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城市學是指以單個城市作為研究對象而建立起來的學科。改革開放30多年來,城市科學在中國獲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不僅由國外引進了城市社會學、城市經濟學、城市生態學、城市管理學等分支學科,在本土化研究中創建了城市文化學、城市形象學、城市社區學、城市住宅學等新的分支學科,而且已經或正在創建一系列研究城市個體的學科,如上海學、延安學、北京學等。個體城市學在中國的興起,已經成為1990年代以來城市科學本土化發展的一個新亮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體城市學
- 外文名:Individual urbanism
個體城市學興起,研究特定城市的具體問題,倡導綜合式和交叉型研究思路,
個體城市學興起
個體城市學研究在國外出現於1980年代,先期提出的學科有倫敦學、巴黎學、東京學、名古屋學、漢城學(首爾學)等。
1980年代詩人賀敬之首先提出了延安學的概念,1991年出現論述延安學的期刊論文,2005年延安大學成立延安學研究院,2006年西安政治學院成立延安學研究所。1985年上海大學研究人員率先提出上海學這一名稱,1986年召開首屆上海學研討會,同時籌建了上海學研究所。1992年《社會科學》雜誌發表第一篇倡導創建深圳學的論文。1994年北京學者提出創建北京學的動議,1998年北京聯合大學組建北京學研究所,1999年召開首次北京學學術研討會。
據不完全統計,迄今已經在報紙期刊上出現的個體城市學名稱,還有澳門學、潮州學、大理學、鄂爾多斯學、溫州學、湖州學、紹興學、景德鎮學、武漢學、寧波學、重慶學、成都學、邯鄲學、杭州學、西安學、大連學等。其中,上海學、延安學和北京學研究成果相對較多。
就世界範圍而言,城市約有5000年以上的歷史,城市同人類文明同步發展。城市作為人類生活的集聚地,體現著一個時代的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文化、教育、宗教、生活狀貌。城市是人類生命史在一個具體階段、在一個特定空間的聚焦點。學者們對城市個體的專門研究,首先將目光投向那些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文化名城是很自然的。因為像上海、延安、北京這樣的歷史文化名城,有著厚重的文化積澱或重要的歷史地位,有著豐富的發展經驗,它們作為研究對象有著開掘不盡的研究課題。然而,城有城貌,市有市情,千城千貌,千市千情。不管是千年古都還是明星新城,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地緣特點、資源條件、物產優勢、演進軌跡、文化稟賦、建設基礎,為了選擇適合自身的發展路徑都需要對自身進行專門的研究。
研究特定城市的具體問題
顯而易見,每一座城市的經歷和現狀都是獨特的,與其他任何城市不同的。科學學科創生和演化的歷史表明,尋覓、辨析、確認特有的研究對象,是一門學科生成和發展的前提條件。一座城市作為一個人類聚落、行政區域、社會系統,它的曾經到未來,構成了一門個體城市學的特有研究對象。城市科學儘管包含大量的分支學科,但它們分別以城市系統整體的某個層面或側面作為研究對象,不可能涉及某個具體城市的具體問題。普通城市學作為城市科學的核心分支學科,探討城市領域的各種一般性、普遍性、共同性問題,同樣也不可能涉及某個具體城市的具體問題。換言之,個體城市學所要研究的問題是所有學科都沒有專門給予關注的問題,城市科學的各門分支學科和普通城市學都不能代替個體城市學。這就是創建和發展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個體城市學的學理依據。
一座城市及其所屬區、縣(或縣級市)的歷史、文化、地理、資源、經濟、社會、教育、規劃、建設、管理、發展等方面的各種問題,都可以置於個體城市學的研究視野之中。個體城市學的基本研究線索,主要有以下八個方面。
城市歷史研究。其重點是近代以來的城市發展史,包括綜合城市史和分域城市史,後者如政治史、軍事史、經濟史、文化史、社會史、移民人口史、教育史、規劃史、建築史、建設史、交通史、管理史等。
城市文化研究。現代城市是文化的“萬花筒”,城市文化研究,既要對城市地方戲曲、音樂舞蹈、節慶民俗、方言土語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深度剖析和研究,又要進行文化的整體性研究,探討城市文化的淵源、特質,文化流動、傳承、交融的過程和機理,主流文化與各種亞文化的關係,城市文化的繼承、揚棄和創新等。
城市發展研究。“發展是硬道理。”城市發展研究所涉及的主要方面是城市發展戰略、發展模式、發展道路、發展對策,其中的核心問題是城市發展戰略。
城市建設研究。主要探討城市建設的基本目標、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辯證思維(生產與生活、近期與遠期、局部與整體、新建與改造、需要與可能之間的關係)、實施方略、管理措施等。
城市生態研究。以城區作為主體兼及轄區內的縣和鄉鎮,運用系統思維方法探討如下問題:城區和轄區生態環境系統的結構、功能和特徵,城鎮綠地及其生態效應,城鎮環境污染源、城鎮生態環境規劃和管理,城鎮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對策等。
城市經濟研究。重點研究城市區域經濟的內部結構、空間結構和經濟關係,城市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選擇,城市區域生產力結構、生產關係結構和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城市轄區的最佳規模,城市區域空間結構、土地利用模式和土地經濟,城市公共產品投入產出關係和政府的投資政策,城市區域住宅和房地產經濟等。
城市社會研究。其主要課題包括城市勞動結構、職業結構、家庭結構和階層結構變化的社會動因,城市生活方式的構成要素、特點、變革原因和調適過程,城市居民社會交往方式的變化及其原因,城鄉人口遷徙的社會原因及其調控對策,城市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的構建,城市社會治安狀況及其綜合治理途徑等。
城市管理研究。既探討對城市實施整體性管理的各種一般性問題,如城市地方法規制度建設、城鎮治理理念和轄區農村治理理念、城區和轄縣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完善等,又要探討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各種類型管理活動的具體制度和方法,如城市規劃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能源資源管理、土地住宅管理、基礎設施管理、生態環境管理、人口戶籍管理、居民生活管理等。
倡導綜合式和交叉型研究思路
個體城市學並不是上述八個方面的簡單加和,其研究內容應當是以上述基本研究線索作為節點,既縱橫交錯又相對完整的研究課題網路。以上八個研究線索的前四個方面具有縱向貫通性,後四個方面具有橫向貫通性。環境污染、生態失衡、交通擁堵、住房緊張、貧富不均等城市問題或“城市病”,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綜合性,不能僅僅從前述的某一個方面進行研究,應當運用多學科的理論和方法,開展多層面、多側面的跨學科研究。個體城市學倡導這種綜合式、交叉型的研究思路,通常需要將前四個方面與後四個方面相互連通。研究中,必須突出科學發展這條主線,將城市的物質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生態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小康社會建設貫穿起來,闡釋“城市精神”、探究“城市現象”、總結“城市經驗”、概括“城市道路”和解析“城市模式”。
就學科屬性而言,個體城市學是一門以特定地域——一座城市作為研究對象的地方學、區域學,是一門涉及歷史學、政治學、法學、社會學、人口學、經濟學、心理學、文化學、教育學、語言學、文藝學、科學技術學、管理科學和系統科學等眾多學術領域的綜合性學科或多邊緣學科。以往關於各個城市的研究成果可以成為構建個體城市學的前期基礎。個體城市學的創建和發展,將使關於一座城市研究的各種成果得以條理化、體系化、理論化、學科化,進而使這些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務於城市的科學發展。
推動個體城市學的發展,今後一個時期,應當重點落實以下三項發展對策。第一,組建研究隊伍。個體城市學研究隊伍的形成,既要靠研究者個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又要靠有關部門、單位的有效組織,組建研究團體和研究機構,將分散的研究力量聚合起來。第二,設立研究項目。個體城市學研究列入地方科學技術規劃或計畫項目,才能獲得必要的經費支持。有較好學術研究基礎和經費條件的高等學校,也理應將研究其所在城市的個體城市學納入相關科學研究計畫之中。第三,開闢學術園地。報刊等媒體都可以為展示個體城市學研究成果,作出各自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