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皎雲,女,漢族,1974年2月12日出生,江蘇蘇州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無錫市級機關工委副書記。
2019年3月,無錫市紀委監委對倪皎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並決定給予倪皎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倪皎雲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蘇州
- 出生日期:1974年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提起公訴,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4年08月—2004年09月,歷任無錫市團校教師、副校長;
2003年06月—2004年09月,兼任團市委新聞宣傳部負責人、副部長、部長;
2004年09月至2008年04月,任團市委新聞宣傳部部長(其間:2004年6月-2005年5月,掛職任崇安區崇安寺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2008年04月—2018年08月,歷任無錫市科技局機關黨委副書記、組織人事處處長、國際合作處處長;
2018年08月—2019年03月,任無錫市級機關工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2月12日,據無錫市紀委市監委訊息:無錫市級機關工委副書記倪皎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19年3月6日訊息,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無錫市級機關工委原副書記倪皎雲(副處級)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倪皎雲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倪皎雲,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13年,被告人倪皎雲擔任無錫市科技局國際科技合作處處長期間,在該市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申報過程中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倪皎雲利用擔任無錫市科技局國際科技合作處處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申報扶持資金過程中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依法雙開
2019年3月,經無錫市委批准,無錫市紀委監委對無錫市級機關工委原副書記倪皎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倪皎雲理想信念缺失,紀律防線失守,以權謀私,收受服務對象禮金、購物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並致國家財產重大損失。
倪皎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和濫用職權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倪皎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