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恩(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適應症為用於不能手術,復發性或轉移性激素依賴性腫瘤的姑息治療或輔助治療,如子宮內膜癌、腎癌、乳腺癌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倍恩?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孕激素類
警示語,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修訂日期,
警示語
嚴謹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醋酸甲羥孕酮,其化學名稱為:6α-甲基-17α-羥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24H34O4
分子量:386.53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24H34O4
分子量:386.53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在水中應迅速崩解並均勻分散。
適應症
用於不能手術,復發性或轉移性激素依賴性腫瘤的姑息治療或輔助治療,如子宮內膜癌、腎癌、乳腺癌等。
規格
0.25g
用法用量
本品服用須經醫囑。
子宮內膜癌及腎癌:每日0.2~0.4g(大約相當於1~2片);乳癌:每日0.4~0.8g(大約相當於2~3片);甚至每日高達1g(4片)。性激素療法至少需要治療8至10周才有反應。
子宮內膜癌及腎癌:每日0.2~0.4g(大約相當於1~2片);乳癌:每日0.4~0.8g(大約相當於2~3片);甚至每日高達1g(4片)。性激素療法至少需要治療8至10周才有反應。
不良反應
和其它孕酮類藥物相似,可能出現乳房痛、溢乳,閉經、子宮頸糜爛或子宮頸分泌改變以及男性乳房女性化。
精神方面:神經質、失眠、嗜眠、疲累、頭暈。
皮膚與黏膜:過敏反應包括搔癢、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至全身性皮疹及無防禦性反應等曾被報告,少數病例有痤瘡,禿頭或多毛之報告。
胃腸:噁心及消化不良,尤其會發生在較大劑量。
亦可能產生類似腎上腺皮質醇反應及高血鈣反應,偶有阻塞性黃疸的報導。
精神方面:神經質、失眠、嗜眠、疲累、頭暈。
皮膚與黏膜:過敏反應包括搔癢、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至全身性皮疹及無防禦性反應等曾被報告,少數病例有痤瘡,禿頭或多毛之報告。
胃腸:噁心及消化不良,尤其會發生在較大劑量。
亦可能產生類似腎上腺皮質醇反應及高血鈣反應,偶有阻塞性黃疸的報導。
禁忌
對醋酸甲羥孕酮及本品其他任何成分過敏者,各種血栓栓塞性疾病(血栓性靜脈炎、肺栓塞等),嚴重肝功能損害,因腫瘤骨轉移產生的高鈣血症,月經過多,妊娠或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須在有經驗的臨床醫師指導下使用,一旦出現因該藥增強凝血機制而致血栓栓塞症狀如偏頭痛、視力減退、復視等情況時應立即停藥。
2.在連續大劑量MPA治療時注意有無高血壓、水鈉瀦留、高血鈣症狀等,如果出現這些症狀應調整用藥。
3.本品可能會引起一定程度的體液瀦留。患有癲癇、偏頭痛、氣喘、心臟功能不全或腎臟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時應謹慎觀察。
4.有抑鬱病史的病人需仔細觀察,若抑鬱復發至嚴重程度需停止用藥。
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時,對葡萄糖的耐受性可以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應慎用。
2.在連續大劑量MPA治療時注意有無高血壓、水鈉瀦留、高血鈣症狀等,如果出現這些症狀應調整用藥。
3.本品可能會引起一定程度的體液瀦留。患有癲癇、偏頭痛、氣喘、心臟功能不全或腎臟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時應謹慎觀察。
4.有抑鬱病史的病人需仔細觀察,若抑鬱復發至嚴重程度需停止用藥。
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時,對葡萄糖的耐受性可以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應慎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酮類藥物對胎兒有潛在性傷害,因此,妊娠期間不推薦使用本品。哺乳期婦女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即將服用本品的育齡婦女應避免妊娠。妊娠或哺乳期婦女禁用。
兒童用藥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動物試驗表明本品對移植性腫瘤,如乳腺癌瘤株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其抗腫瘤作用與其孕激素活性有關。長期或超劑量服用可產生相應的激素類藥物的症狀。
藥代動力學
對健康人,本品給藥0.5g後,2.58小時±0.5小時血藥濃度達最高,其峰值為30.3±10.8mg/L。本品代謝主要在肝臟中進行,血漿中醋酸甲羥孕酮消除相半衰期為14.0小時±2.12小時。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
塑膠瓶裝,15片/瓶/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122
生產企業
南京先河製藥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6年12月28日
修訂日期
2008年05月08日 2009年05年20日 2010年10月01日 2011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