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勞動收入稅

個體勞動收入稅指羅馬尼亞對個體勞動者收入徵收的一種稅。以個體勞動者收入為徵稅對象,以取得勞動收入的個人為納稅人。實行累進稅率,年收入在18,000列伊以下的不徵稅,超過這個數額的收入累進徵稅。

收入超過210,000列伊時,稅率高達80%,但規定稅收總額不能超過應稅收入的45%,實際負擔率和名義稅率的差距高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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