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要領》是現代林礪儒編著的一部哲學著作。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倫理學要領
- 創作年代:現代
- 作者:林礪儒
- 類別:哲學
內容簡介,出版信息,
內容簡介
該書是作者在北京師範大學講演原稿基礎上經四次修改而成的。
全書共分十二章,探討了一系列倫理學問題。作者認為,道德乃人類共同生活方法的別名,因此,人類之起源即道德之起源。共同生活方法成為禮俗,歷時久遠而固定下來,引起人心驚駭,道德研究便從此開始。倫理學者是研究道德的善惡問題的。倫理學以人類行為為研究對象,行為的價值以其內容及制約態度為著眼點,以養成品性為歸宿。至道德的意義又附於理想化和社會化之二作用,倫理學即研究理想的社會的自我應採取何種行為,具有如何品性,抱如何襟期之學問。在第三章,作者專門討論了行為與品性的道德意義。有意識的活動可稱為道德活動,人的行為叮分為道德的、非道德的和不道德的。品性由意志活動之反覆、境遇、稟賦三要素決定。因此,作者進一步分析了意志自由問題。作者舉出神學、哲學、科學對此問題的見解,認為心理學所發見意志活動的各原因最為確實,但也只能證明意志活動動之有因,而不能證明其自由問題,作者認為,所謂意志自由,即人之決意於人格之本性中有其理由或原因,意志自由含有選擇自由之意,意志自由的倫理意義在於為道德責任提供了依據,否定了意志自由,道德責任則無從談起。
作者認為,辨別營惡的基礎是該行為所產生的結果,道德評價以人生目的勾基礎。也就是說,道德是達到目的的手段,道德的根本條件是自律。人的行為從主觀來看,其動機在求良心的滿足,人格的顯現;從客觀來看,其結果為生活的發展與完成。人生最高目的為至善,手段必須受此最高目的的規定。
第六章,作者探討了道德生活的裡面—一良心問題,從主觀的道德意識來看,當為之感情、判斷及決意皆為人性所固有。道德的要求即此主觀的當為之感務必與至善的理想一致。良心既在此主觀的道德意識中萌芽的。現實的良心,來自社會生活的經驗及教育之後發培育。良心作用最重要的是知道德上的理想何在,據此幣辨別善惡。正確的良心作用必須具備兩個根本條件:完全明徹和經驗十全。主觀的偏見會妨害倫理的良心活動,良心與社會互相影響,其進化是無窮期的。
在“道德生活之自我”一章,作者從”找與非找,,的論述開始,分析了克己與自執、自愛與仁愛扣真我的實現問顆。
第十一章論德。在明確至善是理想,實現是理想之本務之後,躬行實踐,反覆習慣而成善良之品性,乃名為“德”。德包括節制、勇敢、公正、明哲等品性,作者分別對四種品性作了闡述。
最後一章,作者談到道德的進步與人生觀,認為道德是隨人類社會進步而不斷進步的,分析了樂觀派和厭世派的人生觀,人類向至善理想的趨近是無止境的。
作者在本書中提出一些富有啟發性的觀點,但其分析還不深入,研究方法有待更新。
出版信息
北京京華印書局1924年1月出版,6.4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