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聯戶財產保險是凡城鄉個體、聯戶持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所發營業執照進行經營的工商業者,均可參加該項保險。它分為財產損失險與盜竊險。財產損失險可單獨承保。盜竊險屬於附加險,必須在投保財產損失險的基礎上方可承保,但必須按約定的費率計算加收保險費。
保險財產由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支付合理的施救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附加盜竊險時,存放在保險地址的保險財產,在非營業時間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作案痕跡的被盜竊或搶劫損失,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承保代保管、代加工、代銷售、代修理的財產,應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