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中的網路監控法制化研究

偵查中的網路監控法制化研究

《偵查中的網路監控法制化研究》是2017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梅湘。

基本介紹

  • 書名:偵查中的網路監控法制化研究
  • 作者:劉梅湘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1月
  • 頁數:220 頁
  • 定價:35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487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網路監控涉及多種計算機網路技術,如木馬技術、跳板技術、網路陷阱、電磁泄漏探測、網路監聽、密碼破譯、IP 查找定位及路由追蹤、數據復原等。這些技術是否都可以在偵查中使用,應當遵循何種法律程式和規則,無論是偵查人員還是計算機取證技術人員,一直感到無所適從。《偵查中的網路監控法制化研究》對偵查中的網路監控法制化相關的大量問題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研究,比如,是否應當將作為網路監控對象的電子數據區分為內容數據和非內容數據?對兩者是否應設定不同的程式?如果對內容數據的監控程式嚴於對非內容數據的監控程式的話,嚴在何處?如果採行令狀主義,令狀上應當記載哪些事項?違反令狀記載事項、違反案件範圍的限制、違反必要性或zui後手段原則、違反期限規定等種種情形,其程式後果如何?所獲信息或數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對偵查實踐中的監控技術是否應作限制?如何進行限制?等等。

作者簡介

劉梅湘,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後主持國家ji和省部級項目3項,公開出版個人專著1部,在《法學研究》《現代法學》《法商研究》等專業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章網路監控之含義
一、網路監控的概念
二、網路監控的性質
(一)搜查說
(二)勘驗說
(三)新型態之強制處分說
(四)評析
三、網路監控的特徵
(一)秘密性
(二)強制性
(三)高技術性
(四)耗時性
(五)高侵犯性
四、網路監控之技術與功能
(一)網路監控之主要技術
(二)網路監控技術之功能
第二章網路監控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一、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需要
(一)保障隱私權
(二)保障言論自由
二、控制犯罪的需要
(一)是打擊網路犯罪的必由之路
(二)細化國際準則及《刑事訴訟法》的需要
三、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網路監控的程式規範
一、實時傳輸數據截取之程式規範
(一)內容數據之截取規範
(二)非內容數據監控程式與令狀要求
(三)評析
二、遠程計算機存儲數據獲取之程式規範
(一)遠程計算機存儲數據獲取的法律性質及特殊程式
(二)搜查程式的一般規則在遠程計算機存儲數據獲取中的適用
三、網路監控技術之限制——兼評“食肉者”的功能及適用
(一)不同網路監控技術的程式規範
(二)“食肉者”的功能及適用
(三)對以木馬技術獲取存儲數據的再認識
第四章違法網路監控之證據能力
一、違法網路監控之含義與類型
(一)違反網路監控之實質要件
(二)違反網路監控之形式要件
二、證據排除的判斷標準
(一)美國的證據排除標準理論
(二)德國的證據排除標準理論
(三)日本的證據排除標準理論
三、違反實質要件之證據能力
(一)違反重罪原則
(二)嫌疑事實未達到法定程度(相當理由)
(三)違反必要性原則
四、違反形式要件之證據能力
(一)未經法定主體核准
(二)書面令狀存在瑕疵
(三)違反一定期限原則
(四)違反最小限度法則
(五)違反執行方式規定
第五章我國網路監控程式之立法完善
一、我國網路監控程式之立法現狀
二、網路監控程式之立法體例與基本原則
(一)立法體例
(二)網路監控程式的基本原則
三、完善網路監控立法的具體建議
(一)內容數據的網路監控程式
(二)非內容數據的網路監控程式
(三)遠程計算機存儲數據獲取的適用條件
(四)違法網路監控之證據能力
(五)對兩種技術產品的評析——程式法的視野
四、相關基礎制度之確立與完善
(一)隱私權憲法地位之確立
(二)令狀制度之肯認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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