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在證明

健在證明

一位74歲的老人到福建漳州市華安縣電信局辦理業務,被要求開健在證明。

網友爆料,各方反應,

網友爆料

2015年8月,有網友爆料稱,漳州市華安縣電信局要求一位74歲老人到派出所開具健在證明,當地華豐派出所為讓老人家少走彎路,不得不開具了證明。網友貼出的圖片顯示,派出所開具證明為:1941年1月20日出生的某某某,目前健在。
健在證明

各方反應

華安縣電信局
一名工作人員對此表示,電信要求實名辦理業務,客戶只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到門市辦理。其表示對“證明”一事並不知情,“可能是客戶弄錯了,電信從來沒有要求客戶開具這種健在證明”。
工作人員表示,即使真有工作人員要求客戶辦開具這種證明,也很難追查落實到當事工作人員。
派出所
華豐派出所在證明之後,有一段對“華安縣電信局工作人員”的喊話:“中央三令五申要為老百姓辦實事,讓老百姓少走彎路。目前某某某健在,且行動自如,活生生的人在你們面前,身份證戶口本都還在,還要派出所開具還健在的證明,有必要嗎?”
證明最後還表示,“本來此證明我派出所沒有開的義務,本著為人民服務,讓老人少走彎路,我所不得不開此證明。”
華安縣公安局
華安縣公安局陳姓工作人員證實了此證明為華豐派出所一民警開,“前一陣子網上也有類似的先例,他個人可能急著氣就這么寫了。”他說,個人行為可以理解,但從公安機關的角度考慮,這種行為欠妥,其實可以先和相關部門先多溝通。
他表示,開“健在證明”並不屬於公安機關工作範疇,但是如果不給開,的確有很多民眾證件辦不了。其實如果有關單位需要,可以直接與公安局聯繫,或者與公安建立核實渠道,這樣就可以讓民眾少為這種證明跑來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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