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寫(profile,也譯為剖繪)指根據罪犯的行為方式推斷出他的心理狀態,從而分析出他的性格,生活環境,職業,成長背景等。側寫方法——犯罪兩分法(Crime two points)是心理剖析的主要方法之一,為Douglas所創。這是一種歸納法的手段,在心理分析的初期,側寫師就根據犯罪事實將罪犯分成“有組織型”與 “無組織型”,然後再根據不同類型的共性對罪犯進行進一步的剖析。因為這兩個類型的罪犯在各個方面的特徵存在較大的差異,因而這是一種較快為罪犯進行側寫的辦法。
提起犯罪心理學,我們就必須從一位精神病醫生開始,他就是James Brussels。時光倒退數十年,二十世紀的五十年代的紐約,一個自稱F.P.的炸彈瘋子在城市裡陸續的安置炸彈,造成多起重傷事件,同時不斷向警方跟報社寫信挑釁,時間跨度達16年之久,傳統的刑偵手段對此無能為力。因此,警方求助於一位名叫James Brussels的曼哈頓犯罪精神病學家,此人為美國軍方在二戰期間做過大量的精神病研究工作。他根據目前所掌握的資料,對於炸彈瘋子進行心理分析,得出了十一條結論,他建議警方通過報紙、廣播和電視將這些分析公布出來,甚至大膽的預測了炸彈瘋子被逮捕時的穿著。正是根據這些分析,警方最終捕獲了罪犯 George Metesky,驚奇的是他符合Brussels的每一條分析,甚至連衣著也絲毫不差。這是犯罪心理學的第一次重大勝利,從此這種利用罪犯行為描繪其心理特徵為偵破,審訊提供幫助的學科也成了現代刑偵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名警察不能單憑自己的意願決定能否進行搜查。他需要從法官那裡取得搜查令,或得到被搜查人的同意。圍繞側寫實踐的主要問題如下:如何某個人符合犯罪側寫,在沒有其他任何犯罪證據情況下,符合犯罪側寫本身是否就能構成正當理由呢?在United States v. Sokolow案件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確裁定促使警察認定該嫌疑人可能正在從事犯罪行為的證據“完整”,警察有足夠正當理由進行逮捕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