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2006年頒布的條例條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借讀本科課程管理暫行辦法
- 編號:西校〔2006〕369號
- 備註: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目的:規範我校本科課程旁聽、借讀管理
詳細信息,申請程式和時間,相關費用,課程學習及考核,其他,
詳細信息
借讀本科課程管理暫行辦法
西南大學關於旁聽、借讀本科課程管理暫行辦法
西校〔2006〕369號
為了規範我校本科課程旁聽、借讀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申請程式和時間
凡要求到我校旁聽、借讀本科課程者,必須持本人身份證件、申請書、單位介紹信、政審表和體檢表,到所在學院、教務處等辦理相關手續。
接受旁聽、借讀申請的時間為每學期開學第一、二周,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費用
旁聽、借讀生所在學校(單位)應將該生的生均財政撥款和所收學費劃轉到我校。旁聽、借讀生憑我校財務處的收費收據到教務處辦理《聽課證》。
課程學習及考核
旁聽、借讀生必須遵守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否則嚴肅查處。
旁聽、借讀生憑《聽課證》參加所選課程的教學活動,並按規定時間參加旁聽、借讀課程的考核。旁聽、借讀學生的課程考核成績,由任課教師填寫在《旁聽、借讀生成績記載表》上,並簽字認可,經任課學院審核蓋章後,送交教務處審查,加蓋教務處公章。
旁聽、借讀生所修課程考核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的,按我校有關規定辦理課程補考、重修或另選手續。
其他
(一)未經學校同意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接收旁聽、借讀生。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