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桂泉

  2015年11月24日,由桐鄉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的桐鄉市濮院鎮農業經濟服務中心原主任倪桂泉涉嫌受賄罪一案一審宣判,判處被告人倪桂泉有期徒刑四年,扣押在案的受賄款予以沒收。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倪桂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價值91000餘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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