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裝精神病,古稱佯狂,俗稱裝瘋。是指當事人出於某種動機、目的而故意偽裝成精神病狀態。某些罪犯為了推卸罪責逃避懲罰而故意偽裝成精神病患者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時有所見。偽裝的表現形態各種各樣。偽裝的出現,作案前、作案中、作案後都有。但多發生在作案後。他們在以行為動作摹擬偽裝的同時,還往往伴育偽造病史和醫學證件等手段。
常見偽裝的“病狀”有幻覺的偽裝、木僵的偽裝.妄想的偽裝、興奮躁動的偽裝、怪異行為的偽裝等。偽裝精神病“症狀”,雖然表現各異,但也有其一定的特點規律:(1)有強烈的裝瘋動機;(2)發病突然,症狀孤立:(3)非規律性的誇張作態,奇形怪狀,出格的症狀表現突出(如言語思維過分出奇,裝神鬧鬼,上天入地,動作奇特古怪等);(4)人前人後不一樣,白天表演,晚上酣睡;(5)主動向人申訴病症,千方百計使人相信他是精神病患者;(6)裝瘋期間,雖偽裝意識模糊,但對外界保持有高度的警惕性;(7)偽裝者還往往以記憶喪失采表現;(8)故意答錯問題;(9)偽裝者既承認有病,又常常憎惡栽拒絕檢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