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種類”區分
假冒的搖滾
指某些藝人,以搖滾之名做音樂,實際上做出的音樂仍然極具商業化、流行化的特徵,並無搖滾樂的特點。因此被冠以“偽搖”稱號。網路上,對某一藝人或某一樂隊是否是“偽搖”的論戰也非常多。引起這些爭論的樂隊或樂手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有鳳凰傳奇、蘇打綠、汪峰等。
偽善的搖滾
指某些樂隊、藝人背棄搖滾樂中高端樂迷所推崇的創造性、技術性以及聽覺美感,在物質利益的驅使下製作粗製濫造的商業作品,用所謂愛情、理想、和平、反戰等等歌詞堂皇的藉口炒作包裝編曲簡單、旋律流行、技術低劣的討好占聽眾人數大多數的低等搖滾迷和偽搖滾迷以騙取名利。由於其行為客觀上造成了有水平的高端搖滾迷推崇的藝術水平高的搖滾作品“曲高和寡”的現狀而且使得低級別搖滾迷受到誤導,對低級別搖滾迷向中高級別搖滾迷轉變造成阻力。受到搖滾樂中高端樂迷極度鄙視。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樂隊或樂手有:
黑豹 等。
搖滾形式
所謂的搖滾樂,從最純粹的形式上來講,就是三和弦加強硬持續的鼓點加上口的旋律。早期搖滾的音樂來源非常廣泛,主要的包括布魯斯、R&B、和鄉村音樂,其它還有福音音樂、傳統的流行樂、爵士、以及民間音樂。所有的這些影響加在一起構成了一種簡單的以布魯斯為基礎的歌曲結構,它是快速的、適於跳舞的、而且容易讓人記住的。
在每一個十年當中,總是有很多藝人複製著第一批搖滾樂手們的音樂,而剩下的那些藝人,有的擴大了搖滾原先的定義、有的則徹底打破了這種流派被限定的模式。從英式入侵、民間搖滾、迷幻搖滾,再到硬搖滾、重金屬、華麗搖滾,再到朋克,事實上每一種搖滾的分支流派在產生的最初都是忠於搖滾最基本的結構的。但是一旦這樣的改變發生,傳統的搖滾就從流行榜上漸漸消失了。
當然,也有一些藝人始終都保持著光芒。有一些樂隊,比如 the Rolling Stones 和 the Faces,他們始終堅持著傳統搖滾最基本的規則,但他們把音樂做得更加快速更加自由。其它的一些樂隊,比如原型朋克the Velvet Underground, the New York Dolls, 以及 the Stooges,他們保留了基礎的音樂結構,但他們的行為中有了更多威嚇性的元素。還有一些藝人成為了搖滾的傳統主義者,比如 Dave Edmunds 和 Graham Parker, 他們寫的歌出的唱片,從來就沒有離開過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搖滾模式。雖然在搖滾出現後的這幾十年里,搖滾這個詞已經開始指代越來越多不同的音樂風格,但是這種音樂的本質從未改變過。
搖滾樂發展了幾十年,有許多分支,從傳統的Rock N' Roll,到英國入侵、朋克、後朋克、重金屬、哥特金屬、黑暗浪潮,等等,搖滾樂已經成為大量音樂風格的合集。
所以,從純粹的音樂形式上來講,要區分“真搖”和“偽搖”是困難的,因為任何歌曲都可以採用三和弦和強烈一些的鼓點節奏。區分它們的最佳依據,仍然是所謂的“搖滾精神”。
搖滾精神
所謂搖滾精神,時至今日,仍然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但是搖滾精神這一概念已經成為偽搖人士用來標榜自己屬於搖滾的重要手段。
偽搖口中較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搖滾精神大概有:
青年自主意識(包括對社會的反思或者反叛,基於其激烈程度不同)
愛與和平(無政府主義通常也與之聯繫在一起)
反宗教(在歐美等有宗教背景的國家)
享樂主義或者縱慾主義(以80年代的硬搖滾--流行金屬--AOR時期為代表)
悲觀主義與虛無主義(以黑金屬和厄運金屬為代表)
真偽區分
區分一支樂隊是真偽搖滾的最佳依據即為,此樂隊的作品是否符合搖滾精神,或者說,他們的作品是否具有搖滾樂在精神層面上的共同點。
因此,是否是搖滾樂,與演奏者是否使用架子鼓、貝斯、電吉他,與專輯銷量、樂隊人氣之類,沒有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