務員崗位爭得頭破血流的今天,浙江義烏市卻出現部分公務員戶口遷入農村,願意回村里“當農民”的怪現象。
公務員“轉基因”成為“偽農民”,在城鄉二元壁壘未破、城市戶口仍盤附諸多紅利的當下,難免讓人詫異,而只要知曉事件背後的來龍去脈,詫異之後便是莫名的慨嘆。原來,義烏農民並非傳統意義上的農民,他們除獲得宅基地、蓋房子外,還可以拿征地補償費,並每年從村集體資產出租、物業等經營收入中獲得分紅。利字當頭,熙攘成市,農民有利可圖,“偽農民”便應運而生,如過江之鯽。

產生原因

端著讓人眼熱的“鐵飯碗”,享受公務員的優厚待遇,還吃著碗裡看著鍋里,連農民碗裡的肉末也不放過,不惜弄虛作假,矇混過關,分一杯羹。利慾薰心,罔顧義理,這幫“偽農民”之行豈能用一個“醜”字形容?
經過多年沿襲、固化,“以權謀×”業已成一道屢見不鮮的代數式。“×”可以是金銀、鈔票、古董、文物、美色、房子、職位、分數、學位、文憑、戶口……在“×”的無限變項中,唯一被考量的便是價值、利益,只要有利可圖,某些擅權者就張開天網,把利益掃入囊中,成為權力紅利。房價高企,房子成為緊俏品,某些公務員的觸鬚連“經適房”也不放過——高規格、大面積、低價格的“偽經適房”,穿上合法的外衣後,堂而皇之成為某些公務員的豪宅。周邊的樓價在每平方米3萬元的水平,某市豪華“經適房”卻以不到4800元的價格賣給機關事業單位員工。無怪乎有人發出“房子一經濟,官員就適用”之嘆。
剖析義烏“偽農民”現象,戶籍制度成眾矢之的。依附在戶口之上的利益固然是重要誘因,只是如果把剝離農村戶口背後的利益作為醫治“偽農民”這種醜陋現象的靈藥,未免失之天真。可以說,只要公權管束乏力的現狀依然,利益輸送便無孔不入,揚湯止沸,無濟於事。
當代政治與行政管理學把行政人視作追求個人利益(效用)最大化的“經濟人”,並通過把他們的行政行為納入經濟學視野。任何一個理性的“經濟人”,都會按照成本-收益原則追求最大化效用或利益,行政人的利益圖譜包括權力、榮譽、地位、金錢等。公權有天然的擴張衝動,公權的擁有者無時無刻不在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這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公權的“怪獸”衝出護欄,失去約束,橫衝直撞。時下普遍存在的權力尋租,手段變目的;權力擴張,職權變特權;利益錯位,“公僕”變“主人”……莫不與此相關。

懲戒辦法

用經濟學手段治理,對違規違法的行政人進行嚴格的利益懲戒,當為公權管治的可行之選。譬如對行政人的腐敗採取“零容忍”,一旦被發現,除了必須吐出黑錢之外,還將被開除出公務員隊伍,原先作為公務員所能享受的諸多優厚待遇,如高薪、高福利、穩定的工作以及退休金等等都將化為烏有。甚至被繩之以法,讓違法的行政人付出更大的代價。
理論知易行難,實效差強人意,違規程度與處罰失衡現象仍比較嚴重,這又反過來成為公權越軌的誘因,使得“違法亂紀-從輕處罰-再違法亂紀”成為反覆循環。義烏市的200多名“偽農民”,亦只不過是被當地紀檢委、組織部等部門要求從農村遷出戶口、辦理農轉非、退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已。這樣的處理何來震懾力?

評價

按我國的戶籍制度,將戶口落在農村,就意味著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擁有了村集體所有土地份額,還能享受集體經營成果分紅等經濟權利。像義烏這樣的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農村戶口的“含金量”很高。一旦把戶口遷入農村,就會分走集體經濟中的一塊蛋糕,擠占了其他村民的利益。
由於城鄉二元制度,農民沒有基本工資,醫療保障體系又長期缺位,直到近年才由於土地增值和國家惠農政策,日子才變得好過起來。相反,公務員則屬於幹部編制,一直享受城鎮戶口的種種福利。現在,一些公務員兩頭占便宜,無疑是不公平的。
從報導中看,戶口在農村的公務員大約有兩類。一是戶口一直留在農村的,比如部分上世紀80年代初鄉鎮招聘的幹部、村幹部考上公務員未遷戶口的。另一部分人則是利用權力把城鎮戶口遷到農村,侵占村民集體利益。“偽農民”不僅侵蝕了村民利益,更在損害著公職人員的廉潔性。
城鎮戶口的普通居民將戶口遷到農村後,就無法享受城鎮社保,而公務員的社保則由國家全額買單。碗裡吃的本來就不少,還要把筷子伸到鍋里,享受農村戶口的紅利,自然是不公平中的不公平。公務員本該為社會公平做出表率,絕不能利用自己分粥人的身份謀私利。
義烏的“偽農民”問題並非個例,在浙江全省乃至整個東部發達地區並不鮮見。因此,果斷、迅速解決公務員中的“偽農民”問題,向既得利益者開刀,才能為政府的廉潔公信加分,促進社會公正。

2010年年度新詞語

此詞經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等機構專家審定入選2010年年度新詞語,並收錄到《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中。
提示性釋義:指實際上並不是農民,卻擁有農村戶口分享由農民身份帶來的利益的人。
例句:過去農民曾長期承擔上繳農業稅與統籌提留款義務,與城裡人相比同命不同價;現在推進城鄉一體化,農民到了該享受集體資產收益的時候了,絕不能允許“偽農民”侵蝕百姓利益。(2010年7月14日《北京青年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