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裝記憶缺失是強調不記得實施犯罪行為時的情況。這種偽裝簡單易行,比較常見。通常也可査出一些破綻:有的偽裝者對自己有利的事情能記憶,對自己不利的事就“記不得”;有的偽裝者在預審時供述的情況,到審理時偽裝記憶缺失。鑑定中如果查明作案是有預謀、有計畫的,事後的記憶缺失應是偽裝的。
鑑定中如果查明作案是有預謀、有計畫的,事後的記憶缺失應是偽裝的。真正的記憶缺失可見於癲癇、癔病、頭部外傷、酒精或麻醉品中毒等情況,可根據被鑑定人經歷、病史、作案時的精神狀態、以上精神疾病的特徵性表現、證人的證言、實施犯罪行為各階段情況供述等綜合分析,鑑別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