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差行為的探討與糾正技巧,產生原因為氣質是生而具有的卻不是遺傳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偏差行為的探討與糾正技巧
- 產生原因:氣質是生而具有的卻不是遺傳所致
- 偏差行為類型:外向性行為問題
- 方案探討輔導:離家出走行為的輔導
一、前言
人的偏差行為普遍存在於各個社會階層中,尤其在還是學齡階段的青少年中更是明顯,許多人的偏差行為大概都是在這個時期養成的。所以教師在遇到學生有重大不良行為時,教師所扮演的角色顯得格外重要,教師應當適時且合宜地處理學生所產生的任何偏差行為,給予糾正與輔導,如此才能奠定學生優良的人格品性,以免將來步入歧途造成終生的遺憾,也造成社會大眾的一大隱憂。以下即就偏差行為的產生原因與輔導糾正作探討:
二、偏差行為產生原因
任何偏差行為皆可視為適應困難的症狀。個人遭遇困難,無法以自已的能力、經驗去克服,或無法改變自已的行為模式去因應環境的需求時,便可能訴諸病態的行為,以滿足需要或解除危機。偏差行為是一種症候,此種症候又可以轉化成新的偏差行為的誘因,導致連鎖性反應;或使原發性適應困難更形惡化,於是因循相衍,成為惡性循環。因此,在行為與續發性偏差行為,是相當重要的。
造成不良適應行為問題的原因可從五方面來看:
(一)因素:包括健康情況與殘障與否。經常生病的人脾氣好不起來,殘障者在生活方面勢必遭遇到比一般人更多的挫折,這些對於生活適應都比較不利。
(二)氣質因素:氣質雖是生而具有的,卻不是遺傳所致。有的人活動性強,適應性差、規律性低、堅持度高、注意力渙散,以致產生各種反社會的行為。這些氣質傾向很可能從小就有,而且持續下去。這些氣質本來無所謂好壞,但是由於社會的不同期望,容易被判定為反叛性,認為他太自我中心,不能聽命行事。對於與氣質有關的偏差行為,壓制或懲罰往往無效,心須要藉助適當的引導。
環境的因素:出身於破碎家庭的學生,沒有得到父母的關愛,往往造成一生人格發展上的創傷。小區環境較差的孩子,孕育於庸劣的次級文化里,所以動作粗魯、滿口三字經,教人聽了生氣,有時被誤以為對師長不敬;有的以替人取綽號為樂,使被取綽號者憤怒。其實這些都可能是在次級社會文化中的自然反應,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在學校清純文化中潛移默化下,可望使其行為逐漸改善。
機遇:這與「關鍵人物」和「關鍵事件」有關。所謂關鍵人物與關鍵事件是一生中對自已影響重大的人或事,此二者通常不是個人所能掌握的。人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也很難自由選擇其師長或同學,若遇到的儘是良師良友,則一生光明;若儘是遇到不好的友伴,就可能變壞。
學習的因素:即由於「沒學到」或「學壞了」,這是純後天的因素。例如「打架」,可能因為被打時不知如何應付,所以就訴之於反擊的本能以求自衛。如果曾經有人告訴他如何處理,他就可能不會用此下策了。至於「學壞了」,往往與家風有關,如果父母鼓勵「不打則已、打則求贏」的行為,便可能養成孩子逞強鬥狠的心理;如果父親是大流氓,孩子也可能顯得流里流氣,不把人放在眼裡,不易接受老師的教誨。
◎偏差行為的類型
就輔導的觀點,將偏差行為分為下列六類較實用如下:
外向性行為問題:即通稱的違規犯過行為或社會行為。包括:逃學、逃家、不合作、反抗、不守規律、濫發脾氣、撒謊、偷竊、打架、傷害別人、搗亂、破壞行為、欺負弱小、粗語辱罵等。
內向性行為問題:即通稱的情緒困擾問題或非社會行為。包括:畏縮、消極、不合群、不敢表示自己意見、過份依賴、做白日夢、焦慮反應、敵意情緒、自虐、自殺行為等。
學業適應問題:成績不如理想,而由非智力因素所造成,往往兼具有情緒上的因擾或行為上的問題。包括:考試作弊、不做功課、投機取巧、粗心大意、偷懶、偏愛某些功課而偏惡某些功課、學業成績不穩定、不專心、注意力不集中、低成就等。
偏畸習癖:或謂之不良習慣,多與性格發展上的不健全有關。包括:口吃、偏食、吸菸、飲酒、吸食藥物(毒品)、性不良適應(過度手淫、窺視、作弄異性、沉迷於黃色書刊圖片、作異性打扮、不當性遊戲)等。
焦慮症候群:由過度焦慮引發而來,有明顯的身體不適症狀或強迫性行為,通稱為精神官能症或「神經質行為」。包括:(1)遭遇困難時,表現坐立不安、發抖、表情緊張;(2)由焦慮引發消化系統與循環系統的機能障礙,如嘔吐、肚痛、頭昏、心胸不適、全身無力等;(3)由焦慮引起強迫性思考、強迫性動作;(4)遭遇困難時,表現「歇斯底里」,即身體器官忽然產生感覺或運動機能的障礙,如手足麻痹、目不能視、耳不能聽、口不能言、身體痙攣、或忽然如產生雙重人格般。
精神病症候:其行為明顯的脫離現實,屬於嚴重的心理病態。包括兒童精神分裂症(如自閉症)、躁鬱症等。
精神病症候:其行為明顯的脫離現實,屬於嚴重的心理病態。包括兒童精神分裂症(如自閉症)、躁鬱症等。
◎偏差行為的解決
輔導偏差行為的方法有很多,下列幾種策略是最基本:
了解與接納:這是基本藥方,可促進學生的心理健康。我們可以不同意學生的言行,但需接納他們為有價值、有尊嚴的個體;我們可以直接說明不同意學生的某些言行,但不可將他整個否決掉或加上侮辱性的標記。所有的行為都有它的原因,我們一定要「設身處地」地去了解學生的需要或問題,避免強迫式的推銷或武斷的批判。
回饋:老師要作為一面鏡子,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形象和行為的盲點---這種盲點常常是一些看不到的缺點,從而產生自行矯正的動機。例如:學生扣子不扣,老師可說:「你的扣子沒扣好」,而不必使用命令或威脅說:「你扣子不扣好,我就要‥‥。」這種溫和而具體的回饋,是一種尊重,基於人皆有求善求美的動機,學生往往樂於自動改正。
澄清:有些學生因觀念不清或觀念錯誤才犯錯,如沒物權觀念,看到路邊無主的腳踏車就偷去,看到別人的筆就搶。我們輔導時,要用說理和澄清,最好的方法是使用反問法,使之詞窮而自知理虧。
增強:如果前面幾種方式無效時,可以使用增強策略,而最具體的是獎懲。獎懲的原則應是多獎少懲,以獎為主,以罰為輔;要讓他了解為何得獎或受懲,而且要快;精神的和物質的互動並用;獎懲的種類和程度要與行為相稱。此外,還要重視個別差異。
示範:老師以身作則,使學生模仿;表彰好人好事,使「見賢思齊」;鼓勵學生結交益友,乃至主動安排友伴;指導閱讀名人傳記等,均可產生良好示範作用,讓學生從觀察中來學習。
改變環境:這是最不得已的方法,如:調整位子、調班、調校,讓他暫時改變環境。目的是要讓學生在新環境重新開始,並不是拒絕他、拋棄他。使用改變環境策略時,一定要和新環境保持聯絡,共同幫助學生。教育的原則是不放棄任何一個學生,學生在某種情境有「水土不服」情形時,老師是可以把他撿起來,但請把他放在另一個適當的地方,給他一條「生路」,而千萬不要把他丟掉;事實上,也絕丟不掉的。這是教育倫理,也是教育責任的問題。
五.方案之探討與輔導
離家出走行為的輔導:離家出走的行為在青少年期亦相當普遍,雖未必訴諸行動,有此幻想者,頗不在少,特別是在家遭受挫折或感到不如意時為然,故可視為一種象徵性行為。其輔導策略如下:
出走與逃學一樣,往往是更嚴重行為的訊號。首先應調查原因,如果情況嚴重而無法改進,則請求專門諮商機構的協助,以了解和處理其問題。
一個最可能的原因是關係不佳,孩子借著離家出走來逃避打罵或被拒絕。父母應與所有親友保持連絡,套用各種可能的人員和機構,把孩子找回來(因其可能的不良後果太大了)。如果這是一種持續性的問題,便可能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當孩子回家以後,勿立即予責備,應由輔導人員與他談談,讓他說出他的一面。
當孩子回家以後,勿立即予責備,應由輔導人員與他談談,讓他說出他的一面。
舉行個別諮商,讓孩子了解:出走實際上只有對自己不利。
進行父母諮商,使父母了解應讓孩子有適度的自由,以表達自己而不擔心受罰。討論父母如何關心子女。父母應協助孩子建立責任範圍與限度,並了解違犯這些規則時的可能後果。
孩子若一直表示他要出走或以之威脅父母,父母就要提高警覺,並努力設法了解孩子的抱怨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