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倍氨敏”固體飲料生產方為
湖南唯樂可健康產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官方客服表示,“倍氨敏”產品已在2019年年中停產,公司已經介入調查。對於產品種類和適用人群,客服稱,“倍氨敏”是普通食品,普通人群均可以食用,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固體飲料標準)。
2020年5月18日,記者從永興縣“蛋白固體飲料”事件聯合調查組獲悉,經調查核實,“倍氨敏”是湖南唯樂可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委託
天津市德恆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蛋白固體飲料,涉事產品均有生產廠家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並附有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出具的監督抽查檢驗合格報告。
相關事件
2020年5月12日,湖南郴州永興縣針對母嬰店以蛋白固體飲料冒充嬰幼兒奶粉銷售一事展開調查。此前有嬰幼兒家長反應,孩子
營養不良被診斷為佝僂病,有的甚至出現“大頭娃娃”特徵。家長們稱他們在永興愛嬰坊母嬰店購買過“倍氨敏”蛋白固體飲料,該店店員稱“倍氨敏”“等同”於嬰幼兒奶粉。家長們發現孩子異常於同齡人,去醫院檢查診斷為發育遲緩。
2020年5月13日,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站訊息,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責成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商家進行徹查,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
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湖南省永興縣母嬰用品連鎖店“某嬰坊”、“媽咪某嬰坊”從湖南唯寶商貿公司購進“倍氨敏”固體蛋白飲料1086罐,該連鎖店經營者明知嬰幼兒食用特殊醫學用途奶粉需明確標註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類別和適用人群,仍在11家連鎖店通過宣傳海報、導購當面推銷等方式誇大功效,對外宣稱“倍氨敏奶粉適合過敏體質寶寶”,誤導家長將其當作特殊用途奶粉購買餵食給過敏體質寶寶。
處理結果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線索逐級交辦至湖南省永興縣人民檢察院。5月19日,永興縣檢察院對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職行為予以立案。永興縣檢察院經調查後於5月28日向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建議:依法查處“某嬰坊”“媽咪某嬰坊”的違法銷售行為;依法全面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轄區內的嬰幼兒奶粉經營者的經營活動依法監管,確保市場交易合法有序。
收到檢察建議後,永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嬰坊”“媽咪某嬰坊”經營者作出行政處罰,頂格罰款200萬元,將涉事產品委託生產商唯樂可公司、代理銷售商唯寶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移送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另案查處,對生產商德恆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移送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並對涉及“倍氨敏”投訴的63名消費者進行調處,由經營者按照“退一賠三”的標準進行賠償,已賠償1029940.58元。
選購提醒
根據
食品安全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屬於特殊食品,在我國實行嚴格註冊管理和出廠批批檢驗,質量安全有保障。消費者選購嬰幼兒食品,要注意查看標籤標識,選購合適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